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及工作计划
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及工作计划
省局: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19号文)要求,我行办事处在认真开展了包括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内的“双治”工作,现将我办事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以及进一步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办事处党委、总经理室对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思想上高度重视。
根据根据你局转发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办事处统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原则的认识,明确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继续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严惩犯罪分子,重处违规行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查防结合,重在防范;坚持改革管理并举,重在加强内控。我办事处能高度重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加强整改,保持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办事处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紧密结合办事处实际,注重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把各部门及其员工自查自纠与组织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结合起来,把自查自纠、排查案件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
为了加强员工思想认识,办事处还于6月初购买了福建省检察院编写的《商业贿赂犯罪警示教育读本》,分发给管理和业务人员人手一册,供大家学习对照。还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暨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福建银监局转发的有关文件,通报了办事处已开展的工作情况,对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为了再次强调开展案件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针对办事处收入下降的实际情况,办事处副总经理、纪委书记丁宁同志特别召集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和办事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于9月19日召开“治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强调了治理工作的重点,针对办事处实际矛盾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总经理室还强调能否如期按质按量的完成这项工作,将作为对各部门年终工作考核的重点之一。
二、办事处从组织上予以保证
办事处党委决定,成立本办事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办事处的实施方案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接受福建银监局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监察部门,纪检监察人员担任领导小组联络员,抽调审计等有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包括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内的“双治”工作,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排查商业贿赂案件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办事处党委、纪委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办事处纪委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督促本办事处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内控体系和管理制度,要求对有可能含有商业贿赂的合同、协议应有禁止商业贿赂的承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建立严格的自查自纠和排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办事处一把手是本办事处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人。制定了对隐瞒不报,有案不查,工作不力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负责人和内部监督部门人员实行双线问责制度的要求。
三、确定办事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环节
根据本办事处特点,把资产处置的定价/转让/重组、实物资产的管理/租赁/处置、中介机构的选聘/付费、与债务人/担保人/买受人/中介机构等的往来,以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物品采购/发布公告广告等购买服务和商品的活动等,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细,查找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排查工作。
同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和办事处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办事,围绕公司和办事处的各项经营和战略转型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四、认真开展“双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
(一)进行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全辖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话会议,办事处党委召开“双治”专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党委书记亲自作动员,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央和银监会党委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重点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银监会有关文件精神,领会开展“双治”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重点学习《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领会国家防治商业贿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治意义;重点学习银监会《关于银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公司有关实施意见文件,领会开展“双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方法。
(二)认真全面开展“双治”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自查在业务经营管理工作中的情况,以办事处有关实施意见中的重点环节为重点,涵盖办事处的全部经营管理工作,主要采取逐个人自查报告的方式;二是查阅有关资料,如查阅处置审查委员会、评估审核委员会、大宗采购委员会、财务审核委员会等会议记录,查阅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的有关协议、合同和经费核算报告。办事处于6月底至7月初,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处置审查委员会、评估审核委员会、中介机构选聘小组、采购审查委员会、财务审核委员会等专门审核机构的记录和纪要,对办公用房装修档案、购买协议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未发现涉及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和案件的迹象,但专门检查组提出了加强控制的建议。三是对中介机构召开集中访谈,5月12日,我办事处还向库内全部43家中介机构发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倡议书》。5月29日办事处邀请近两年来合作较多的中介机构包括律师、拍卖、评估共17家,21位负责人征求了对我办事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相关意见。从各个中介机构的发言情况看,没有涉及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方面的问题,各中介机构代表还对中介机构使用的付费标准、选聘结果的公开、律师代理期限、提供办事处尽职调查资料等委托代理事项,提出了建议。会后,办事处审查部将座谈会提出的建议,整理后发职能部门参考。四是于5月18日,我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增加了治理商业贿赂的条款。同时于5月23日至31日,我办事处组织现有全部48名员工进行个人自查填报,安排各职能部门进行自查,从自查填报情况看,未发现涉及案件、商业贿赂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五是10月上旬根据我总公司《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进行传达并对照检查和回头看。通过上述五个步骤的自查自纠,到目前为止,我办通过自查和向有关监管机构、总公司了解,尚未发现案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案件,也没有收到福建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案件线索以及公司内外审计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
(三)畅通信息举报渠道
办事处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办事处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0591-87668338,0591-87668328,0591-87668315(传真)。通过以上方式,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案件能及时向公安部门或检查机关移交,并逐级报告,并能积极协助地方执法机关对有关贿赂案件查处工作。办事处还鼓励内部人员和外部的实名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案件有功人员建立奖励制度意见。积极配合福建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8月2日和11月7日两次对我办事处的专项检查工作。
五、进一步推进工作计划:
我办事处将进一步推进办事处“双治”工作,以建设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为重点。
办事处认为,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对改善银行业声誉和形象,维护银行业改革开放的良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事处要注意防范重业务处置、轻风险控制的不良倾向。防治办事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防范机制。并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提升制度执行能力,构筑防范操作风险,尤其是创新业务控制和防范的制度建设,并对现行的内控制度包括各种处罚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和后评价,与现行法规相悖的立即废止,有漏洞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全面制约各类决策程序、各项业务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和每个员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坚决杜绝以信任、习惯代替制度规定和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行为。认真总结加强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各类案件发生原因,总结案件检查、堵截经验,一举反三,揭示带有规律性的问题,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应对措施,增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办事处由处置审查部牵头,根据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我办事处实际情况,对我办事处制定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了修定;为规范办事处对律师中介机构的选聘及管理工作,根据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律师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和我办事处的实际情况,新制定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律师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为规范办事处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根据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订版)》和我办事处的实际情况,新制定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以上制度已签发执行,但还将根据处置工作情况的变化进一步修订完善,特别是中介机构选聘委托工作。
(二)认真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检查所安排的工作是否落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是否到位,尤其要抓好对易发案薄弱环节、要害部位、重点业务和重要人员的隐患排查。
(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