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农业产业化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在全国农业产业化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深化和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由全国农业产业化部际联席会议九部门共同召开的。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认真总结交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产业化工作十分重视。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的决定,江总书记和朱总理的多次重要讲话,都充分肯定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向。温家宝副总理去年在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今年以来又几次作出重要批示,对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工作及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重要的指导性意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业产业化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贯彻落实。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山东省及有关方面的领导同志,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并亲临会议指导,这是对开好会议和做好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有力支持。
下面,我代表会议主办单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大意义的认识
跨入新世纪的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国内看,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主要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同时也出现了农产品卖难、价格下跌、农民增收困难等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农业的基础地位就不能巩固,来之不易的供求基本平衡的局面就会逆转,扩大内需的方针就难以落实。为此,必须加大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力度,这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从国际看,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将直接参与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我们必须在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同时,按照wto农业规则调整国内相关政策,积极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体制和农村经济运行机制。
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适应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关键是要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找到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形式和路子。实践证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带动力量。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解决分散的农户适应市场、进入市场的问题,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难点和成败的关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具备开拓市场、赢得市场的能力,是带动结构调整的骨干力量。从某种意义来说,农户找到龙头企业就是找到了市场。龙头企业带领广大农户闯市场、农产品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就可以有效地降低市场风险,减少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同时也可以减少政府对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的行政干预。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对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哪里的产业化经营搞得好,哪里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就主动,就能够真正做到调得动、调得准、调得深、调出成效。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在农产品供求关系变化的情况下,农业一般意义上的增产并不能使农民增收,这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个突出矛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有效地延长农业产业链条,通过对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增加农业的附加值,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同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通过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还可以把农业后续车间的利润返还到第一车间,使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民不但从种养业生产中获益,还可以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增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各地的情况都证明,凡是产业化经营搞得好的地方,那里的农民收入就会有明显的增加。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当今的国际农业竞争已经不是单项产品、单个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而是包括农产品质量、品牌、价格和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在内的整个产业体系的综合性竞争。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有利于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联结起来,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按照国际规则,把农业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全面引入到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创出自己的品牌;有利于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全面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基本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农村改革确立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制度基础,必须长期坚持不变。随着农业的市场化、国际化和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农户仅仅有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已经不够了,必然要求有跨社区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组织提供更加广泛的服务。以公司+农户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突破了原有社区的局限,丰富了为农户服务的内容,扩大了服务的领域,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农户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联合与合作的新形式,有效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对双层经营体制的补充、丰富和完善,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农业基本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决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既不能盲目追求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也不能走政府高额补贴农业的路子,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可以在不改变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农业的整体规模效益开辟新的道路,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和科学管理提供适宜的组织载体,有效地解决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既适合中国国情,又符合世界农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的一种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的好形式,是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各地的实践充分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极大地解放和发展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代表了我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了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来深化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努力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认真总结和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功经验
近年来,尤其是去年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在制定扶持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加强基地建设,完善经营机制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各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1998年底,全国的1650个县(区、市)有产业化经营组织3.03万个。到底,2460多个县(区、市)有产业化经营组织6.67万个。平均每个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固定资产规模增长28%,销售收入增长26%。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区域布局呈现新的变化。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和特色农业的发展,西部地区的农业产业化有了长足的进步。西部地区产业化组织数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比1998年提高了近8个百分点;东部地区龙头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全部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中,东部地区占57.8%。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中,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比重显著上升,,两者之和比1998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的农户数量增加,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共带动农户5900多万户,占全国农村总户数的25%,平均每户增收900元。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既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正是通过实践,人们才逐步认识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代表农业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正确选择;正是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农业产业化经营才从局部地区的探索走向全国,成为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趋势,从来自基层和农民的创造性实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导向。在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今天,我们仍然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认真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使我们的认识不断从感性认识得到理性升华,再用对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来指导实践。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克服思想上的片面性,减少实践上的盲目性,确保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近年来,各地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了不少成功的经验。概括起来看,比较突出的主要有以下五条:
第一,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地创办和壮大龙头企业
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条件。我国产业化经营还处在初期阶段,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创办和壮大龙头企业不可能是一个模式。山东等地的成功经验表明,创办和培育龙头企业,必须坚持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坚持不分地区、行业和所有制限制,谁有能力谁牵头;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像我们在这里开会的潍坊市,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专业批发市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培育了一批各种类型的外向型龙头企业,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几年来开发、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1000多项,有500多种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出口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创汇5亿多美元,初步形成了外向型农业的格局。江苏、浙江等省注意引导龙头企业对现有加工能力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避免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有些地方还创造了批发市场、经纪人等流通组织创办龙头企业的经验。
第二,高度重视市场开拓,为农业发展赢得新的空间
市场制约是我国农业发展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