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端正政风、行风经验材料
1、方便就医。缩短门诊病人就诊等候时间,门诊实行一站式服务;分散挂号;实行划价、收费一次完成。
2、优质服务。实行首科、首诊负责制。建立医患沟通制,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病人选医生制度。患者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度≥95%。
3、提高质量。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实行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4、合理收费。收费项目规范,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服务价格公开,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和药品价格查询制。
5、改善条件。努力创造舒适、整洁的诊疗环境。
6、药械招标。政府举办的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药品和大中型医疗器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降低的价格按规定让利于患者。
7、廉洁行医。对收有以下行为者,实行一次查实待岗制;对情节严重者,暂停其执业资格: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5)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