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县长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月日)同志们: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全县民政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任务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表彰了全县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签订了殡葬改革责任书,局长作了主题工作报告,对去年的民政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安排,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我重点讲四个方面的意见。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进一步坚定做好民政工作的信心过去一年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这条主线,大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和关爱残疾人政策,全县的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坚持把关系民生的城镇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五保供养和慈善工作列为重点实事项目,积极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和规范化管理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了“分类施保”,“福星工程”步入健康发展轨道,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农村特困救助和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加大,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得到了新提高。全县克服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撤销的不利因素,巩固了殡葬改革成果,年火化率继续保持在85%以上。婚姻登记管理得到了强化,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收养登记、救助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年检工作顺利开展,年检合格率达到96%;斗湖堤城区地名设标工作进展顺利;福利彩票销售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福彩销售达到1830万元。(三)民主政治建设获得了新进展。“理顺体制,加大投入,加强城镇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是县政府承诺去年要为全县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此,我县在去年建立和完善了县社区建设领导机构,调整了社区规模,对社区居委会人事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举办社区业务培训班,提高了社区居委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在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四)优抚安置工作跃上了新台阶。一是落实“关爱行动”,切实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按标准及时兑现各项抚恤待遇;二是在城乡福利院设立荣军室,对荣军老战士进行特别护理;三是推进了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对520名退役士兵,继续实行以自谋职业为主的安置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义务兵及转业士官全部实行自谋职业。(五)残疾人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多渠道帮助残疾人就业。开展保障金征收工作,用保障金征收手段促进各单位安置残疾人,共分散安排残疾人123人。同时,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扎实开展。应该说,过去的一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离不开民政部门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一直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全县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作出贡献的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社会救助等主体工作开展不平衡,救助体系没有完全形成,部门联动不够;二是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等工作落实力度不够;三是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步伐不大;四是残疾人存在困难仍较多,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现象仍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五是基层民政工作队伍不够稳定,整体素质与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科学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了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应该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民政的职责将更加重要,任务将更加繁重,作用将更加突出。(一)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家都知道,我县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县,有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贫困人口、受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烈军属、伤残军人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平衡不同群众利益关系、促进不同收入阶层和谐共处、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好他们的基本权益,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事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社区和谐,要从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城乡居民自治入手。民政部门在村民自治工作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中履行着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责,履行着保障群众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和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应有的作用,是增强社会活力的重要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民政部门在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中要尽可能地为民间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创造条件,把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这些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这些工作,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社会公益事业,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三)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宣传革命先烈为祖国独立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史实,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人们为祖国富强和人民幸福无私奉献、艰苦奋斗,激励人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此,民政工作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大有可为。(四)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条标准,每一条都与民政工作相关。现在的农村,有很多家庭往往原来生活得还不错,但很可能因为生病导致因病致贫,因为学生导致因学致贫,因为受灾导致因灾致贫,自我保障能力差,自我恢复功能弱,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解决。还有农村社会保障的问题,老人养老的问题,五保户的救助问题,残疾人的问题等,都需要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来解决。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实现“管理民主”;倡导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实现“乡风文明”等,有的是民政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的需要民政部门大力协作。所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民政部门同样大有可为。三、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全力做好今年各项民政工作根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的实际,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构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城乡居民生活的底线,做好这项工作是民政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一是要在农村特困救助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年以来,中央、省、市相继提出要迅速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省政府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作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民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要求,坚持整体过渡、稳妥起步、重在建制的工作原则,研究方案,规范程序,迅速启动,切实把这项惠及农村困难群众的“民心工程”迅速、稳妥的实施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救助网络,建立和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五保、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助网络;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和送温暖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网络;以县社会福利院为骨干、各乡镇福利院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三是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工作新路子,推进弱势群体救助服务社会化,不断开创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二)以殡葬改革工作为重点,依法做好社会事务行政管理。5月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到底,平均年火化率达到89%左右,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老百姓的丧葬观念也在潜移默化。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套棺重葬、乱埋滥葬的现象相当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民政部门要想办法、拿措施,以村或联片村建立公益性公墓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各乡镇必须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殡葬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组建专班,按照签订的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殡葬改革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死亡必报、干部必到、违规必究”,切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各地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抓好违规土葬的查处,从根本上革除套棺重葬的陋习,树立节俭办丧事的良好风尚。同时要注重加强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地名区划等具体行政事务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做好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的途径和方法,确保专项社会行政事务工作整体推进。(三)以落实优抚和移民政策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以解决优抚“三难”为重点,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突出抓教育引导、抓政策落实、抓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全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