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强化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市东山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认真分析乡村干部职务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措施,不断强化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辖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宣传教育。该院选择繁华地段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在办公地点建立宣传园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知识宣传,提高“乡官”、“村官”的法制意识。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现场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针对当前农村等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和驻乡镇条块站点国家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精心设计印制警示教育宣传册,开展巡回法制讲课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监督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完善预防网络。该院以乡镇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载体,设立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办公室,将全区所有乡镇条块站点、村屯基层组织纳入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体系,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考核制度。在各村设有预防联系员,便于及时掌握农村的活动情况,负责定期通报村里的重大活动事项、监督村财务公开的落实、传递工作信息。在农村逐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互连、内外衔接的立体化网络体系。
(三)健全预防制度。该院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内部协调制度》,加强预防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院党组成员分工联络预防网络单位,预防职务犯罪专职人员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相关业务部门打击和预防“一案双责”的大预防格局。针对网络成员单位,倡导建立党支部、村委会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推进“乡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村级事务的透明度。推荐使用专门账户、非现金支付手段等金融财务管理模式,形成主管机关、专业部门和广大村民相结合的财务管理机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落实规章制度,促进各项预防机制顺利运行。
(四)加大查办力度。该院以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为重点,深入到各乡镇、村走访调查,对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预防对策,对涉嫌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水务局鹤立河流域水利管理站腐败问题进行彻底清查,立贪污大案2件2人,并全部有罪判决,有力维护了国家支农资金安全,在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