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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乡镇纪委案件查办难的原因及对策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5/12/27

关于基层乡镇纪委案件查办难的原因及对策

乡镇纪委案件查办难的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高度重视,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和数量大幅度提升,一些违法违纪的农村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办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必须看到乡镇纪委办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以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以贵州省万山特区为例,少数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腐败及消极腐败现象在少数地方甚至呈上升的趋势。乡镇纪委案件查办难,自办案件不多、质量不高,上级转办交办件结案不及时,影响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乡镇纪委案件查办难的原因
(一)**渠道窄,**件质量低。一是**网络不健全。虽建立了乡、村、组三级**举报网络,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乡纪检员、村级信息员、组级联络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渠道不畅通,案件线索相对较少,案源匮乏。二是举报人的主观因素。农村**举报人的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文化水平低,甚至做笔录时名字都不会写,很难保证**件的质量。同时,部分**案件反映的违纪问题较为模糊,举报问题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楚,甚至存在“四无”现象,即反映内容无发生时间、无地点、无情节、无人证物证。有些只凭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消息进行举报。有些举报反映本身动机不纯,或个人不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工作中的小磨擦,便小题大作,捏造一些“事实”向上反映,导致**案件质量不高,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成案率。
(二)办案环境不顺。一是个别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上有偏差,对办案工作不够重视、支持,担心查办案件会影响到上级对本单位及本人的评价,影响到评选表彰,影响到集体利益,更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对本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总是积极“护短”“避丑”,想办法去捂着、掖着,甚至是压着,有的即使案发也不积极配合,极大地制约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二是通过关系网说情、打招呼的多,导致乡镇纪委不想办案、不愿办案、不敢办案的现象。因同是一个单位的人,乡镇纪委办案人员怕查出问题影响自己和同事、领导的关系,耽误仕途发展而不愿查;有的上级领导打招呼,办案人员对反映的问题不敢大胆调查,存在着担心情绪、畏难情绪,担心查出问题得罪人,怕报复而不敢查;有的办案人员则是反映什么就查什么,上级纪委要求查什么就查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也置之不理,不能有所作为。
(三)办案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办案手段不多,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较弱。现在,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而乡镇纪委还是停留在过去的老方式、旧思维,基本上依靠一页纸、一支笔、一张嘴进行办案,对于如何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如何去伪存真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环
节中抓住案件重点,缺乏针对性的方法技巧,策略不够,能力欠缺。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中,能克难攻坚的主谈突破高手少,精通审计查账、找人追赃、协调关系的能人缺乏,善于分析、能写材料的人才欠缺。办案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外出学习培训少,接受新观念、学习新知识的机会少,导致整体素质不高。
(四)乡镇基层纪委办案质量较低。一是由于个别基层纪委书记较多考虑个人得失,担心核查案件会得罪很多人,得罪选票,因此对核查工作不够重视,尤其是涉及到对同级领导干部的调查,如果同级党政主要领导表态不明,只作一般性了解,上报材料了事。导致该查清的问题未查清,该处理的问题未处理到位。二是乡镇纪委人员较少且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变动较频繁,因而对查办较复杂**案件缺乏必要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三是乡镇纪委书记大多任党委副书记(万山特区四乡一镇一办事处纪委书记均兼党委副书记),分管其他的中心工作多,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重,分散了纪检监察工作精力,从而影响了**案件的查办质量,导致上级交办转办件、自查案件质量较低。四是查审不分,影响了案件质量。各乡、镇纪检干部一般只有1-2名,既要查案,又要审案,使有些案件手续不够完备,定性不准,处理不当。五是案件管理工作普遍比较薄弱。案件材料不能及时整理归档,个别的甚至丢失,案件统计上报不及时、准确,影响了整体情况的汇总上报。
二、对策及建议
要解决基层纪委案件查办难的问题,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要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认识,加强引导,教育办案人员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说情风和干扰风,增强办案意识,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不办案就是失职,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办案就是不合格干部”的思想,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省、地、特区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通过以案代训、参加培训班、自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需要。
(三)拓宽**渠道。进一步健全乡、村、组三级**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村级**信息员和组级联络员的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加大矛盾调处力度。
(四)试行代审制。逐步实行特区纪委代审制,解决乡镇案审不分的问题。乡镇纪委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将所有材料移送特区纪委审理室,经审理室把关后,再交乡镇处理,保证案件质量。
(五)加强案件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各乡镇纪委普遍存在案件材料不健全,归档不规范的问题。特区纪委要及时指导乡镇案件档案管理,案件调查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将所有材料收集,装订归档,妥善保管,并及时报特区纪委,确保统计报表准确无误。
(六)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要优先安排办案经费,确保办案工作正常进行。在领导分工时,应确保纪检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职工作,对分工不合理的,应及时做出调整,下功夫解决乡、镇纪委书记兼职过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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