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机关行业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地税机关行业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行业不正之风虽没有腐败的危害性大,但其作为行业腐败现象的一种,在社会上产生的广泛而恶劣的影响却不容忽视。如果对行业部门不正之风不切实加以纠正和治理,其结果必然是败坏国家机关的形象,扭曲国家公务员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从而成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作为经济执法部门的地税机关,这些年来,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是由于行业不正之风根深蒂固,要从根本上改变现状,达到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的程度,我们还必须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还必须追寻不正之风滋生的根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对策。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主要目标就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权力制约体制、机制和制度,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这项工作不可避免地要触及传统的管理体制和部门利益。做好这项工作,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搞好组织协调,整体规划,做到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有机地结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不正之风的种种现实表现及其危害
税务系统各种不正之风的现实表现,因人因事而异,林林总总五花八门。总体表现在谋私利、索钱财、循私情、耍特权、抖威风等,其典型的现实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反发票管理使用规定谋私利。经过多年的规范和整顿,税务系统在税收票证方面已建立了规范严密的领用、填开、缴销制度,税票的审核严格而缜密,税务人员利用税票违法乱纪行为基本处于根绝状态。但在普通发票不征税或少征税、降低税率等,造成事实上的人情税,使纳税人处于不能公平竞争的状态,引发纳税人的不满。
(二)收受纳税人礼品礼金、宴请,或在纳税人处报销票据,或参与纳税人举办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有的税务人员在进行纳税检查中随意接受纳税人无偿提供的消费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并自认为这种行为不算违法乱纪,“吃吃喝喝不算啥”。这种行为表现为多发性和普遍性,是行风治理中的重点。
(三)以权压价购买纳税人的商品。这种行为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一线管企业、管个体的税收专管员身上。这里权力已衍化成一种特殊的商品在市场上进行着特殊的交易。
(四)向纳税人借钱借物或赊欠货物。个别专管员在集贸市场或个体工商户面前不仅低价购买商品,而且经常以各种名义借钱借物或赊欠货物,但这种“借”与“赊”实际上成为白吃白拿的遮羞布,纳税人往往是吃了亏又敢怒不敢言
(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主要表现在随意提高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以及巧立名目向纳税人收取各种名目的服务中介费。罚款则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超过罚款限额随意处罚导致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败诉而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
(七)替纳税人说情。替自己的朋友、亲属为纳税事情说情是人情税关系税的始作俑者。“说情风”盛行,“关系网”密集,妨碍了税务硬骨头公正执法,造成了事实上的税负不公,也是纳税人对行风政风不满的因素之一,(八)强行摊派征订书报或向纳税人强行推行各类商品和图书资料。税务机关在征纳关系中因其手执征税权而处于主动和强势地位,因而其借助权力强行向纳税人摊派征订书报,推销图书资料和各商品,纳税人往往迫于压力而不得不接受摊派和推销。但日久生怨,纳税人对此类风气的不满也日益突出。(八)强行摊派征订书报或向纳税人强行推行各类商品和图书资料。税务机关在征纳关系中因其手执征税权而处于主动和强势地位,因而其借助权力强行向纳税人摊派征订书报,推销图书资料和各商品,纳税人往往迫于压力而不得不接受摊派和推销。但日久生怨,纳税人对此类风气的不满也日益突出。
(九)利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税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人员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往往成为不正之风滋生之地。如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处以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元以下的罚款。一些税务人员很会采用自由裁量权勒索纳税人,采取“先严后宽”策略,先按上限高倍高额罚,经人说情带“打点”慢慢收口,最后降到了下限。这种操作始终不违,但却为不正之风开了方便之门。
(十)税务人员参与酗酒赌博以及公款吃喝,也是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之一。同时,个别税务人员业务素质低,对税收业务问题一问三不知,面对纳税人的业务咨询态度不端正,毫无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更无服务质量。在税收征收以及采取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耍特权抖威风,言语粗鲁,态度蛮横,随意污辱纳税人的人格,也都是不正之风在税务系统中的反映。
以上种种表现因人因事而呈现出不同的迹象,但都是不正之风在税务系统内的反映。随着经济的发展,“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中有的人消亡或被遏止,但又会呈现新的表现形式,而其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破坏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一是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公正效率的法则,在一些纳税人被合理地予以照顾的同时另一部分纳税人被歧视;二是损害了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中的形象,扭曲了纳税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理解;三是瓦解了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思想意识,破坏了市场经济诚信原则;四是造成税务机关效率低下,衙门作风和官僚习气滋生蔓延;五是淡化了人们对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界限的认识,助长了受贿、勒索、以原则作交易,拿权力当商品等思想意识,为腐败分子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不正之风产生的社会根源和主观动因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无不遵循这一客观规律。不正之风的产生,既有税务人员内心追名逐利贪图享乐的因素,更有社会环境所形成的氛围和价值取向的诱导,因而不正之风滋生和蔓延也是内外因相互作用相互促动的结果。
(一)封建意识和腐朽思想的影响。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长达几千年,封建****和封建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利已主义、享乐至上、投机取巧、官本位思想的处世哲学还在人们中流行。“人不为已、天洙地灭”,“人生在世,吃喝玩乐”还被少数人奉为信条,这种不健康的思想和心态扭曲了一些税务干部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成为不正之风滋生的第一推动力,当这种思想意识在系统内成为一种风气时,往往成这不正之风产生的动因。
(二)商品交换原则不恰当地渗透到税收工作中助长不正之风。市场经济在为我们提供雄厚物质基础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某些消极作用。如市场竞争原则,刺激了一些人滋长投机心理和利已主义,等价交换原则又助长了一些人互为利用进行肮脏的权钱交易。这些消极影响助长了一此致税务人员的欲望,有此人把国家赋予的征税权力看成捞实惠、图享受的资本。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与完善时期,新旧体制处于转轨磨合期,机制和管理上出现了“时滞”和“裂缝”,这就为少数热衷于投面取巧、拉关系、走后门、进行权钱产易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市场交换的范围不断扩大,甚至不恰当地渗透到党政机关中,导致我们税收队伍中少数人员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利已主义思想,掌着权看着钱,权力商品化,直接助长了以税谋私,弄权勒索等不正之风的蔓延,败坏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形象,引起了社会和纳税人的强烈不满。
(三)体制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为不正之风的产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征、管、查并未完全彻底的分离;集贸市场专管员一人连收税带开票等情况都暴露出我们税收体制和机制尚缺乏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再者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缺乏力度和刚性,因而存在不能管、不敢管和管不了的现象,使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呈现出蔓延的势头。
三、治理不正之风,纠正行业风气的对策设想
正行风,赢民心是治理和纠正行业风气的根本目标。切实纠正和治理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对于建立一个开放、透明、法治、谦洁、高效和政府,查处和惩治腐败具有重大而积极的意义。而纠正和治理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措施、方法对于纠风工作的成效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地税部门行风行业不正之风纠风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税务干部队伍是做好纠风工作根本。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通过培训和教育,努力培养税务人员正确积极的世界观,民本观、发展观、法制观、权利观、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义利观和是非观,增强自律意识。在全系统内广泛开展素质教育和测试,使税务人员熟知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执法,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在税务系统内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条例,严把进口畅通出口,保证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要在税务干部队伍中引进激励机制,如参考新加坡模式建设廉政公积金(公务员个人出18%,单位出22%,相当于工资的40%公务员退休时无腐败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则可获得这笔收入)增加公务员廉洁从政的收入预期和从事腐败行为的成本预期。同时健全和完善税务公务员廉政档案,保证公务员腐败行为和收入透明化,逐步消除灰色收放,彻底杜绝黑色收入。加强对税务人员正常工作之外的社交活动的监控,防止税务人员不廉行为的发生。为此要坚持实行收入申报制度、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个人储蓄实名制和回避制度,并保证这些制度经常化。行风评议中税务人员的现实表现要做为其工作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考核评议,并将其与轮岗、晋职、增资等挂钩,从而使纠风工作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需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和有效落实是做好纠风工作的基础。在完善办税服务大厅窗口齐集,功能齐全,办税方便快捷优势的同时,切实做到征、管、查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征管查既内部各工作环节各工作岗位也要形成程序严密、传递及时、监管有效的运行系统,保证执法权力不致于过分集中。在税制和机构中全面实现电算化,完成税务和和银行、公安、工商、财政以及重点税源企业的联网,实施银税一体化办公,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工作互动,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从机制上增进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报务水平。在全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