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财政如何覆盖新农村建设第2页
系,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各项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要求,要实行省统一部署,各级政府分担,动员社会投入,确保各项体系建设的资金落到实处。四是增加“三补贴”资金,稳定粮食生产。增加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小麦玉米良种补贴资金和农机具购置补助资金投入,围绕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合理配置使用各项直补资金。改进直补资金发放方式,简化发放手续。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对种粮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益。
(七)进一步加大扶贫投资力度,尽快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扶贫投资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结合整村推进,重点抓好产业扶贫和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农民通过“小额信贷”放大种养业建设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和其他富民产业发展。结合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移民搬迁工作的总体部署,合理安排扶贫资金,确保两项重点工程需要。
(八)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基本农田治理,节水灌溉,旱作工程三大目标,采取政府资助,农民自筹,社会投资等方式,全面启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县道改造通乡油路和通村油路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通乡、通村硬化水泥路建设。按照建管并重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政府支持范围。加大其他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向农业和农村的倾斜力度,重点支持饮水安全,农村能源等工程建设,支持农村电力,通讯和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建设。
(九)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试点面,到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更加规范有效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健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救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生产和生活实际,保障线标准合理适当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造步伐,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医疗救助能力。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进城农民工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办法。
(十)建立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长效保障机制。
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十一五”时期,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投入长效机制;逐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农村文化投入,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的基层文化设施和文化场所,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和送书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