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中小工业发展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第2页
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制定了税收、土地、人才、融资、奖励、综合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使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了制度和政策保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里今年上半年建立了直接投诉和快速落实机制,并在媒体上公布了办公地点和投诉热线电话。针对有的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市里还推行了行政效能监察、一站式审批服务改革、部门行风评议等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了发展环境。目前,金融部门已经开辟了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经济重点项目贷款的专门服务通道,在今年7月26日上午召开的全市银企合作融资洽谈会上,银企双方共签订65个项目,签约金额42亿元;人事部门也已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并组建了郴州博士和博士后工作站,鼓励优秀人才向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流动。事实上,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市、县两级政府近三年来已从税收政策上向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减免税收32234万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已减免12039万元;减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3712万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已减免1486万元。以上减免费用中,市本级减免增值税6150万元,其中今年已减免2234万元。四、当前郴州中小工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全市中小工业在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有一些问题值得重视。
1、政策不公,市场无序。前几年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多是按照企业规模和所有制关系设计操作的,对大企业优待多,中小企业考虑少;对公有制企业优待多,对非公有制企业考虑少;政策适用不够公平。在税收政策上,国有企业可先缴后退,非国有企业无此待遇;中小工业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工业往往是小额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扣,实际税负增加。在土地政策上,国有企业可享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增值税减免政策,而非国有企业无此改革成本参与改组;特别是在银行呆坏账准备金核销上,大企业可列入国家计划及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中小工业企业无此厚遇。在行业准入上,中小工业企业尤其是个私企业还受到诸多限制。在财政资金支持上,由于市、县财政主要为吃饭财政,财力有限,因此对中小工业企业支持的力度有限。此外,市场交易规则缺乏,市场秩序混乱,致使中小企业正常经营困难重重。
2、服务系统尚待完善。目前,各有关部门为中小企业设立了不少服务机构,但工作重点都放在招商引资上,重收费、轻服务,重税收大户、轻困难小户,重返绩、轻培育,中小企业的政策和市场信息不灵,在诸如市场开发、产品定位、技术引进等方面得不到帮助,给中小工业企业的发展带来困难。
3、融资困难,资本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供应不足。我国尚无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加之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后权利上收,以中小企业为放贷对象的基层银行有责无权,有心无力;实行资产负债比率管理后,逐级下达“存贷比例”,使本来就少的贷款数量更为可怜,贷款供应缺口大。二是保证缺乏。银行只认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作抵押,由于目前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中小企业寻保难。三是辅导薄弱。中小企业贷款难、寻保难与其资信等级不够有关。
4、中小工业企业应有的“专、精、特、新”特征不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大型企业协作配套、劳动密集型产业等可以发挥特色的领域,由于中小工业企业专业化程度低,分工协作水平不高,难以发挥协作配套的“特色”作用。二是在资源开采、原材料生产等产业集中度要求较高的领域,小型工业企业过多,目前占中小工业的35%左右,难以体现“专、精”特征。三是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中小工业企业又发展不足,目前涉足高新技术和新兴领域的中小工业企业只有160家左右,不足中小工业企业的3%,难以体现“新”的特征。
5、中小工业企业自身的弱点也制约着自身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小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如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的落后工艺80%以上集中在中小工业,导致产品合格率低,能耗和生产成本偏高,资源浪费严重,可持续发展能力减弱。二是经营管理水平低,管理手段落后,习惯于家族式管理和传统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缺乏对市场的适应和把握能力。三是人员素质低,技术人员缺乏,致使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新产品开发能力不强,产品更新换代难。四是中小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少。“十五”期间,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技术改造投资的比率由16.8%下降到4.7%,五年下降12.1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弱,欲望不强。五是一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淡薄,知识产权观念不强,保护不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思考
针对中小工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总体思路是必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工业企业从主要依靠数量扩张转变为注重质量提高,从主要依靠粗放型增长转变为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从主要依靠企业个体转变为更加注重协作配套,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转变为更加注重提高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各级政府部门要把中小工业企业发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1、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尽快研究制定和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特别是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税收和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阻碍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消除制约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抓紧出台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有关文件。
2、推动中小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变。要引导中小工业企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牢固树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循环经济理念,彻底摒弃高消耗、低利用、高污染的粗放经济模式和重复建设,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促进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引导中小工业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鼓励和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中小工业企业进入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继续发展中小工业企业产业集群,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具备产业带动优势、产业关联效应、配套协作功能强的中小工业企业进入园区发展,加快推进园区“二次创业”,充分发挥园区集聚作用。
3、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努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制定增强中小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小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中小工业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走出一条掌握更多核心技术、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涌现更多湖南名牌、中国名牌甚至世界名牌的发展之路,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推动中小工业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设计、研发、试验、检测和信息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以及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组织实施中小工业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支持中小工业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网上营销,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侵权行为的监督。
4、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经营机制。积极引导中小工业企业深化改革,探索适合中小工业企业的科学管理方法,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要围绕培养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即新产品的开发能力、生产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资金运作能力、员工激励能力等来实施管理创新,从技术创新、人才开发、体制完善、资本运作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地实施管理方式的创新。要坚持依法行政,引导和监督中小工业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资源开采、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监管,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引导中小工业企业关爱职工,自觉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强安全保护,改善生产条件,完善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时足额交纳社保资金,积极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5、大力培育中小工业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管理、技术、人才服务的优势,引导创业辅导、人才培训、融资担保、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各类服务机构转变观念,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小工业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规范、健康发展。
6、鼓励创业,以创业促就业。要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形成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创业机制。要合理规划,充分利用闲置场地或现有国家、省级开发园区,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推进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发展的梯次培育,建立培育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多种所有制中小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创造新岗位,充分发挥吸纳就业的积极作用。
7、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完善担保公司体制,鼓励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按规范的公司制进行运作,不断做大担保公司规模,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便利。要积极探索商业银行开展对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的有效途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工业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对中小工业企业的贷款比重。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工业企业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造,积极争取在境内外发行股票,在证券市场融资,拓宽中小工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8、加强企业人才培育,提高企业队伍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以及一批掌握高、精、尖技术水平的技工人才,在人事管理、职称评定、政府奖励、培训教育等方面,中小工业企业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9、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加大对中小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