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固投处处长2014年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本人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述“德”。
党的十八大强调“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本人也是把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德”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
1.政治品德方面。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仰和立场,始终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方针指导工作实践。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本人思想端正,能吃苦耐劳,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2.职业道德方面。能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奉献意识,不断增强事业感、责任感,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坚持立足工作实际,不断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开展工作;严于律己,秉公用权,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3.社会公德方面。视社会为大“家”,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尽好义务和责任。保护环境,热爱公益,遵纪守法。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4.家庭美德方面。生活上作风正派,个人情趣健康,夫妻之间能够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尊老爱幼,诚恳厚道,与街坊邻居友好相处。
二、述“学”。
1.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本人坚持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
2.业务理论学习方面。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在搞好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的同时,我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
三、述“职”。
1.审计项目实施方面。本年度我处共完成了3个竣工决算审计、7个跟踪审计项目和23个评审项目。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3份、评审报告23份,核减工程款1亿元。出具跟踪审计报告6份、跟踪审计专报(审计要情)6份,下发跟踪审计意见单31份。按照工作安排,本人先后担任了市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三台山森林公园扩面提质工程跟踪审计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
2.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方面。我处共上报理论研究文章4篇,其中由本人撰写的《“系统审计”在政府公共工程绩效审计中的应用》入选审计学会举办的“公共资金绩效审计研讨会”论文集,并被评为“中国审计学会2014年度优秀审计论文”三等奖。由本人和陈福兆同志共同撰写的《试论投资审计改革的“内”与“外”》一文被《江苏审计》第9期采用。在我市开展的“五新”大讨论的过程中,本人通过调研思考撰写的《适应经济新常态,扎实推进投资审计工作》一文入选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编纂的《“五新”热点面对面主体活动调研心得汇编》一书。
我处针对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起到的效果撰写了多篇信息,其中,被市主要领导批示5篇,宣传类稿件国家级采用10篇,省级采用27篇,市级采用1篇。
另外,按照局领导安排,在同事的大力配合下,由本人和宿迁电视台记者合作制作的三集系列短片《依法审计促发展,严抓细管求实效——市投资审计工作纪实》分别从依法履职、团队建设、效能提高三个方面对近年来宿迁投资审计工作做了全方位的报道,该短片于12月初分三次在宿迁电视台播放,对宣传宿迁审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方面。本年度,我处按局领导统一部署和要求,牵头修订了《市政府工程参审中介考核管理办法》、《市政府工程审计项目招标实施办法》、《审计项目评估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全面系统的对投资审计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形成了“疑似清单工作法”,“投资审计节点控制法”等针对性强、效果好的管理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另外,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根据局领导要求,由我处牵头编制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导》第八章的相关内容。
四、述“法”。
1.领悟学法的重要性。审计工作离不开法律法规,审计工作又能推动法律法规的健全。两者相铺相成,互相推动,互相促进,而如何把法制建设贯穿于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如何贯穿于监督与服务的全过程。这些更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
2.坚持学法的自觉性。依法监督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必须充分掌握所需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本人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3.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当前依法行政观念深入人心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紧,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要求,开展审计执法工作。
同时,自觉用法治精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整理了相关案例,协助法规处做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实践案例征评工作。
五、述“廉”。
本人能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持廉洁自律,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多次拒绝被审计单位的礼品、宴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审计“八不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修养,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坚持从我做起,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2014年本人执行《廉政准则》情况:
1、本人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等行为,或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2、本人和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事业兼职、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3、本人无利用职务办理相互请托,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4、本人无“跑官要官”行为;
5、本人无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本人无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用公款相互宴请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7、本人无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8、本人无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9、本人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