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第2页
过努力早日实现再就业;二是围绕中央、省、市五项目标任务,努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领域,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三是强化社区平台建设。今年,我县共开发就业岗位631个(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46个),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512人,完成目标任务1500人的101%,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51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00人的171%;特殊困难群体再就业25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10人的12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8%,控制在市政府要求的4.5%以内;培训农村劳动力523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00人的349%;举办创业培训3期,共培训636人次,完成目标任务300人的212%。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21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200人的100%;实现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新增小额担保贷款414万元,完成400万元的目标任务的103.5%;转移农村劳动力4551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5000人的182%。支出再就业专项资金273万元,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5231人,支付166万元;培训下岗失业人员636人,支付54万元;支付社会保险补贴53万元393人次(其中,养老保险补贴141人次35.7万元,医保补贴208人次16.3万元,失业保险补贴44人次1万元)。(十)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我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基本险种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养老保险。一是切实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354万元(其中:应收735万元,实收676万元,完成当期征缴率92%;补收历年欠费540万元;利息收入28万元,中央财政补贴收入11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946万元。二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稽核办法》,积极开展养老保险稽核工作,为防止基金流失,我局对离退休人员生存资格进行认证清理,为杜绝冒领、多领创造了条件,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完整和安全。三是为全县850名(其中,新退休39人,死亡17人)参保离退休人员按时发放养老金940万元。同时,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劳社办〔〕1号)文件精神,从1月开始为全县符合条件的828名离退休人员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29万元,人均月增加100.12元。
2、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共计参保单位142个,参保人数7278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5865人,企业1413人,在职5645人,退休1633人。医疗保险费应征1240万元,实际到账1210万元,征缴律为86%;实现统筹基金收入681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529万元;全年支付住院报账772人次,统筹基金支付406万元,支付特殊慢性病252人,统筹基金支付54万元;实际支付统筹基金460万元,支付个人账户460万元。统筹基金支付当年结存230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存78万元,基金累计结存160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存871万元,个人账户结存738万元。办理大病补充保险6370人,收取大病保险费76万元,已全部上缴市医保中心。医保扩面新增271人(其中,国营纸厂改制下岗职工86人,单位临时参保50人),完成参保扩面任务的90%。
3、工伤、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全年参保35个单位,参保人数1600人(其中,农民工参保1532人),已缴费886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48.7万元,报销待遇支出12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数15个,人数435人,累计征收生育保险基金12.9万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报账5人次,支付4.5万元。
4、失业保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职工参保意识,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5211人(其中:企业1616人,事业单位2785人,其他人员810人),失业保险覆盖面达97%;大力催缴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50家欠费单位发出失业保险催缴通知书50份,同时也耐心细致地宣传了相关政策,为失业保险参保对象更好地了解失业保险相关规定起到了较好效果。征缴失业保险费2073386.41元,其中单位缴费852182.23元,个人缴费1221204.18元。征收历年欠费1267718.63元,完成3万元目标任务的4225.7%,收缴的失业保险费全部存入财政局社保专户。1-12月新增失业职工15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48人,全年共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44人月,发放金额206285元(其中失业保险金189205元,医疗补助金31090元)。
(十一)规范劳动治理,促进依法行政
全面实施《劳动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完善监察职能,规范办案规则,加大监察力度,深入用人单位主动开展劳动用工年审。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案件2起,牵涉民工300人,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40余万元;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做好劳动**、劳动仲裁等工作,我们坚持“三抓”:即抓源头,强化政策宣传;抓基础,健全基层组织;抓预防,实行**接待制度。依法规范**行为,严格法定程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仲裁、监察、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途径解决问题。完善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对仲裁争议案件当天受案,当天立案,依法结案。截止目前,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诉8件,受理6件,不予受理2件, 通过协商自愿撤诉1件,开庭裁决5件。极大地促进了《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关系和谐健康的发展。
严格按照工伤认定操作规程开展工作,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2件,办结15件,7件正在办理中。
对全县104户用人单位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涉及劳动者3156人,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79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2件。促使40余家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0余万元。
开展了劳动执法年审培训,共培训行政事业单位60家,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35家,有96人参加了培训。
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促使31家单位与977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 由于受历史因素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县人才总量不足,人才整体素质偏低;盘活人才的机制不够健全, 人才使用效益不高,导致难以引才、留才、聚才。
(二)四项制度办公室无专职工作人员。根据要求,“四项制度”应设立专门的办公室,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我县的“四项制度”办公室设在人劳局,具体由人劳局公务员与科技干部管理股承办。科干股5名工作人员即要应对市人事局定期不定期下达的工作任务,又要完成常规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每个工作人员都是身兼几职,现加之还要抓“四项制度”的工作,更显难以应对。
(三)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 工业化程度较低,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慢,吸纳就业能力有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单一,就业压力大。
(四)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农村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扩面、职业资格和就业准入推行存在较大困难。
(五)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力量薄弱,我县只有3名劳动保障监察员,要负责全县所有乡镇广大劳动者的维权工作,鞭长莫及。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监察、仲裁工作覆盖面不够广、执法渠道不够畅通,执法环境有待改善,办案经费紧缺。
(六)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十分困难。建筑领域用工情况错综复杂,在处理有关建筑企业招用劳动者的合同、保险、工资待遇等问题时难度较大。
(七)由于经济欠发达,工业基础薄弱,最低工资执行难度较大。
(八)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医保基金负担。部分单位医保基金缴纳不及时,影响了结报医疗费的及时兑现。
(九)工作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配备不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子启动以来,参保人数逐年增多,工作量逐年加大,但人员编制没增加,工作经费一直未纳入财政预算。随着服务面扩大,工作开展较为被动。
三、工作思路
(一)任务目标
1、人事人才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人事人才工作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兴县工程”,依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优人才环境,创新治理方式,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2、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大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跨越。
(二)具体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规范公务员管理。做好参公管理单位制度转换、人员登记工作;加强对三项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作风转变。
2、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抓好事业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以四项制度建设为重点,把部门自身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加强对人事和劳动保障干部的教育,推动学习型部门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廉洁型部门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推动效能型部门建设。
4、进一步抓好挂钩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5、积极争取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切实完成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