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初探
着力构建征收、管理、稽查协调运行机制
——市地税局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初探
税收征管体系包括管理服务、征收监控和税务稽查三个子系统。完善征管体系,既包括从三个子系统内部分别进行完善,又包括从征收、管理、稽查的“无缝隙链接”出发,打造征、管、查协调运行的税收平台。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对于坚持依法治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去年以来,景德镇市地税局以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以信息化为平台,以规范化为重点,对完善税收征管体系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三个子系统职责履行更多规范,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运行更加协调。
一、我市完善征管体系的背景
(一)征管模式存在弊端
自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提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纳税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以来,对于完善征管体系,各地进行了不懈的有益探索,但由于新征管模式固有的对管理环节重视的缺失,导致征、管、查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或“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状况。
(二)税收事业日新月异
近年来,我省、我市地税征管改革快速推进,新的工作理念、新的管理手段不断推出,征管机构大力重组,岗位职责重新确定,征管数据全省大集中,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制约的机制形成。征管改革的推进,使我市地税征管格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加之原有的征管基础工作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使得对征、管、查进行有效整合并完善征管体系,在我市显得尤为迫切。
(三)城区集中征收全面推行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集中征收全面到位。景德镇市城区及所辖的县(市)城区各只保留一个办税服务厅,实行城区内无区域集中征收。集中征收的实施,极大规范了征收行为,增强了征、管、查相互制约的机制,提升了地税服务形象。与此同时,征、管、查之间的职责分工、工作协调的好坏,成为事关成败的关键,换句话说,征管体系的完善成为关键。
(四)征管业务软件成功上线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成功运行新征管业务软件,全省统一的征收模块、管理模块、会统模块等六个模块的运行,有力提升了我市地税征管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新征管软件税收业务的发起或受理,多为征收前台,而后续环节必需有管理、稽查的紧密配合,也就是说,新征管业务软件的上线,对协调征、管、查关系,对完善征管体系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二、完善征管体系的初步探索
针对上述背景,我局以挑战为契机,着力从征、管、查机构内和机构间进一步完善征管体系,打造征、管、查协调运行的平台。
(一)征、管、查机构内规范化
、征收子系统
——城区办税服务“一窗式”。今年1月1日起,景德镇城区及所辖县(市)城区办税服务厅在集中征收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一窗式”服务,并形成“前台受理,内部流转,窗口出件”的办税服务机制。
——农村办税服务“一站式”。城区办税服务规范后,我市立即着手对农村办税服务进行规范,出台《景德镇市农村分局办税服务点规范标准》,全面实施“一站式”服务。
——规范大厅建设、管理和服务。本着城乡有别和先城市后农村的原则,全面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为纳税人提供舒适的人性化的办税环境;公开服务承诺,制作办税范本,明确办税时限,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范大厅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效率。
——优化办税服务方式。在城区实行银行批量扣税和农村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基础上,各大厅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先后推出预约服务、提醒服务、中午延时服务、假日窗口服务以及服务联系卡等制度。
——加强税收征收监控。办税服务厅是我市的征收中心、票证中心、税收结算中心和涉税审批出件中心,“中心”的形成和规范的操作,加大了征收部门对管理和稽查环节的监控。
、管理子系统
——规范税收征管范围,实施属地管理原则。景德镇在是个小市,但其下属县(市、区)除乐平距离较远外,其它均相互交叉,市本级与其它四个县(区)征管单位在税源管理上存在交叉。为了规范征管范围,杜绝扯皮和税源争抢等现象,我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相关方案上报,以市政府文件对征管范围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的税收征管格局。
——规范户籍管理,加强税源监控。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县(市、区)局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下发《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户籍管理制度》,规范开业、变更、停业、注销和非正常户管理,建立定期与国税、工商户籍信息交换机制,实施税务登记办证、亮证巡查制等。摸清税源底细,对全市所有纳税人进行税源预测调查,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分户、分行业、分税种建立市局、县(区)局、基层分局三级税源数据库。
——规范个体税额评定,全面推行民主参数评税。本着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在上年于乐平市局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今年对全市个体业户全面推行民主参数评税。在确定行业类别、地段、定税指标和定税基数的基础上,按照业户自报、调查核实、定额核定、张榜公示、定额调整和下达执行的程序公正、公开、透明评定个体定额。
——试行行业税收管理,探索征管精细化。在属地管理的征管模式下,为了进一步加强行业税收管理,摸索行业税收精细化管理之路,我市对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保险业等地税纯管行业实行了行业税收管理。
、稽查子系统
我市在前几年率先于全省实行一级稽查。为了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水平,市稽查局大力推行阳光稽查、首查负责制、廉政监督卡、过错责任追究制、稽查绩效考核等制度,稽查形象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偷、逃、抗、骗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威慑力进一步增强。
(二)征、管、查机构间协调运行
——规范征、管、查职责划分。从“大征管”的视角,合理调整确定征收、管理和稽查三个子系统的业务边界,出台《景德镇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稽查职责划分规定》,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工作脱节等弊端。
——规范日常检查。征、管、查职责明确后,日常检查较易成为管理与稽查发生争执或脱节的环节。为进一步规范职责划分,规范日常检查行为,出台了《景德镇市日常检查规程》,科学确定日常检查的主体、内容、程序和方式等,使日常检查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规范征管软件操作流程。软件操作涉及征收、管理多部门多岗位,为了确保新征管软件有序运转、各部门各岗位协调运行,出台了《景德镇市征管业务软件操作规程》,并编印成书,人手一册。操作规程对软件流程走向、各环节办结时限等进行明确的界定。
——规范征管文书及传递。城区集中征收后,征管文书统一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在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的同时,内部征、管、查之间的资料传递繁杂。为了做到征管文书统一、及时、规范传递,在统一规范全市表、证、单、书的基础上,出台了《景德镇市地税局资料文书传递制度》,对传递的方式、种类、时间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梳理出保留的主要涉税行政审批业务20余项,在保证依法办税的前提下,尽量前移办结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如对于开业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规范的,一律在受理岗即时受理、即时发放税务登记证,软件中的相关审核流程和纸质资料的传递按限定时间进行,实行先办证后调查核实。
——规范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征、管、查协调会制度。协调会由市局征管科牵头,征、管、查及市局相关科室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目的是为了收集、解决征、管、查机构间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实践证明,协调会制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据统计,通过征、管、查协调会的形式,今年上半年仅书面解决相关问题达40多个,并修订完善了相关征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