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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2/7/23

法制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州政府法制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实现的“二次跨越”为目标,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解放思想,落实责任,创新工作,大力实施依法行政方略,依法、高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圆满完成了我州的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为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我州发展软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以及深入贯彻四项制度的需要,我们认真开展了以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压缩行政审批时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重点的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共对43个州级部门现有的410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州人民政府最终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9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6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 23项),保留371项。并及时向社会作了公布。同时,在压缩审批时限方面,除个别保留了法定审批时限外,大部分按压缩三分之一的要求缩短了审批时限。清理工作坚持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按照“流程最短、质量最优、效率最高”的要求,简化了审批程序,压缩了审批时限。在清理过程中,注重行政审批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既看其设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又看其实施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实际。对既合法又合理的项目,予以保留;对省政府已经取消的项目以及可以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由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项目,予以取消;对可以由县级机关实施的项目,予以下放。

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得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方式、审批条件得到了整合、优化、重组和改造,实现了行政机关内部职能的科学划分和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形成了机关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机联系和互动,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了政府管理方式朝着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的方向转变。

(二)认真牵头完成了我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我州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收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供便民、利民、惠民的公共服务转变,切实减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不合理负担,我们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通知》(怒政发 〔〕140号)要求,组织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认真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以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制度,没有越权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也没有擅自设立、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违反规定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我们一是降低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标准,将原税务登记证每套25元降为每套20元,全州减负金额约4万元;二是取消了工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收取的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义务教育借读费等收费项目共26项;停止征收林业、食品药品监督、水利部门、工商部门收取的各类证书工本费和管理费共6项,全州年减负金额约为693.88万元;三是取消了公路养路费、公路货运附加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整顿财政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意义十分重大。清理后,我州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保护合法收费,制止乱收费,从严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持大局的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措施有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云政发〔〕227号)的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贯彻《决定》的重大意义。市县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第一线,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是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决定》的贯彻落实。我州及时下发了《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该决定。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面性、基础性工作,广泛宣传、深入贯彻,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二是加大了力度,举办专题讲座。特别邀请了省政府法律顾问、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王珊珊博士来我州举办专题讲座,共有全州州直各委办局50个部门及4县政府7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聆听。讲座题为《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路径选择》。王教授的讲座紧扣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系统地分析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出台背景,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因素,明确地指出了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路径。专题讲座立意深远,高屋建瓴,思路清晰,意义重大,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对于我们履行政府职能,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三是以行政执法培训班为依托,广泛宣传。结合下半年开展的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培训工作,在全州举办的5期行政执法培训班上,我们将《决定》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系统讲解,让参加培训的1922名行政执法人员对《决定》有了全面了解,让其将依法行政理念充分应用到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中。四是多管齐下,确保《决定》宣传深入人心。我们充分利用《政府法制信息》、《报》和电视台多种渠道宣传《决定》的重要性,让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更加深入人心。

(三)努力改善行政执法状况,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1、圆满完成了我州的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换发培训工作

为了提高我州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们精心筹备,周密组织,圆满完成了的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换发培训工作。年内全州共举办了5期行政执法培训班,有192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和考试,其中,行政执法证件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有1232人,新办行政执法证件的有690人,培训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培训做到了“五到位”,即一是确保培训准备到位。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对换证范围、培训组织、培训考试和工作步骤等作了明确要求。在摸清了参加换证人员的底子的同时又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了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方式,保证了培训的顺利进行。二是确保培训时间到位。为保证培训学习的质量效果,我们根据我州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4县组织工作实际,我们安排了合理的培训时间,既保证参训人员都能按时参加培训,也保证了培训工作不与其它工作相冲突,确保了培训时间的到位。三是确保培训人员到位。培训学习中,实行课前签到,课间点名,检查到课情况,并把到课听课情况与培训考试成绩挂钩,确保所有换证人员按时全员参加培训学习。四是确保师资培训内容到位。专门聘请了省政府法律顾问、云南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王珊珊博士、有多年执教经验的党校老师和多年从事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性事件应对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保证了培训内容的到位。五是确保培训效果到位。除严格培训期间的管理外,在培训结束后,我们统一进行了考试,统一阅卷,并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反馈回各单位,确保了培训学习效果。

2、顺利承办了全省16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

为适应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协作会议精神,加强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11月5—6日,全省16个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在我州召开,共有全省16个州市的政府法制办(局)长、法制监督科长和工作人员67人参加,我州州直20多家行政执法单位领导及4县的政府法制局长参加了会议。州人大斯大宝副主任、州政协杨菊昌副主席出席了会议。会上,郑毅副州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省政府法制办张学武副主任从行政执法监督的准确定位、如何借政府力量推行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怎样开展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如何发展壮大政府法制机构问题以及怎样贯彻落实好《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五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传达了第八次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协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怎样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探讨了如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各州市进行了充分交流,由州、文山州、红河州、玉溪市和曲靖市5家上台作了交流发言,最后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和修改。我们顺利承办了近年来政府法制系统的这次盛会。对研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各州市的法制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四)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1、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

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和法定渠道,是向公民提供法律救济的基本途经之一,是政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的一个重要途径。全州全年共依法受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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