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与计生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突出“三高”治理,强化四个服务,完善利益导向,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主要责任指标得到较好地执行。据统计,全县年末总人口为275691人,年内出生3919人,出生率为14.30‰;其中政策内出生3501人,政策符合率为89.33%;人口自然增长216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8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74。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并出台多项有效措施,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并把人口计生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在人口信息通报、征收社会抚养费、性别比失调整治、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督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配合。三是坚持人财保障。为提高计生户的奖扶力度和村级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县政府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办理有关保险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部分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标准的通知》,在省、市的基础上,分别为计生户提高了包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救助金等六项的奖扶标准,并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有关保险。四是坚持一票否决制度。今年以来,县计生部门严格对各项评先评优、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入党、享受有关优待等把关452人,共否决7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母亲节”、“世界人口日”和“三下乡”等有利时机,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牌(栏)、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优生优育讲座、组织文艺演出、发送计生宣传短信等方式开展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加大对实施“单独两孩”等政策的宣传声势;并在8月份,联合法院、计生协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在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宣传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有关强制执行的法律知识,提高全县群众对计生政策知晓率,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今年以来,共举办宣传活动27场,发放宣传材料8万多份,组织大型文艺演出2场,发送计生彩信4次,6万多条。同时,还充分发挥村级人口家庭服务室宣传教育、信息采集、药具发放、优生优育指导、健康咨询等功能,扩大宣传范围,深化宣传效果,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群众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自觉性。
三、突出“三高”治理。继续把治理“三高”(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高、出生性别比高、出生缺陷率高)问题作为全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大落实常规工作力度。继续抓好查环查孕工作,加强孕情跟踪管理,积极动员节育对象选择可靠的节育措施,努力减少政策外生育。第三轮查环查孕到位率97.62%,2014年第一轮、第二轮查环查孕到位率分别达到97.46%、86.83%;落实“四术”3464例,其中上环2347例、结扎1002例、补救措施115例。二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针对今年以来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进展缓慢问题,在5月2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门研究部署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并在6月份开展了征收社会抚养费集中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397.92万元。三是加大开展清理人口出生漏报力度。为进一步提高人口数据统计质量,我县定期开展清理人口出生补漏报工作,努力做到出生人口信息准确、真实、性别无差错。四是加大打击“两非”案件力度。组织公安、卫生、计生、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两非”巡查,形成了高压态势,全县共处理非法出售终止妊娠药品案7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加大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力度。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截止10月20日,已落实“优检”1331对,占年任务数的62.69%。
四、强化四个服务。一是强化计生窗口办证便捷服务。进一步加强计生服务窗口建设,深化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证手续,特别是对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率。今年共审批发放145本“单独两孩”生育服务证。二是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县、乡计生服务机构开展经常性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知识,为育龄群众提供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同时,为解除落实节育手术的计生对象后顾之忧,对落实结扎、引产、人流手术的计生对象,给予每例50元计划生育手术责任保险,有效地促进了节育措施的落实。三是强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把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推动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不断加强信息采集和反馈,促进部门协作,加大巡查和清查力度,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均等化服务,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今年我县流动人口74659人,信息协查反馈率99.79%。同时,不断加大流动人口计生奖励优待力度,对流动人口落实节育措施在市奖励的标准基础上,我县再配套发给奖励金,其中上环每例200元、结扎每例500元;开展“关爱关怀”活动,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农民工)家庭子女,每年帮扶100名,每人补助500元。四是强化计生特殊家庭亲情服务。进一步完善计生特殊家庭的社会保障和优惠政策,通过经济扶助、生活照顾、精神抚慰等方式,减轻计生特殊家庭各方面压力,提高计生特殊家庭幸福指数。
五、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无行政侵权行为和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营造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以福建省出台“单独两孩”政策为契机,通过选送工作人员参加市级有关业务培训班、举办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指导培训班和统计业务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员上课等途径加强对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年初制定印发了《关于执行2014年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并重新制作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和决定书,要求每个乡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送达征收告知书和征收决定书,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和文书。三是简化办证流程。严格按照《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和《福州市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简化生育服务证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特别是对一孩生育服务证、农村夫妇一女再生育和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实行内部信息审核机制,把再生育审批时间乡镇审核缩短到五天,县审批时间缩短到七天。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主动上门办理。四是坚持政务村务公开。县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纳入了县政府“阳光政务信息平台”;全县各乡镇、村(社区)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统一按照省市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单独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公开栏》,为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五是推进诚信计生建设。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由乡镇计生办、村民委员会与已婚育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通过双向承诺,实现双方践诺、互相信任。
六、完善利益导向。我县不断完善以“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营造了“民本计生、和谐计生”的良好氛围。在致富工程方面,我县计生协会大力开展幸福工程,共救助贫困母亲180户,发放196万元无息贷款,发放省级小额贴息贷款14.28万元,县级配套了14.35万元。在安居工程方面,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时,对计生家庭多给予一人份额的优惠;在造福工程中,有19户计生户享受多发一人份额的建房补助金。并为失独家庭提供住房补助4万元。在成才工程方面,有255名计生家庭子女享受中考加3分的优待;有241名被录取为本科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计生家庭子女享受了每人给予奖励1000元,还为2616名0-6岁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家庭女儿办理爱心保险。在保障工程方面,有804人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有196人享受城镇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有582人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贡献奖励金;有23人享受计生特别扶助金;有34540人享受参加新农合由政府出资为其投保的优待;有5734人享受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给予另加补贴20元的优待。在亲情工程方面,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母亲节、助残日等时机,积极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为计生困难家庭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全县共慰问计生困难户及计生特殊家庭870户,发放慰问金近60万元。与此同时,我县还提高部分计生奖励优待标准,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一次性奖励费均由1000元提高到1300元;农村生育两个女孩落实绝育措施一次性奖励费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30元(对享受此待遇对象同属于农村低保户的,在省级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基础上,我县再每人每月增加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1000元,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一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救助金一、二、三级分别由每人每年6000元、4800元、3600元提高到8400元、6600元、4800元。
虽然,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形势比较严峻;二是基层计生干部不稳定;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四是打击“两非”的力度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迎难而上,破解难题,努力开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2015年人口计生工作思路
2015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继续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为重点,统筹人口发展,确保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为推动我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完善目标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一把手负总责、一票否决制度不变,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健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目标追究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实行执行全县人口计生主要责任指标和任务季度排位制度,加强计生工作督查指导,建立通报和末位约谈制度,加大后进帮扶力度,促进我县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宣传倡导。以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幸福家庭”活动为载体,重点围绕“单独两孩”、奖励扶助政策、依法行政等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一是通过信息网络、有线电视等新媒介,采取发送信息,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新形式,加强新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避免“扎堆”生育,促进我县人口均衡发展。二是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结合“三下乡”、“四个万家”等活动,利用春节、元旦、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假日深入村(社区)开展节点宣传,扩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范围,提高群众对计生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升我县人口综合素质。
三、提升优质服务。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完善首问责任制,办证承诺制,为群众办证提供更加便利服务;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检查工作,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开展避孕药具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三进”活动,规范避孕药具领取保管,完善避孕药具发放网络,强化避孕药具知识的宣传,提供生育指导和随访工作;加强村级人口家庭服务室建设,为人口家庭创建宣传服务、管理为一体的均等化公共服务平台。
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完善**制度,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提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能力,严厉打击“两非”案件,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值,同时争取重大“两非”案件有所突破。
五、夯实基层基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全面整合计生卫生资源,推进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卫生计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一方面充分利用卫生、计生医疗设施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设施作用,科学合理整合,全面提升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硬件设施,提高全县计生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做好人员分流,配齐配强基层计生服务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实行岗位大练兵,提升基层计生服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全县计生服务能力。
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流动人口落实节育措施奖励优待制度;抓好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利用节点,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强化基础信息交换,做好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采集、交换工作,不断健全“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服务均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七、强化利益导向。建立完善以“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大工程为主要内容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严格执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奖扶资金,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做到政策公开、操作公开、享受人群公开,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严格兑现政策,让计生家庭实实在在得实惠。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