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经验交流与主要做法
近年来,市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水平依法集约保障用地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了有关工作措施,加强了土地利用管理,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全面提高了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成功经验及典型事例
1、加强拆迁企业安置用地依法集约保障管理工作。在至,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拆迁任务共涉及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有市行政中心、山水东路、学前西路、青祁路内环高架、环太湖公路梅园段环境整治、太湖新城内19条主干道路等;区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有河埒地区改造、北大软件园、胡埭工业园西拓等;市重点地块主要有蠡湖新城2号、滨湖新城1号、2号、3号地块。对上述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及地块内需拆迁的303家企业(原占地面积近3000亩)及企业安置初步明确了用地安置意向,按照关闭淘汰合并、外迁、进标准厂房、独立供地四种用地安置方式,全力贯彻土地节约集约、依法保障用地的原则,实事求是、分类对待,对303家拆迁企业逐个明确了用地安置意向。经认真梳理,全区303家拆迁企业,外迁、关闭、淘汰、合并企业67家,占拆迁企业总数的22%;独立供地的企业61家,仅需土地面积1000余亩,占拆迁企业总数的20%。其余175家全部进标准厂房进行安置,需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占拆迁企业总数的58%。目前该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操作之中。
2、推进全区多层标准厂房、高层、小高层拆迁安置房建设。我区始终坚持把多层厂房、高层经济楼宇建设作为滨湖区节约集约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以来多层标准厂房开始向五层以上转变。蠡园经济开发区在120亩的土地上建成了9幢5层和2幢13层、共计12.5万平方米的高标准生产研发厂房,容积率达到1.5以上,亩均投资强度达1200万元,亩均产出达1080万元。据调查统计,至5月底,全区计划建设标准厂房283.87万平方米,占地总面积约3500亩,其中三层以上标准厂房136.7万平方米;已建设标准厂房188.4万平方米,其中三层以上标准厂房78.9万平方米;在建面积为22.76万平方米,其中三层以上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至目前,全区已出租、出售开发利用标准厂房面积为158.7万平方米,占84%,已有524个企业入驻。按蠡园开发区建设标准厂房平均可节约用地三分之二标准计算,平均全区可节约用地7000亩,按胡埭安置区建设标准厂房平均可节约用地50%标准计算,平均全区也可节约用地3500亩。至底,已基本可形成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都有1个以上,土地面积达100亩以上的标准厂房集中区。全区农民拆迁安置房全面推广高层、小高层,其中蠡湖人家农民拆迁安置小区的最高楼层达30层,拥宪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在建的最高楼层更达32层,为全市之最。至5月底,全区已建设(含续、扩建)农民拆迁安置点小区59个,累计竣工面积为424.8万平方米,续建、扩建、新建面积为333.1万平方米,累计农民拆迁安置建筑面积为757.9万平方米,平均层数为9层以上,总占地面积约10247亩,可安置农民约6.35万户。如果按原来平均按每户安置单门独院占地0.5亩计算(加公建配套用地),可节约用地约21500亩,平均节约土地程度达67%左右。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科学规划,引导全区依法集约保障用地。近年来,我区根据无锡城市化发展、行政区划调整、经济结构调整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实际情况,按照“确保重点,有增有减”的原则,适时调整完善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协同,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三集中”即“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原则,加强用地规划引导,科学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耕地保护目标统一协调,努力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2、加强工业性项目等用地供地市场导向管理。,我区就出台了《区拆迁企业安置用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全区各类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电子、医药、生物、动漫等适合建造多层厂房的行业,都必须入驻多层标准厂房,其它行业要以“附加值高、成长性好、带动性好”为标准,单独项目用地面积达到10亩以上、总投资在万以上的建设项目,方可单独供地。该类行业除生产安全和工艺流程上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不得建造单层厂房。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的其它传统行业建设项目,可通过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解决生产发展要求。同时,我区把工业性项目等用地统统纳入市场化招、拍、挂出让范畴,进一步提升工业性项目的质量,在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市场导向作用。
3、加强经济适用房、农民拆迁安置房用地管理。根据我区各类经济适用房、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区进一步提高了住宅用地的集约化水平,经济适用房、农民拆迁安置房要坚持高容积率、低密度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建造11层以上的小高层、高层公寓,按规划集中安置城镇建设及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类住户,单个小区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50亩,容积率一般大于1.5。
4、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工作。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滨湖区土地后备资源日趋匮乏。对此,我们一是着眼于促进三集中,对征地拆迁后不足20户的自然村进行腾地,将剩余农户进行集中安置;对市政府重点道桥建设后,部分村民生活受影响的村组、零散企业进行腾地整理,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提升土地集约用地水平。二是围绕滨湖区生态旅游农业开发综合创新试验区建设和治太6699行动,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积极探索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和有效保护土地资源的新形式,重点对环太湖高速公路两侧挖废地、沿湖及十八湾零星村庄进行土地整理。
5、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管理工作。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近年来我区年用地指标十分紧张,对上争取难度也较大,根据我区尚有一定数量的批而未供类、供而未用类土地的实际情况,我区采取走内部挖潜盘活存量用地的方式来依法集约保障各类项目用地,积极加强对各类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处置,对已经依法批准但受规划控制不能使用的土地,进行全区统一有偿调剂,将该类土地调剂到胡埭工业安置区、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等园区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全区各类重点、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
6、加强各类建设项目集约用地规划指标管理。我区认真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投资强度、产出率等相关集约用地规划指标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坚决核减用地面积或增加投资额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对达不到《关于全力推进高水平节约集约用地、争创全国节约集约用地先导区示范区的意见》所规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等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以供地,同时加强了工业项目注册资本的考核,防止虚假投资额的出现。
7、加强检查考核,确保依法集约保障用地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来,我区积极实行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年度考核制度,将本地区保护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合理用地情况列入基层政府(镇、街道、开发区)年度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同时在区安排支配的新增农用地转用指标方面优先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