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邺新区犯罪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关键词]地区犯罪现状原因防控对策
当前,社会处于变革、转型时期,社会治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新观念的确定,通过对同一地区犯罪现状的了解和分析,可以得知某一历史时期犯罪的特点、分析犯罪的原因,从而找出规律,加以事前控制和预防,因此研究地区犯罪是很有必要和现实意义的。南京市区划调整后,建邺区面积从原有的21.9平方公里扩大到82平方公里,随着沿江开发的加速,建邺新区以自身的独特地理位定置和环境优势,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开发、大建设的良好机遇,将成为南京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标志区。与此同时建邺新区的刑事案件现状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一、刑事案件总数大幅度下降
区划调整前,建邺区辖区内有派出所9所,区划调整后,原有的石鼓路、汉中门、朝天宫、侯家桥以及止马营等派出所划离,同时有双闸、沙洲、江心洲、滨江所划入建邺新区,我们下面主要依照辖区内各派出所案件变化情况对建邺区的刑事案件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1月至10月检察院受理审查批捕刑事案件161件256人,同期受理刑事案件335件430人,同比案件数下降了174件,案件数为去年同期的48%,仅为去年同期的一半不到。
二、涉毒案件大幅度下降
1-10月,检察院共受理涉毒案件2件2人,且2件涉毒案件犯罪地均为南湖地区,去年同期涉毒案件118件123人,占全年同期案件总数的35%,同比涉毒案件数下降116件。即使是仍归属建邺区原涉毒案件数多的南湖地区,涉毒案件也由同期的8件8人的下降到的2件2人,涉毒案件占建邺新区刑事案件比微乎其微。
三、暴力侵财案件所占比例大,其中外来人员盗窃案件为建邺新区第一高发案件
从建邺区刑事案件发案情况看,1-10月受理的刑事案件中盗窃案件共有53件75人,占全区刑事案件总数的33%,盗窃案件是所有案件类型中发案最高的,盗窃案件犯罪分子以外来人员为主,共61人,占盗窃案件总人数的81%。抢劫案件12件24人,占案件总数的7%,其中外来人员抢劫16人,占抢劫作案人数的67%,由此可见,建邺新区目前侵财类案件外来人员作案比例相当高。
四、重大恶性案件总数大幅下降,但仍为辖区内第二高发案件
全区重大恶性案件27件59人,建邺新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恶性案件22件33人,同比重大恶性案件人数下降44%,但此类案件仍为建邺新区第二多发案件,占全部案件数比为14%,且发生的聚众斗殴案件出现2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并且故意杀人案件比去年增加1件,应引起高度重视,但新划入建邺区的地区犯罪率不高,且无重大恶性案件。
五、外来人员犯罪比例进一步上升、地域特征明显,呈现团伙化、类型化特点。
以来,我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员犯罪数为201人,占发案总数的比例高达79%,去年外来人员犯罪数为187人,占案件总数比例为43%,同比外来人员犯罪所占比例上升了36%。外来人员犯罪增多,且出现1、团伙犯罪多由于对流入地人地生疏,这些外来人员犯罪时往往以同乡、工友、亲戚等关系为纽带,结成犯罪团伙,时分时合,有的实行盗、运、销一条龙;有的成帮结伙,持械抢劫,如宋海南、宋小南、张健、孙权峰等四人盗窃案,孙是宋海军的姐夫,张为宋海南的堂哥,多次结伙盗窃,并有专门的人上门收赃。2、地域性特征明显:外来人员在宁犯罪的较多来自苏北、安徽以及河南、湖南等地区,在河西新区的所街、江东门、兴隆地区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聚居区。部分外来人员以聚居区为中心,在周边地区进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变造国家、企事业单位印章,盗窃、抢劫、强夺等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将住处变成隐藏、转移、出售赃物的交易点。3、犯罪类型集中:如河南省固始县、安徽省涡阳县的外来人员以团伙盗窃居多,且呈盗、运、销一条龙状态;湖南省双峰县的外来人员以伪造、变造假证件,假印章居多,且形成了成套的技术和联系、制作流程等;在建邺区从事介绍、容留卖淫的洗头房人员中则福建人较多等。
分析建邺区刑事案件下降的原因,从中可以知道虽然建邺区案件总数大幅度下降,但相对数为稳中有降。
犯罪现状变化的原因:
1、区划调整建邺区案件数量总数下降主要原因是因为区域变化,这是一种自然的必然减少。我们认为看建邺新区治安状况有无根本好转应该从、均属于建邺区的几个派出所案件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这样才是较为客观科学的。辖区内原处于市中心区域、人口密集、犯罪率高的区域石鼓路、汉中门、朝天宫、侯家桥以及止马营等都划离建邺区,分离出去的几所案件总数为227件,占案件总数的67.7%,保留在建邺新区的南湖、水西门、兴隆(分为兴隆和南苑)三所派出所案件数仅占辖区刑事案件总数的32.2%。我院受理案件161件256人,其中新划入的双闸、沙洲、江心洲、滨江派出所案件共37件49人,占案件总数的22.9%,新划入建邺区的区域犯罪率不高,划离出去的区域与划入区域案件数相差悬殊190件,因此案件总数大幅度下降。从辖区保留的几个派出所情况分析可以看出建邺新区治安状况转变情况:从南湖派出所看:案件数为36件61人,其中涉毒案件16件,案件数为22件35人,其中涉毒案件为2件,去掉涉毒案件,同比案件数量一样;兴隆所案件数为54件68人,兴隆所分为兴隆和南苑二个派出所,其中兴隆所案件数为22件47人,南苑所案件数为18件27人,也就是说兴隆地区案件总数为40件74人,相比,案件件数略有下降;水西门所案件数18件27人,案件数为23件33人。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虽然案件绝对数量大幅度下降,但建邺新区的刑事案件相对数为稳中略降。
2、公安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的转变过去强调打击力度,把一般的轻微刑事案件也作为重点打击对象,过去个别公安部门为完成指标,乐于办理难度小、证据容易搜集的案件,有时会无暇顾及难度大的大要案和挂牌案件的侦破工作,违背了严打的宗旨。以吸贩毒案件为例,近年来,建邺区院批捕的案件中有30%为容留吸毒、贩毒案件,这类案件中有95%系贩毒0.1克-0.2克、容留一次到两次的案件。这类案件数量过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嫌疑人能积极配合案件侦查,这些嫌疑人一般为吸毒人员,有吸毒史,他们认为如不交待贩毒、容留事实,将要受到强戒三年的行政处罚。而以贩毒、容吸定罪处罚,也只是轻则半年拘役,重则徒刑一年,致使这些人甘愿受刑事处罚。实际工作中,一些民警工于掌握一些吸毒人员,定期对其进行尿检,他们称之为飞行检查,结果多数又复吸,就查在何处吸毒,从而挖出一连串容留吸毒人头。吸、贩毒案件定罪证据简单、办理起来难度小,短、平、快,是完成办案指标任务的捷径。因此公安检察法院部门达成共识,对容留吸毒一次的情况不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因此占案件总数约30%的容留吸毒案件
外来人员犯罪率增加的原因
1、外来人员总数大幅度增加。建邺新区总人口29万,外来人员13万,外来人员占新区人口总数比例45%,相比区划调整前外来人员5万人左右,外来人员总数量在区划后大幅度增加,外来人员基数增大,同时外来人员素质整体偏低,大多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技能,从事的工作一般都具有粗、笨、脏、累等特征,收入少,待遇低,稳定性差,一旦失业连温饱都不能保障,这与他们发财致富的愿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因此容易把犯罪作为致富的捷径,因此在外来人员中侵财类案件多发。2、外来人员中本身有部分就是流窜的犯罪分子。有的犯罪分子以老乡、同学、亲友为投靠对象,犯罪后流窜到建邺区的清河村、河南村等地掩藏,由于没有收入来源且好逸恶劳,就会带领老乡亲友等一起伺机作案。3、外来人员管理难以到位。外来人员多处于城郊结合部且流动性大,难以管理。外来人员本身在城市没有归属感,以乡、友、亲戚为纽带在城市聚居,难以纳入城市正常管理范畴,且从他们自身而言也没有接受城市管理的自觉或需要,因此他们遇到事情或问题时,往往依靠亲友、老乡解决问题,容易引发聚众斗殴等犯罪。
河西新区犯罪预防对策
一、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治安防控。区划调整之后,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建邺新区由于处在大建设、大开发的过程,需要大量的外来人员参加建邺区的建设,外来人员在繁荣经济的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这类人员中犯罪的高发也给新区治安带来严重的困扰,因此对外来人员的治安防治显得尤为重要。
防治的对策是规范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治安预防,具体如下:
1、加大对出租房屋的依法管理力度。对房屋出租、租住人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对窝住犯罪分子的房主、业主和知情不报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2、加大对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力度。以人口管理为基础,实行动态化管理。公安部门对外来人口集中地区和单位,要建立以民警为主体,有流动人口协管员参加的管理网络。同时发挥各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的常规作用,打好收费、发证、建档的各项管理基础。3、借鉴常住人口管理方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微机管理,为分层管理提供准确依据。4、坚持动静结合,以动制流的管理原则。针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特点,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吃、住、行、销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在流动人口中,布建治安耳目,并在城郊结合部主要交通要道增设群众报警点,方便群众及时、迅速报警,提高预防、发现、控制犯罪的能力。5、对外来人员多发犯罪聚居地尽可能建设配套市政服务设施、派驻专门机构进行长效管理,尽可能将自发形成的外来工聚居区建设成为封闭管理的民工居住小区。通过这些措施及时有效地将外来民工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统一管理,最大程度上防止外来民工以聚居区为“据点”进行犯罪活动。6、开办外来流动人口的职业培训中心,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将流动人口集聚起来进行教育培训,既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劳力资源,又便于公安机关对外口管理。外来人员有了就业技能,就提高了他们的就业率,也只有使他们有工作,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他们才不会去违法犯罪。在职业培训的同时,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法制、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和道德观念,使他们把自己完全融入于城市中,做城市的合法公民,为推动城市化进程作贡献。
二、完善居住区的安全防控措施。
以来,在居民小区发生侵财类案件较多。这与居民小区安全防范不到位有较大关系,如由于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