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2页
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6件,未结1件,维持11件,撤诉4件,复议终止1件。其中,我局依法受理并行政复议案件4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办结。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严格审查案件材料,认真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一是深入基层进一步调查取证、并到实地对所争议的土地进行查看;二是同州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案情认真作了分析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三是通过调查取证,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来作出正确的行政复议决定,实现了行政复议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加大了政府层级监督力度,树立了政府执法为民的公正形象。落实“重大复议案件现场查看制”。对群众呼声强烈的案件,复议人员不辞劳苦,亲临案件现场,核实相关事实真相,充分听取申请人、第三人与被申请人意见,并对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了现场质证,通过现场办案,复议机关的审查、裁定公开透明,撤销或维持都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申请人、第三人、被申请人三方心服口服,复议机关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树立了政府依法办事的公正形象。
2、工作突出,荣获“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优秀个人”称号
我州泸水县政府法制局局长陈坤荣同志今年荣获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授予的“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优秀个人”称号,能够获此殊荣,为我州赢得了荣誉,这不仅是对我州行政复议工作的充分肯定,也给予了我们边疆少数民族地方的法制工作者极大的鼓舞。为此,我们要求全州政府法制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陈坤荣同志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律职责,努力将行政争议主要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首次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
4月2日上午,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应申请人申请,在州政府第三会议室举行了行政复议听证会,就昆明永科科技有限公司对州财政局关于昆明华宇永科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的处理决定书不服举行听证。听证会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就行政复议请求的事实及依据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陈述。听证人员就相关事实和依据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就争论的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这是州政府首次将听证会运用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之中,听证会的举行不仅增加了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对于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复议的审理模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有利于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利于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审理。有了这次尝试,今后我州将会有更多的行政复议案件走上听证审理程序,让这项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4、深入基层,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调研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调研工作,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认真配合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做好检查指导工作。6月,省政府法制办柴林军处长一行4人到我州就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并陪同调研,采取查看卷宗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到泸水和福贡进行实地调研,对各县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指导。调研组对我州泸水县的行政复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全州各县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工作建议。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各县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调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本,土地已经成为了近年来引发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针对我州出现的大量土地纠纷案件,土地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与土地管理相关领域,其中又以申请颁发或撤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以及土地确权案件居多。通过调研,就存在的界址不精确或根本没有明显的界址;土地登记不规范、发包程序不合法;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引导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对策,如政府详查土地,明确土地权属;多措并举,丰富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县乡两级政府从事土地争议确权工作的人员、机构与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领导,避免新的土地纠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有关土地确权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力度等。
5、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推动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州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下发了《州政府法制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二是明确目标,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了活动目的、原则和开展的方式方法,纪念宣传活动将坚持主题突出、讲求实效和隆重简朴的原则;三是严格要求,确保纪念宣传活动“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充分发挥了州政府法制局信息公开网的作用,特别推出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专题栏目;采取召开座谈会、公布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充分发挥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优势,采取复议知识问答、以案说法等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全体出动,上街宣传行政复议相关知识。在繁华路段拉挂宣传标语8条,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3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58次,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州掀起了学习、普及、掌握和运用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高潮,营造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达到了新要求
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129号令)的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维护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对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中,我们始终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兼顾文件的实用性、操作性、格式体例、文字表述,确保了文件的合法及科学。全年共审查由州政府起草的《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州州级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办法》和《州核桃种苗管理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接受部门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件、县级政府3件;另外,全年州政府法制局还办结了省政府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函16件,为实现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全年共审查35件政府及部门文件,严格控制了不合法文件的出台,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坚决予以纠正。经审查发现问题,提出修正处理意见的26件。此外,结合阳光政府的贯彻实施,完善了备案审查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要求凡是政府或行政执法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告前一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开展全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调查工作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全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云府法〔〕3号)要求,下发了《州人民政府法制局州 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怒府法发〔〕1号),对我州州级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达到了 了解现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对策的调查目的,调查摸底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内容包括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政府法律顾问机构设立情况、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履行情况、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情况、历年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教训等多个方面。我们还将全州的调查结果向州政府作了报告,并向有关机关作了通报。经过严格的调查统计,目前我州州县政府及部门共聘任法律顾问14人,其中由州人民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3人;州级有2个部门有法律顾问,共2人;有2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共3人;县级部门共有6个部门聘请法律顾问6人。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到我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尚未完善健全,力争用几年时间在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认真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建设公正、透明、高效、“阳光”,切实做到重大事项让人民知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我局主要负责全州的“阳光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推进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阳光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日常性工作;二是负责州级各单位听证工作的指导督察。目前已对州政府的2项重大决策及5个州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开展举办听证会的业务指导工作;三是负责指导四县政府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工作;四是积极参加省政府举办的各类听证会观摩,参加学习4人次;五是组织各县政府法制局长及工作人员学习观摩州政府举办的听证会,并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提高认识,有力地推动各县的重大决策听证工作。
(八)自身建设得到了新提升
1、转变机关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