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按照《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安做出贡献。现将一年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我们根据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继制定了活动方案。在活动过程中,组织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认真进行了集中学习,开展了民主评议,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整改。特别是在征求意见阶段,各部门根据工作的范围和对象,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扎扎实实进行了整改。7月份以来,政法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对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落实整改,目前绝大部分已整改落实到位。对个别需在今后工作中逐步整改的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分步落实。各部门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经常性的学习、征求意见、定期谈心、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争先创优等制度,建立了党组织、党员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使广大政法干部素质明显提高。
(二)扎实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认真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为解决政法各部门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地为,我们把“公正执法树形象”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县委政法委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政法各部门召开了动员会,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和政法各部门,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政法各部门汇报,深入政法各部门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活动进一步具体化,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县公安局根据活动中和“大接访”中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重点。建立了“一案两评两通报”、行政和刑事案件执法质量月考核等规章制度。对“大接访”中存在问题的5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对活动中筛选出的5起错案,正在调查对涉案人员进行追究。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三查三审三改六表”工作制,共自查、互查案件81件93人,查出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60余条,均逐一进行了整改。县法院广泛征求意见,建立健全了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岗培训等有关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激励人”的良好机制。县司法局在法律服务部门开展争当“优秀律师”、“优秀公证员”、“优秀法律服务者”等活动,激励工作热情,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执法、公正执法。
(三)切实搞好政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素质。
为了全面提高政法干部的整体素质,建立提高政法干部素质的长效机制,我们以多种形式,在政法各部门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造就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文明的政法干部队伍。县检察院建立了检察官学校,长期聘请市委党校、师范学院5名专职法学教授讲课,保证每月授课12学时以上,利用检察官学校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育检的深入。县法院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每季度制定一次学习计划,邀请资深法官和法学专家讲课,丰富业务知识,帮助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增强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县司法局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有关本职工作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抓好岗位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岗位业务培训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县公安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开展“从严治警,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业务知识擂台赛、技能练兵等活动。通过以上措施,全县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干警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
(四)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政法干部队伍活力。
1、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
今年以来,我们狠抓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的落实,政法委领导率先垂范,每月到联系点调研至少在一次一上;政法各部门领导也按照制度要求,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检查工作,了解困难,查找问题,把基层联系点工作作为促进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法院党组成员每人联系一个法庭,每月到法庭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在5次以上,帮助基层协调解决了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司法局三名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司法所,每月下基层调研一次,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
近年来,我们相继在政法队伍中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以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加强了政法队伍建设,使全县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大为改观。今年8月,县委政法委以新政法[]12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政法各部门认真组织好干警的政治思想学习教育,强化宗旨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把严肃公正执法责任落实到执法人员身上,保持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县委政法委机关率先垂范,带头讲政治,强化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和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表里如一;坚持雷厉风行,对安排的工作按时完成;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与人为善;坚持吃苦耐劳的作风,耐得住清贫;坚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时时处处维护政法委的良好形象。政法各部门针对干警作风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县法院在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设立征求意见箱,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在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县司法局在系统内进行业务培训考核,提高司法干警素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切实解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县委政法委机关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了政法委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廉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整套工作制度,用以规范机关干部言行,使干部职工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了县政法委员会会议程序,制定了重大案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协调和督办力度。要求政法各部门在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对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负责人调整前或干警调入前,必须报县委政法委审核同意。县检察院、公安局在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政法干警涉嫌违法犯罪进行初查和调查前,必须向县委政法委报告。
县公安局按民警等级化管理办法,根据考核将民警分为三个等级,奖优罚劣;在全局实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民警上岗实行双向选择;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有5名中层领导因队伍建设问题受到全局通报批评;实行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民警等级化绩效考核制度,对民警德、能、勤、绩实行动态管理,结果与政治、经济利益挂钩。
检察院严把“进口关”,认真落实省级统一考录制度,试行分类管理体制,作为洛阳市院分类管理试点单位之一,目前,分类管理体制正在探索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检察官法》的要求,实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制定一岗双责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检察机关内度监督制约;积极探索队伍管理机制,如“三三制”、“三位一体”、“6+1”办案机制应用转化,走在了全市检察机关的前列。
县法院严格落实省级统一考录制度,加强了“进口”管理;对现有干警,分别制定了岗位职责,进行量化考核。拓宽“出口”,对于不合格干警,实行待岗培训制度,视其表现确定去留,从而确保了干警素质。对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工勤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优秀法官标准、优秀书记员标准等;表彰干事创业者,培养并选拔一批干事创业者作为后备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一岗双责”,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制订了《审委会研究案件制度》、《发还、改判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关于严格规范审判人员庭审纪律》等制度,扎实开展了清理违规收费,拒礼拒贿活动,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发还、全改案件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规范化建设,制定了《规章制度汇编》,使各项工作能够有章可循,促进了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解决部门在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坚持每季度统计一次政法各部门办案经费保障情况,并及时县委、县政府汇报。为确保县、乡两级专职治安巡防队的工作经费和队员工资等,经县委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研究,我县为县治安巡防大队和13个乡镇专职治安巡防队各配备巡防用面包车1台,共14台,财政拨款42.9万元;县、乡两级财政共同解决巡防队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其中县财政解决县治安巡防大队队员工资和工作经费20万元,为13个乡镇治安巡防队补贴工资和解决工作经费40万元,同时每个乡镇每年要自筹6万元用于巡防队的工作经费和队员工资。
公安局全面落实了技防措施,全县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了以固定目标报警、图像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器为主的技防体系,有效减少了盗抢案件;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11个乡镇派出所均有办公楼房,平均每个派出所有办案及巡逻车各一辆;全县有一级派出所一个,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