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各级纪委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同部署、同检查。通过强化责任,抓好落实,促进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 抓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整体工作格局,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局党组结合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业务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并与12个股室(中心)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进行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检查,年终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之一,从而将责任机制、激励机制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一年来,局党组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抓实,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1、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利用支部会和职工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各级纪委会议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出台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带动了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转变作风,为构建和谐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县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科级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条例(试行)》;进一步深入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等法规;选择县纪委编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参考资料的相应篇目在职工会上进行传达学习;组织7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邀请纪工委书记李绍学、李会莲分别给全体干部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学习了元纪发﹝﹞4号、5号文件关于对袁自清和唐建华的处理决定;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鲜活地进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3、抓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局党组要求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明确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自觉性。目前,我局已开通了“96128”专线,按时进行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三)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努力塑造优质、高效、廉洁的部门形象
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进取意识和忧患意识,讲政治、讲正气、识大体、顾大局,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做起,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
1、抓好“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我局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为创建内容,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切实解决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同时,局党组加强对机关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使“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达到增强干部素质、外树部门良好形象、促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2、抓好**接待办理工作。来信来访处理是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在**接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制订《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接待日制度》,确定每个月第一周星期三为领导**接待日、每月各股室(中心)对相关业务的**苗头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参加的**形势分析会,排查矛盾隐患,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实行包案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线接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企业改制、工资福利、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经办等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来信登记、送阅审批、转办催办、查办结案、复信回访、立卷归档等**办理程序,以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满腔热忱地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存在的实际问题。一年来,全局干部按制度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接待群众来访282件(次),296人,办理**件2件,有效地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抓好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认真学习《党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认真遵守本局的廉政承诺,不断对照检查工作和生活作风,严肃纪律,牢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
4、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元发[]2号)和《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元学组[]2号)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秘书组、宣传组两个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日程安排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在“围绕一个主题、加强两项职能,提高三种能力,促进四个转变,实现五个突破”上下功夫。即围绕“三牢记五争先”主题,加强“人事人才和编制管理、健全劳动保障体系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两项职能,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三种能力,促进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和服务态度”四个转变,最终实现在统筹城乡就业再就业上求突破;在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上求突破;在建立和谐人事劳动关系上求突破;在机关作风转变和干部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在抓优质服务上求突破”五个突破。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发展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上来,营造浓厚的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氛围,为推进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注入强大活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做到在学习中推动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的科学发展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妥善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基金监督。管好用好社保基金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针对上海市社保基金案和罗平县社保金案的教训,局党组一是督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收支账目、货币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结算,与税务部门、财政专户、银行等认真核对账目,顺利完成了州局安排的基金结算工作任务。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组织对经办机构账簿、印章保管以及和银行对账后,对账单的签名保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三是在各经办机构内部建立并严格实施一整套的决策、审批、授权和报告制度。凡重要事项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突发异常事件能够及时报告,保证基金运行的安全和完整。
2、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办理劳动合同鉴证827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63人。为全县419户各类企业、 3985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368人,签订率达84.5%,其中:其中:城镇职工1538人,签订率达99%;农民工1830人,签订率75%。
3、抓好“四抓一化三促进纪检监察十大行动”的落实。一是认真抓好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召开2次相关承办单位业务协调会议,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目标和业务流程,统一规范创业计划书文本,建立创业者诚信调查、项目真实性、可行性评估制度,积极与县财政、信用社沟通协调,加强评审力度。共开展创业培训3期188人,培训后拟定创业项目43人。9月末,受理符合条件创业者项目申请33人,其中:已审核33人创业计划书及评估,签署创业贷款165万元担保意见;10人的项目评估正在审核中。二是开展保企救岗,稳定就业工作。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困难企业18户, 17户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45.93万元;认定岗位工资补差企业1户,发放岗位工资补贴2.09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173人,公益性岗位补贴77.42万元。三是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解决农村老有所养的难题。工作人员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树立养老新观念,增强参保意识,克服“重幼轻老”、“养儿防老”陈旧观念,树立“自我养老”新观念,解决老有所养问题,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有参保人数11599人。四是降低缴费标准,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至9月底,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