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家庭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市家庭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据调查,目前我市共有家庭服务机构272户,从业人员747人。其中:农民工68人,下岗职工451人,灵活就业人员113人,专业院校毕业生75人,其他人员40人。按照服务机构类型分:共有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22户,从业人员85人;公益性中介机构6户,从业人员24人;居民社区服务站点8户,从业人员40人;社会中介组织77户,从业人员175人;个体工商户152户,从业人员390人;其他7户,从业人员33人。
二、存在的问题
1、市场供需存在着矛盾。据统计,截至末,我市的市辖区人口已达95.1万余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家庭保洁、照料老人、管教孩子等家政服务,但还有一些家庭需要一些特殊的家政服务,比如中高级育婴师、养老护理员、病老陪护等,目前我市的的家政从业人员远不能满足需求。同时,由于家政市场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有些居民面对家政服务供需现状往往无从选择,不是找不到满意的服务,就是不敢接受服务,而家政公司又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市场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2、行业观念陈旧。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而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目前家政服务人员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其原因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员。不少人受“侍侯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怕丢面子,怕受歧视,宁愿无事干或到工地打小工,也不愿意干家政。
3、人员培训不足,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家政服务人员主要是下岗、失业、和农村外来务工等弱势群体,计有632人,占从业总数747人的84.6%,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许多家政公司为了单纯追求利润,缺乏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4、市场管理不够规范。家政服务业由于市场广阔,供不应求,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就可以经营,从而造成市场结构混乱。另外,我市的家政服务业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服务质量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衡量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和利益无法保障。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5、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家政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一种“零距离服务”,当家政服务人员走进了客户的家庭“私人空间”时,就要求家政服务供求双方的责权利必须明确。而目前家政服务协议有的不规范,有的甚至根本不签订服务协议,这样双方权益保障没有依据,家政服务人员与客户发生纠纷和争议时,很难得到妥善处理。另外,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死亡等问题目前也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这些因素的存在,致使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造成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步履维艰。
三、对策及建议
1、要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内涵在实践中已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它不只是为下岗人员和农村进城打工提供了就业机会,也为各种各样的人才施展能力打造了一个平台。为此,社会各界应该广泛宣传,改变以往人们对家政服务的传统观念,认识家政服务在深化机构改革和城市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为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通过丰富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层次积极拉动家政服务消费。家政服务业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基础性家庭劳务服务,第二层次的家庭衣食住行指导性服务和第三层次的家庭投资理财及生产经营、教育顾问等服务。家政服务的需求具有较大的潜在性与伸缩性,要靠有效的供给去拉动。当前要不断丰富第一层次的服务,大力开发第二、三层次的服务,不断开发家政服务市场,拉动居民消费,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
3、尽快成立家庭服务业协会,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个地方行业协会组织的健全程度反映了一个地方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据了解,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于1994年成立,至今已发展会员单位900多家。我市应在政府的支持下,成立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履行好其作为全市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服务主体的职能,规范市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对行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协调服务价格,监督服务质量,组织家政服务管理经验交流,开展法律和经营准入等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树立行业品牌,使家政服务这一小行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实现大作为。
4、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行业扶持力度。目前我市家政服务业还属于弱势产业,家政服务人员是弱势群体,政府要加强对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重视程度,把这项事业的发展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家政服务公司的运作,规范市场秩序,形成有序、有效、充分的市场竞争;建立健全家政服务就业及从业人员的配套服务体系,开展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行业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使家政市场参与者能够有法可依。同时发挥好在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研究和宣传中的主导和主力作用,引导雇佣双方更新观念,改变彼此互不信任的尴尬局面。雇主应在人格上尊重“保姆”,善待“保姆”,只有“保姆”的归属感和职业感增强了,家政服务业的价值才能被社会普遍认同,这个行业的职业化进程才会加快。才能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有利于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将其建设成为城乡公认的高尚职业、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