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纠风工作总结
,我县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政府纠风办的指导下,按照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部署,按照《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文政纠发〔〕3号)认真开展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的纠风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纠风工作开展情况
(一)教育、卫生、涉农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1、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扼制。针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县政府纠风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和“春秋”学期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检查抽查的范围,增加检查密度,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抽查学校16所,其中:中学9所,小学7所,查处乱收费金额177526.52元。二是依托**举报线索,开展明察暗访。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举报线索开展排查,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过**举报渠道,发现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到今年8月底,共收到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举报件4件,调查结案4件,调查结案率达100%。三是下达监察建议书,对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及时向责任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责令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至目前为止,共下达建议书3份,13人受到处理。其中:1名校长被去校长及总支书记职务;3名校长受到政纪处分;1名校党支副书记、2名副校长、2名校财务人员、4名教师被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通报批评。
2、医疗行业行风明显转变。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实纠正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县纠风办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药品管理,在县级医院推行医疗和购药分开的同时,督促医院建立药品超市,县、乡、村三级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销售价格,微机管理。二是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党务、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收费价格公示等举措,接受群众监督,减少和杜绝医药乱收费现象发生。三是在县卫生局设立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的党风廉政、医疗服务、医德医风、医院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今年9月份,县政府纠风办对县卫生局及下属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的“行业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回访检查,跟踪问效,医院服务环境得到优化,医疗条件明显改善,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医患告知制等制度的实行,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县政府纠风办收到的医疗**举报件明显减少,去年为6件,今年为2件,**举报率下降66.7%。
3、治理涉农收费扎实有效。为确保国家、省、州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县纠风办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监督检查各项强农惠农和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是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局、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教育局、减负办等多家单位对十五个乡镇和县属涉农收费部门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大部分乡镇及涉农收费部门对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得比较好。全县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共计1828.98万元(其中 “一补”资金588.49万元,办公经费补助1240.49万元,免费教科书已发至学生手中);惠农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油菜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及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兑现3689.02万元(其中:农资综合直补2246.62万元、油菜良种补贴30.2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41.2万元、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171万元)。二是为了便于更准确地掌握农民负担情况,对15个乡镇的75户涉农监测户进行了更换,使更换后的涉农监测户更具有代表性,有效推进了涉农监测工作的开展。三是督促职能部门对各种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到现在为止,共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17起,涉及金额2.4万元.通过农资打假,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假农资制售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二)社保、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落实到位。
为保证各项专项资金的正常运转,县政府纠风办一是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社保、扶贫、民政等多家部门人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二是督促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部门,按资金性质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社保基金要认真开展基金征收和企业缴费基数稽核,严格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使用;扶贫资金要严把支出使用关,设立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专人监管、专户储存,并实行项目、资金、物资公示制,救灾救济资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救灾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实行申领救灾款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发放单位及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金1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6223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33.37万元;农村救济医疗补助28.07万元,城市救济医疗补助18.40万元,城市低保金1008.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91万元,农村五保资金103.12万元。
(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初步建立
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为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县政府纠风办于6月初组织人员对县卫生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等7家单位政风行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复查,通过回访,7家单位的政风行风都有了明显转变,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了解省政府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取得的成效,今年又对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4家县属部门和15个乡(镇)的12个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进行了评议和问卷调查,共发放测评表1500份,问卷调查表余份,并聘请了人大、政协、机关、事业、企业、个体等不同层次的11名行风评议员参与开展评议和调查,调查面更广,评议人员更具代表性。
2、“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深受好评。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干部作风建设,拉近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距离,至目前为止,县政府纠风办共策划组织《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25期,组织走进直播间领导58人,现场接听热线71个,解答问题102个,热线解答率为100%。通过直播,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四) 价格监管政策落实常抓不懈
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价格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的价格监管。一是建立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举报督办制度,认真办理举报案件。三是重点对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农资市场以及超市粮油、肉禽菜奶副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供求情况及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波动情况监测,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发现市场出现价格大起大落、排队抢购、脱销断档等价格异常情况,要求在第一时间报告。四是在各种节庆日期间,重点对城区各旅游景点、公园门票及普阳路、新城路、东风路等主要街道的经营门点、超市的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今年共检查娱乐场所5家、超市19个、经营门点100余个。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了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节日市场价格井然有序。
(五)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得到落实
一年来,县纠风办督促职能部门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接到消费者和群众的咨询、申诉、举报666件,其中答复咨询331次,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3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23733元。
(六)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巩固
为防止公路 “三乱”反弹,县政府纠风办定期不定期组织监察、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天生桥收费站、马塘治超点、柳井治超点、公路测速点进行联合检查,并提出要求:一是收费站要严格贯彻落实“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一线交通执法人员要坚决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减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必要的滞留时间。二是收费站要规范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三是超限超载检测点要按程序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长时间扣留车辆,目测认定超限超载、只罚不纠;四是交警委托的基层派出所在检查违规车辆时处罚程序要规范,禁止越权执法。到目前为止,全县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七)清理评比达标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纪发〔〕2号)文件精神,县及时成立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制发了《县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文纪发〔〕3号),建立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县乡(镇)党委及其直属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评比达标进行了规范清理工作。3月初,顺利完成清理任务。清理统计结果得出:全县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部门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部门共20家,全县由上级举办表彰的评比项目一项,本县举办表彰拟保留的评比项目25项,其中:面向基层开展的24项,面向本系统开展的1项,25项拟保留项目中,属于党委机关举办的1项,人大机关举办的4项,人民团体、群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