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市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一、主题内容依法快速便民优质二、实施时间三、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受委托履行行政职能的单位。四、重点措施——建立组织保障——健全效能机制——突出依法行政——改革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效能监察——实施绩效考评——开展优质服务——构建机关文化——建设电子政府(一)建立组织保障1.成立组织机构。把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重要位置,各单位一把手担任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选调政治业务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得力干部从事这项工作,做到机构、人员、场所、经费落实。2.明确工作机制。坚决执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宣传、法制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3.深入思想发动。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积极投身效能建设。4.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效能建设工作方案,报市里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会议和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的舆论氛围。(二)健全效能机制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认真抓好制度建设,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解决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落实、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特别要抓好以下制度建设:1.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并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2.服务承诺制。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结合机关工作实际,从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向群众公开。3.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机关内部的政务运行,必须规定完成时限。4.否定报备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事宜过程中,对申报事项给予否定的,必须将否定情况及理由书面报告上级领导。5.公示制。对机关的办事制度、程序、时限、纪律、要求、岗位人员职责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6.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办理。7.效能考评制。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对公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8.失职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按照其危害后果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或刑事责任。(三)突出依法行政1.清理文件规章。各单位要对有悖现形法律、法规规定以及wto规则、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通过相应程序,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并将清理结果报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2.制定依法办事的规则。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规则,使行政行为、管理活动全过程的各个主要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更加符合行政管理的规律。做到每项事情、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3.强化执法监察。各执纪执法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对违法乱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追究,严肃处理,防止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发生。(四)改革审批制度1.清理行政审批。各单位要以提高机关效能为目标,认真清理各类审批、审核项目和办事程序,取消一批许可审批项目。2.清理收费项目。坚决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3.简化办事程序。改革一批事前审批为备案制。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内部按职能限时办结的制度,营造简便、快捷的办事环境。4.突出改革重点。把经济管理部门以及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作为改革审核、审批制度的重点。5.改革运作方式。改步步为营的串联式审批为一家牵头、各方配合,同时推进的并联式审批。对容易产生问题的行政审批权力,必须加强监督制约。6.中心集中审批。各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将审批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审批,并下放权力,充分授权驻中心的工作人员直接办理。(五)推进政务公开推行办事制度公开、热点问题公开、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1.公开办事程序。公示每个单位的所属各科室的职责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制定并公示办事程序流程图,职责涉及不同单位的,由主负责部门制定并公示办事程序;2.公开岗位职责。公开公务人员身份、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佩证或置牌;3.公开办事要求。公开办事依据、纪律、程序、要求、时限和单项职责的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和负责人姓名,公开各审批项目、办理要求、前置条件、必备资料;4.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各收费项目的依据及具体标准。5.公开热点问题。公开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拍卖、国有资产出让、专项资金分配、农村税费征收标准,低保政策等群众关注的事项。(六)强化效能监察1.设立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与市效能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开通投诉电话42812346,设立投诉信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查处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2.聘请效能监督员。市政府在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机关效能监督员,巡视和监督行政机关效能建设。3.各单位要明确效能监督员。4.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效能建设卓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曝光。(七)实施绩效考评1.纳入目标考核。对机关效能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市综合目标考核,实行扣分制。2.各单位建立行政机关效能绩效考评办法,对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3.实施效能告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规定,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在本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被告诫二次的离岗学习,只发基本工资;被告诫三次的,在本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被告诫四次的,依照《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程序予以辞退。4.追究效能责任。行政机关办事手续繁多,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由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责成纠正,督促限期整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给予该单位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八)开展优质服务1.缩短办事时限。合并科室职能、整合内部人力资源,减少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的,原则上要在规定时限内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时限,报市政府批准后严格执行。2.建立健全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特色,采取有效形式,健全服务措施,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普遍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创造人民满意的窗口。3.推行宾客式服务。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等,改进服务质量,服务上水平、上台阶,达到宾客式服务的要求。4.推行机关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九)构建机关文化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效能建设的工作重点,摆正公仆与主人的关系,解决机关效能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关系,构建群众第一、服务至上的机关文化。(十)建设电子政府今年,首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部门办公系统联网,中心内所有审批项目全部上网运行。明年,实现所有市政府部门办公系统联网,向无纸质件办公过渡。五、预期目标----机关作风明显改善,机关运转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践“三个代表”在机关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三乱”、“四难”现象明显好转----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中梗阻”现象得到清除----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得到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得到有效纠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六、工作安排(一)准备阶段:8月,成立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效能投诉中心,出台系列文件。(二)动员部署:9月3日,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三)组织实施:1.9月上旬,各单位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相应机构,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搞好宣传发动。2.9月中旬—下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报批,开展业务培训。3.10月上旬—下旬,全面组织实施,市效能办监督指导,查处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4.11月上旬自查自纠,巩固提高。5.11月中旬组织验收,明查暗访。(四)总结考评阶段:11月下旬,对有关单位进行绩效考评,召开经验交流总结大会。七、任务分解工作阶段工作内容承办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间准备工作阶段(8月—9月上旬)成立机构合川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府办8月出台文件1.中共合川市委合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效能办8月2.合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暂行规定市府办效能办8月3.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市府办9月上旬4.合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机关效能监督员的通知效能办9月上旬5.合川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不服效能告诫申诉暂行办法效能办9月上旬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市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市府办效能办合川报社广电局9月中旬组织实施阶段(9月上旬-10月下旬)效能建设工作培训开办效能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班效能办组织部人事局行政学校9月上旬建立机构市政府各部门、受委托履行行政职能的单位建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效能建设单位9月上旬全面实施1.各行政审批单位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重点:坚决取消已废止的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清理项目,缩短时限,改革程序,全面推行并联式审批效能建设单位9月下旬2.各效能建设单位建立和完善效能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公示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违规待岗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效能建设单位10月上旬3.各效能建设单位深化政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