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勇于创新勤征细管
全力推进企业所得税管理向纵深发展
自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以来,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变化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局在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坚持总局所得税“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二十四字工作方针,按照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要求,强化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汇缴管理,有效提高了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全力推动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截止目前,我局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万元。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培训,提高全社会纳税意识
近年来,我局以新税法实施为契机,以纳税服务为宗旨,以服务企业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提高了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一是加强税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我局不断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掌握政策、执行尺度和标准,着力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每月组织开展税收政策解读,每季度对新政策进行探讨。组织内部骨干培训考试,在实际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中学习。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汇缴业务培训辅导,提高了办税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在基层分局培养出既懂财会知识又精通所得税政策的业务骨干,以适应不断改革的所得税税收管理新形势。二是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提高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意识。努力做好税收政策辅导和培训,及时传达宣传上级的各项文件规定,不定期地将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汇编成册并下发至纳税人,以便纳税人及时掌握,履行好纳税义务。利用纳税人学校定期举办企业所得税知识培训班,帮助企业财务人员熟练掌握所得税知识和操作流程,不断提高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水平,为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项目调整奠定了基础,从而不断增强纳了税人自核自缴的能力。
二、抓管理,按照分类管理要求进行精细化管理
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我局按照总局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落实意见和措施。特别是重点加强了四项措施,深化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我局局确定50户重点税源企业为重点联系企业,设立外网联系专门电子邮箱,提供所得税纳税服务和咨询,每季度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在日常管理中,对重点税源企业主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汇算清缴、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根据企业税务登记信息等静态数据情况,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特点等;以企业日常申报资料以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有关帐薄等信息为依据,分析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获利能力、营运能力、财务状况和税款缴纳能力等;通过分析上述涉税信息的变动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情况,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提升税源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涉税事项的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权限和标准,审核审批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税前扣除等事项,加强取消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的管理,并建立分户台帐,完善征管措施。
二是不断加强对所得税一般税源企业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将所辖一般税源企业划分不同的行业,根据不同的行业,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我市重点抓好汽车和建材行业所得税管理。对该类企业,重点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减免、财产损失等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核审批管理,加强取消审批事项的备案和后续管理;在汇算清缴管理中,对一般税源企业,重点是以税收政策与成本、费用差异项目的纳税调整、减免税政策和汇缴程序、要求、法律责任为重点,进行纳税宣传和政策业务辅导,以进一步提高申报纳税质量;对新办企业,日常工作中,通过加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新办企业的登记情况,进一步防止漏征漏管,督促其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三是加强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管理。针对大量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纳税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特点,强化对新办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在核定征收过程中,严格执行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规定,根据不同行业、地域、利润率水平,采取评估、约谈等方式,科学核定税额。对已实行核定征收企业,定期的进行日常巡查,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应税所得额。针对全市疑点企业下发建议核定征收名单,共下发1000多户疑点企业名单,由各县市区局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800多户实行核定征收。通过核定,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是加强对注销户的管理。加强了业户的停(歇)业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对停(歇)业户实行跟踪调查管理,有效的避免了业户“假停业、真偷税“的现象。
三、抓评估,认真落实评估问题
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机制,通过纳税评估,进一步优化我市的税收环境,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认同。
一是加强评估力量。市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由分管局长、普通税干、工商、个协、当地党政机关等部门人员和廉政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的税负评估领导小组,对10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重点评估。全面深入调查业户经营情况后,统一进行公开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公之于众,充分听取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后,逐户下发了定额通知单。此项工作虽然量大、矛盾多,但是由于宣传到位,程序规范合理,工作过程公开透明,因此,工作也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和理解。
二是对评估的问题进行更深的延伸。我们对照企业所得税评估指南,把评估与审核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相结合,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企业的收入状况,与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交流,探讨企业管理、财务核算问题,分析可能存在的税收漏洞,抽查账册凭证,对照税收风险指标参数体系有目的有重点地检查有关疑点问题。一查预收账款及销售合同,看销售收入核算是否符合税收要求,有无隐瞒收入的情况;二查成本核算,看材料的购进、消耗、成本归集是否准确、收入与成本核算是否配比;三查费用明细账,看有无不合理支出;四查营业外支出,看有无未经报批的支出;五查往来明细账,看往来核算是否有违税法规定;六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项待摊费用的摊销,看其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及税法的规定;七查应缴税金、其他应缴款,看各项税款的缴纳是否到位,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贡献率与行业水平、预警值的偏差。如评估中发现的白纸发票和虚假发票,延伸追究其开票方的税务问题。
三是加强评估的后续管理。我局坚持纳税评估工作不走过场,狠抓评估问题的具体落实。纳税评估人员通过评估分析,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采取书面通知和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出评估约谈通知,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对评估分析发现的疑点或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资料。就评估分析、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进行相应处理。对评估分析和约谈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逐一进行认定,并根据评估结果制作纳税评估结论书,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并提出税收日常监控管理目标和管理建议。年度结束后,纳税评估人员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评估情况,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提供相关评价指标。
四是加强评估经验进行交流和推广。针对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纳税行为、申报质量、税源分布变化、征管等环节和问题,我局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制作成评估案例,对评估人员和企业财务进行辅导。
四、抓清缴,不断提高汇缴质量
我局坚持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借鉴风险管理方法,以完善汇算清缴为手段,在汇缴中提升纳税遵从度。一是制订汇算清缴风险目标管理规划。对汇缴工作目标、阶段重点、工作措施等事先做好决策安排,将汇算清缴作为所得税管理一项持续性、全年性的工作来抓,而不只是停留在汇缴期间,从年初的汇缴工作方案制定,到汇缴期间的审核,到汇缴后的数据的疑点信息采集分析(通过总局涉税通软件)纳税评估,年底市局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汇算清缴考核。二是实行汇缴申报多级审核。下发汇缴审核索引,对应注意的重点事项近进行索引提示。在审核中,注重抓住“四个异常“项目(预提费用、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纳税调整明显异常)和“四个过大“费用(会议费、运输费用、办公费、劳务费)开展汇缴审核。同时,充分运用涉税通软件对汇缴数据进行分析,对汇缴疑点信息逐户进行核实,对纳税人错误申报行为认真处理。我局还引入税务中介,出具汇缴鉴证报告,提升了企业汇缴申报质量与水平。为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局积极向市政府财政争取专项工作资金,用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保证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汇算清缴考核力度。根据总局汇算清缴质量考核要求,我局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汇算清缴考核指标进行具体的细化、量化,并将各项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防止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在具体考核时,我们敢于对存在的问题说真话,敢于揭短,保证考核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连续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考核,通过考核提高汇缴质量,提高基层税务部门对汇缴工作的重视。汇缴考核工作的开展,有力规范了所得税税源管理秩序,降低了所得税管理风险,减少了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