把握政治核心 创新工作机制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首先必须准确理解“把握政治核心,创新工作机制”的深刻内涵。
“政治核心”中的“政治”,在党建工作中大致有三层含义:一是政治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内容。这个角度的政治体现为党的政治路线,现在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二是政治的本质。这个角度的政治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三是政治原则。这个角度的政治指党组织为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政治内容和政治本质服务。因此,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应当是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具体就是:从政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定内容的角度,明确围绕中心(生产经营)的指导思想;从政治本质的角度,明确服务群众(包括员工、股东、用户和供应商以及社区群众等)的指导思想;从政治原则的角度,明确维护大局的指导思想。
在准确把握“政治”含义的基础上,可以准确把握“政治核心”的内涵,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从“政治”角度来把握,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政治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不是在企业发挥全面的核心作用,而是在政治方面发挥核心作用。二是从“核心”角度来把握,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不是在政治方面发挥一般作用,而是发挥领导作用。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
准确把握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有助于我们遵循国有企业政治工作的规律,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机制。国有企业政治工作的规律有三条,即围绕生产经营来开展的规律,以人为本来开展的规律,在大局下来开展的规律。做到了这三条,就能体现国有企业政治工作的应有价值,开辟国有企业政治工作的新境界。
按照“把握政治核心,创新工作机制”的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承担着这样几项重要任务:
以正确方式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是参与决策,而不是进行决策。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应侧重于从政治角度参与。可以根据这一定位,建立健全以讨论与政治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如重大人事任免和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为特点的党委会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工会实施),以统一决策思想、酝酿决策思路为特点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以监督决策程序和决策人行为为特点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
按照“全覆盖、正常化、有实效”的要求,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首先,适应企业的调整和改革,及时健全党组织,做到全覆盖。其次,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做到党组织的活动确有实效。应以“少而精”为原则,力求使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成为企业各种工作中质量高、水平高、效果好、有很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工作。
抓住促进科学理论的实践这个关键,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在进行科学理论宣传的基础上,应密切结合生产经营这个中心,面向广大员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科学理论在企业的实践。把思想道德教育同关心人的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表率作用。
合理拓展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空间。国有企业党组织既然是“政治核心”,在其周围就应当有相当大的空间。如果把“核心”周围的空间搞得很小,甚至把“核心”等同于“圆圈”,对党的工作是非常不利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给他们以更多的工作资源,适当增强他们工作的独立性,使其有更大的工作空间,在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的范围内为企业和员工的发展作出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