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科技奖励实施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10月8日发布的《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搞好全市科技奖励工作,促进全市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商定,市科技奖励金额按以下意见实施:
一、建立科技奖励经费定期调增机制
为保证科技奖励经费与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水平相适应,从起,市科技奖励经费每三年调增一次。调增额度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会商确定。
二、市现行科技奖励金额设置
1、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不分等级,每次奖励不超过3人,每位获奖人员一次性奖励经费20万元(其中10万元为个人奖金,10万元为个人新科研课题经费,由市科技行政部门监管使用);
2、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等级、奖励金额
市科技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总额不超过35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5万元、2万元、1.2万元、0.6万元。奖金由市财政按实拨付。那一世范文网
3、市科学技术进步管理奖每年评审一次,总额不超过15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1万元、0.8万元、0.6万元、0.4万元。奖金在本单位自有经费中列支。
三、关于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奖励配套奖励
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及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奖励。同一项目只能配套一次。配套奖励经费由市财政拨付。
四、关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给予重奖
牵头承担国家863、973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且通过鉴定或验收,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牵头承担单位及课题人员不低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经费由市财政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