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医疗机构准入管理经验材料
为给辖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就医环境,为给有志、有德、有能从事医疗卫生事业的技术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区卫生局积极探索、学优补拙,摸索出了一条“审批科学、监督有力、告知有理、整改有据”的非公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新路子,在从源头上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的同时,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群众的满意。主要做法如下:
一、科学评审、以人为本,打造非公医疗机构准入模式
1、统一标准,体现公平。统一标准是规范审批的前提。为此,我局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审批规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虑医政、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多方意见,研究制定出了独具特色的《区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及标准》,为审批工作公平、公正开展赢得了硬性基础。
2、以人为本,适度“放宽”。严格依法是我局医疗机构准入标准的不二原则,但考虑到辖区大量有文凭、有职称、有能力,但因原执业单位级别不达标而不得不开设“黑诊所”的医技人员的生存问题,我局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适当放宽了限制,允许“原执业单位为一级以上医院,且在其中工作满5年、临床经验丰富”的医技人员开设个体诊所,为其提供合法执业的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压力。
3、成立组织,公开评审。受市医疗机构审批工作的启发,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班子成员、局机关相关科室、卫生监督员、疾控人员、妇幼保健人员、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代表组成的区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医疗机构进行现场集中评审。评审委员现场提问,设置申请人现场作答,问题涉及“设置申请位置、是否有监督处罚背景、申请人从业经历、临床诊疗操作规范、诊所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职业道德素养、业务发展的长短期规划”等,结合医政工作人员前期暗访情况,现场判断是否“出资人经营”、是否“借证申请”、是否“合伙申请”。
4、依法告知,群众满意。为使设置申请人清楚明白是否获得审批、不被审批的原因,我局通过总结、分析,突破性地研究制定出了一套《区卫生局医疗机构设置告知书》,将负责人的资格、年限、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7个方面形成书面文字,哪一项不合格在哪一项后面画勾,使申请人对不达标的项目能够清楚明了,受到设置申请人的一致好评,树立起了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公正的形象。
二、准管结合,正确引导,保证合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
为保证获准医疗机构的合法执业、依法经营行为,我局又探索制定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管理与监督相结合”、“校验与监督相结合”的科学管理思路,为医疗机构后期有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指导,有效规范了辖区医疗服务市场合理化竞争秩序。
1、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一是审批前的暗访。在申请人将完整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局医政科后,医政工作人员会依据材料内容随机对申请地进行暗访,为现场集中评审提供客观依据;二是审批中的暗访与明察。在申请通过评审委员会之后、下达《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之前,局医政科工作人员会采取随机暗访和通知明察的方式,实地验证设置申请人的真实情况;三是审批后的明察与暗访。在执业登记验收之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下发之前,局医政科工作人员会再次进行随机暗访,确保申请“真身”。在上述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任何违规做法(以现场拍照为证),都将明确告知原因,退回其申请材料,将其列入黑名单。
2、管理与监督相结合。我局根据新准入医疗机构的性质和特点,由医政、监督、疾控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培训,引导其合法执业。同时,在医疗机构获准发证后三个月内,由医政和卫生监督部门联合,对该医疗机构进行暗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问题严重,将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我局还引入百姓监督机制,由卫生部门统一标准,制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情况公示,在各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称及监督电话,使百姓明白就医,把监督做在平时。
3、校验与监督相结合。对合法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校验,是医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局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方法。一是审核材料与现场提问相结合,验证负责人执业的真实性。为杜绝“投资人”(以盈利为目的,出钱投资个体诊所,聘请技术人员进行日常诊疗)的存在,从根源上防止“负责人”不负责任造成的违法执业现象的发生,在年审校验过程中,我局要求个体医疗机构负责人亲自送报校验材料至局医政科,由医政科工作人员对校验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对负责人进行现场提问,验证负责人实事执业的真实性;二是进行突击性的暗访检查,保证检查结果的真实性。我局在进行现场年审校验时,全部采用突击性的暗访检查方式,不预先进行告知,客观了解个体诊所在日常开诊时的最真实情况;三是现场拍照取证,客观直接反应事实,体现验收结果的严谨性。在校验时,我局对每一家医疗机构不管是初验还是复验,每次都进行现场拍照,不仅便于工作人员在个体诊所整改后,再次检查验收时能够进行前后对比,而且可对个别违规诊所留下现场证据,便于依法对其进行相关处罚;四是制定“四对照”制度,体现管理的公平性。“四对照”:即对某一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发证之前,必须将初次验收时下达的告知书、针对问题部位拍摄的照片,和医疗机构整改到位后向区卫生局递交的整改报告和复验时拍摄的能够证明其整改到位的照片进行对照,四项齐全即校验合格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否则缺一项不得发放,杜绝了个别人找领导、跑关系,只交整改报告书,但实际拒不整改的现象,维护了卫生管理的权威和公正;五是明确告知与现场业务指导相结合,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我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校验时若发现该医疗易购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立即对诊所负责人现场发放由该局特地制定的《区卫生局医疗机构年审验收意见告知书》,意见告知书一式两份,存档一份,医疗机构一份。同时,我局医政管理人员会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对其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从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的布局、治疗室的流程、医疗文书的书写、医疗废物的处理等方面进行实际指导,让其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依法执业相关知识和如何整改、下步如何规范执业等明明白白;六是医政管理与卫生监督双管齐下,依法强化监管工作力度。我局在进行年审校验时,由局医政工作人员与卫生监督员联合行动,年审验收意见告知书与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下达,行政管理与法律约束同时进行,对违规情节轻微者,进行现场警告,违规情节严重者,将其登记在案,依法立案处罚,大大强化了从业人员的依法规范从业意识。
,我局在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工作中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也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和肯定,但医政管理工作是社会和群众赋予卫生人的一项平凡而光荣的使命,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努力。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不足,开拓创新,使我区的医政工作真正实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医技人员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