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常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3月)
加大工作力度拓展防治领域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大安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和白城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
一、主要工作回顾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深入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取得新的进展。
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立足服务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工业集中区(园区)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进行一系列监督检查,认真纠正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行政许可法》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完成执法监察项目17个,查纠违规资金68.7万元,下发监察建议整改问题6个。
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不断加强。在全市深入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访贫思廉”、“扶贫思勤”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在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及时下发文件规定,从严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了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对市直33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
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全市共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6件,给予党纪处分101人。重点清理了财政开支人员死亡后“吃空饷”问题。通过查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8.9万元。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切实加强对基层查案工作指导,制定下发了《乡镇查办案件工作规范化实施办法》,适时开展联组协作办案,有效解决了农村重大疑难**问题。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
认真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定了《关于全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暂行管理办法》,认真查处了一批教育乱收费和教师乱办班案件。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实行药品集中随标采购,开展群众评议医院活动。我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省百家医院联评中获地区组第一名。集中整治公路“三乱”,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纠正了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涉农“七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推进。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源头治腐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了领导干部上岗公开承诺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削减审批、审核事项。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财政综合预算,落实转移支付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现采购金额1,627万元。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实行了“旁站式”监督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内容和形式。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从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入手,进行了部署和落实。
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突出整治了“四乱”问题,认真执行检查准入制、销售后移报告制和首违警告制等制度,针对部门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透明,编制了《明白执法手册》,免费发放给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外商投资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建立了与外商投资企业联系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认真清理和整顿。继续加大“三下”力度,全市共查处涉软案件5件。开展了软环境主题教育、“十百千”、“评查树”和民主评议政行风等活动,加强了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等现象仍较为突出;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在个别部门和领域仍然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党内监督的实效性还不强,存在一定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工作在方式方法上,与新形势新任务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对此,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省和白城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进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构建和谐新大安”提供有力保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把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市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新兴的能源工业基地、富饶的鱼米之乡、现代化的滨江园林城市三大目标,实施工业强市、生态立市、依江兴市、牧业富市四大战略”,重点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业项目(园区)建设、城市建设、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妨碍科学发展、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保证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倡导八种良好风气”的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认真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认真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充分发挥执纪办案优势,深化警示教育,增强教育效果。坚持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宣传教育合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廉洁风尚,形成廉洁氛围。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续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做好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公车私用、违规集资建房等问题。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要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认真查办严重违反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社保资金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继续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要强化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注意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和发案规律,增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突破案件的能力。要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和实行案件规范化管理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基层查案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联组机制的作用,整合办案资源,提高案件检查能力。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探索实行审理助辩和公开审理,保障党员干部权利。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执纪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
加强**举报工作。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提高办信质量。建立构不成违纪**问题报审制度,强化办信监督。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改进投诉方式,拓宽**来源渠道。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保护党员干部干事业的积极性。
(四)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