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主席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县妇联主席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刚才龙泉西街街道、市开发区水阁街道作了典型发言,廖宝云副主席对今年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特别是廖主席指出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各县(市、区)务必引起高度关注、认真对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真正把省、市有关“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握好、落实好。
今年以来,在市、县两级平安办的有力指导下,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协调机构齐心协作,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从当前开展的情况看,归结起来,至少有这么四个特点: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级党委、政府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切实做到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普遍成立了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各县(市、区)在贯彻落实省、市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二是宣传教育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又采取建立宣传一条街、发放倡议书、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义务宣传队和举办广场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基层群众认知度、认同度进一步增强。三是服务成效明显。各地注重从源头上消除家庭不平安、不和谐的各种因素,各级妇联在妇女维权载体上进行了进一步探索,为妇女维权提供保障,上半年市、县两级妇联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37件次,调解成功率达95%。同时各地上半年还组织开展了农村女劳动力培训2万多人次,发展来料加工从业妇女达到了9万人,累计发放加工费近1.5个亿,以妇女创业增收的实际成效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四是协作机制顺畅。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特别是市、县两级政法委、妇联作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两个牵头单位,相互之间主动协调沟通、通力配合、合力协作,为整个“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工作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感到,这项工作离上级党委对我们的要求还有距离和不足,需要大家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实效。下面,我就下一阶段“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再提几点意见:
一要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群众性活动,要广泛发动妇女和家庭成员参与,以每个家庭的平安构建整个社会的大平安。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横幅等各种宣传工具,立足社区、农村,深入家庭主阵地,真正做到“报中有文,视中有影,播中有声”,形成强势推进的舆论氛围。在开展宣传教育过程中,要注重“五个结合”:一是与“五五”普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相结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将在9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要以新办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把新办法贯彻落实好,促进家庭平安与社会和谐。二是与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相结合,要将“平安家庭”作为“文明家庭”创建的首要准入条件,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平安家庭”创建的基础性工作,使两方面内容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三是与家庭教育工作相结合,要把家庭教育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今年要重点抓好“家庭教育知识大讲堂”、“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等工作,努力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四是与禁毒禁赌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禁赌宣传,积极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社区、农村的平安建设。五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积极引导并组织发动妇女参与“示范整治工程”、来料加工、农村“三改”、民主管理等工作。同时,各地要多搭建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已有的一些社会资源、文化资源,比如一些农村传统文化活动以及一些地方组织的专题文艺活动;待会儿要参观的西街街道下樟村,组织的文娱表演队,通过竹筒舞、快板等形式来宣传“平安家庭”,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总之,各地开展的宣传活动必须立足于农村当地实际、农民群众的特点,以多种形式来扩大宣传面,使创建“平安家庭”的宣传深入到每个家庭和妇女群众中,使家庭知晓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
二要强化维权服务,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家庭平安的基石,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中心工作。从当前基层反映的情况,目前主要存在着婚姻家庭道德失范、家庭暴力干预不力、离婚妇女权益受损、女性就业再就业受歧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财产权益受侵犯等问题,这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直接危及家庭平安、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注重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下步,围绕维权服务到基层重点突出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网络和妇女法律援助联络站。还没有建立的县(市、区)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建立县级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网络及妇女法律援助联络站;已建立的县(市、区)要做好健全、规范、完善工作,针对本地家庭暴力情况和有关妇女儿童维权重大问题,增强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要求80%以上社区,60%以上村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姐妹谈心室),做到场地落实,人员落实。通过建立妇女维权的基层组织网络,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收集反馈渠道,帮助家庭成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做好归正人员、吸毒人员的家庭帮教工作。继续开展归正人员、吸毒人员的结对帮扶活动,健全社区(村)、派出所、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四是做好关爱怀留守儿童工作。开展“代理家长”结对献爱心活动,积极创建“留守儿童之家”,弥补父母长期在外的家庭教育缺失,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感,教育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五是做好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开展对困难家庭的就业帮助和生活救助,推动发展来料加工业,引导就业困难妇女参与到来料加工中实现就业;进一步做好巾帼扶贫行动等扶贫工作,帮助困难家庭脱贫致富,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三要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实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四进”、“七无”等目标任务,培养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创建工作队伍是基础。根据创建活动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基层两支队伍建设:一是社区和农村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很多地方都已建有以社区妇联干部和村妇代会成员为主体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她们在基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重视社区和农村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要争取成立由妇女干部、法律工作者、共产党员、热心群众等人员组成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巾帼维权志愿者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开展定户联系、定期排查、定点服务,切实发挥她们在家庭治安防范、家庭纠纷排查、社情民意诉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弱势群体帮扶等方面的作用。二是社区和农村的女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妇女干部和妇女骨干在平安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妇联要与司法行政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女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对基层女性人民调解员要开展定期培训,帮助她们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调解水平,并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和农村的女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参与面广、工作量大,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各县(市、区)要巩固完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协调机构,将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要建立相应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指导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运作机制。各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必须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纳入基层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中,与平安社区、平安村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要加大调研力度,建立调研制度,调查了解创建活动存在的困难、问题,明确社区、农村涉及家庭平安的突出问题,做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各地创建活动的做法、经验,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评选激励机制。在社区、行政村广泛开展“平安家庭”评选活动,“平安家庭”户要求达80%以上,对没有评上“平安家庭”户的要积极帮助整改,逐步达到“平安家庭”要求。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的成员单位要将创建活动纳入部门工作的总体部署,使之成为各单位的自觉行动,实现部门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妇联作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继续推进工作协调网络建设。各地要进一步整合各项家庭建设活动的资源,不断拓展社会参与途径,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注重发挥各种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组织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家和万事兴”。“平安家庭”创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市、区)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平安丽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