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安全工作意见
各公司(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县安委会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狠抓重点,强化监管,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现就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安全工作,各公司(中心)每月也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局与所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公司(中心)主要领导要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各类人员工作岗位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工作管理台帐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对出租场所继续与承租户签订安全协议,并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长期监督其安全生产,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的可实施性。局将于12月底,对各公司(中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其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突出重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公司(中心)要按照局安全工作的部署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尤其要抓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要把定期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坚持组织好日巡查、周检查和定期专项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到位。局全年计划组织四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坚持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各公司(中心)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安全硬件设施建设,及时更换老化线路、过期灭火器材、破损门窗及设施、添置消防水池沙池。对出租商场、门面房要配齐消防器材,确保有效使用。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在主要场所、重要设备设施和危险生产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标牌;要组织全体员工每季度学习一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本企业特殊工种的管理,电工、锅炉工严禁无证上岗,以安全培训为手段,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业务素质。润元公司要加强对各种锅炉的监测,保证各种锅炉的正常使用。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和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意识。配备的消防器材要会使用、会维修,做到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全系统计划举办一次安全人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