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经验材料
沿街流动贩卖历来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一来污染城市环境,挤占公共空间;二来妨碍道路交通,影响群众生活。特别是芗城区,由于老城区,人口密度大,加上一年四季果蔬飘香,城郊农民到城里自由贩卖自产果蔬、花卉的传统由来已久,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经常上演一幕幕“猫捉老鼠”的游戏,成效不明显。
为解决这一问题,漳州市芗城区城管执法局本着“树立亲民理念,构建和谐城管”这个理性管理思维,积极探索管理方法、主动转变管理模式,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点,先后在中山公园西门、新华西路教堂前、东铺头街道华侨新村、南坑街道工人新村等地方设置4个农副产品自产自销临时市场,引摊入点,规范经营,把郊区农民自产自销的流动贩卖纳入城市商品供应流通网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在点位设置上体现合理性
通过多年的实践,芗城区城管执法局已有自己的管理经验,那就是设置便民市场,要充分考虑选点的“五个要素”:一看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没有大型蔬菜市场,二看周围居民区人口密度够不够,三看交通是否便利,四看会不会给周边居民造成扰民问题,五看能不能产生什么安全隐患。只有符合这五要素,才是设置便民市场必须具备的选项。
二、在入摊进点上体现引导性
要改变多年来城郊农民到城里自由贩卖的传统习惯,只有依靠引导和教育。芗城区城管执法局主要采取三条主动作为的服务措施:一在进出城区的主要路口设立醒目标志,引导周边农民进点销售;二在执法中队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并方便市民对市区流动贩卖摊点进行投诉举报,执法队员立即前往现场劝导经营者入摊入点;三在机关、学校、幼儿园等重点管理区域和南昌路、胜利路、新华路等重要交通主干道的周边,设置醒目标志,禁止以任何形式设置摊点和流动贩卖。
三、在便民服务上体现主动性
通过建立包括经营者的家庭情况、就业问题、个人承诺、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在内的档案资料,重点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出路问题;建立经营户的经营情况记录,凡是三次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受到警告的,取消其在集散点的经营资格,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制定优惠措施,充分考虑到农副产品集散点的经营户,大多是自产自销的进城农民,芗城区城管执法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经营户提供免费使用的售货车、摊档台,免除摊点卫生费、农产品检疫等相应费税。通过系列优惠措施,降低了经营户的成本,居民在“集散点”购买果蔬、花卉,价格也比较便宜。
四、在管理机制上体现规范性
主要措施有三条:其一,建立城管执法队员、街道城管站管理员、社区干部共同协调管理的机制。每天在市场交易的高峰期,社区干部负责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的指定摊位经营,街道城管站管理员负责市场的环境卫生,城管执法队员负责维护市场秩序有序运行。其二,制定《农副产品集散点管理规定》。要求设摊业主在规定的时间段、指定的经营点、核准的销售种类等内容上守法经营,不得妨害市容、卫生、交通、公共秩序及有其他违规的行为。其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在集散点公布举报电话,随时受理举报,形成了城管站管理员与居民随时监督,执法人员与居委会负责日常检查,城管执法局与街道城管办定期检查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