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二、时间、方法步骤
我村换届选举时间从9月29日至11月末结束,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29日——10月10日)
1、10月8日,村党支部组织召集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镇驻村指导员参加的选举工作会议。通过以下议程:
①传达学习镇换届选举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原则上要按照-办发[]13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标准:1500人至3000人或者有4至5个自然屯的,可以设5人;根据以上标准确定新一届村委会职数为5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4人。
③村选委会推选时间为10月19日晚19时至23时采取设流动票箱入户,每户一票的方式推选第七届洋草村民选举委员会,即派出5个流动票箱,由户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最后进行汇总确定。
④村选委会由7人组成,并推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
2、10月8日,村选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讨论制定村选举方案,确定村选举日为11月18日。并确定候选人条件。
3、推选结束后及时公布第一号公告。
4、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大字块、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三法一方案”做到家喻户晓。选举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组织选举。
(二)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
1、选民登记应以所在派出所户口底卡或微机打印的农业户口薄中,本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为准。选民年龄记算时间为1987年11月19日前出生(含19日)
2、村选委会以本村居住人员为基数,依法对本村选民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适当增减。
3、在选举日20日前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年满18周岁不具有选民资格名单、离开本村2年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名单,无行走能力老弱病残名单。
4、10月25日—11月11日,村选委会受理村民对选民资格有异议的申诉和办理委托手续。由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要求认定。
5、11月8日前颁发选民证。
(三)酝酿确定候选人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
10月25日,村选委会召集会议讨论确定:
1、举行提名候选人会议时间为11月2日上午8点—19点。地点:。(发布第三号公告)
2、提名方式:设立流动票箱5个,选举工作人员分成2组,每组三人,携带选民登记花名册和提名票入户发票,选民签字领票并填好后投入流动票箱,将流动票箱原封不动地集中到村办公室,公开唱票、计票,张榜公布提名结果。(第四号公告)
3、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方式:按得提名票多少顺序确定。村主任正式候选人为2人,委员正式候选人为6人。
4、于选举日10日前公布第五号公告。即本届村委会选举大会正式选举时间为:11月19日8时至11时。设流动票箱3个,流动票箱投票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11时。
5、于选举日5日前发布第六号公告,即提名工作结束并公告结果后,村选委会首先应对按得提名票多少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征求是否参选意见,如本人不同意参选、依次递补,之后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姓名笔划为序)。
6、竞职演说时间:11月19日8时(正式选举前)。地点:――小学。要求主任候选人必须有书面竞职材料,并提前交选委会审阅。
(四)直接选举阶段(11月11日——11月19日)
1、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布置会场,制做票箱,准备各种会议用品。除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须经选举大会推选外,事前安排好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2、正式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告单需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及选委会成员签名。并及时发布第七号公告,公告当选结果。同时将密封选票及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政府。
3、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4、公布第八号公告。公布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分工职责。
5、做好村委会换届后的移交工作。
(五)总结工作阶段(11月20日——23日)
1、材料归档立卷。
2、写好工作总结。
三、有关选举工作要求
(一)选民登记
1、因当兵、升学户口迁出的村民不能计入选民名单,如户口未迁出则计入选民名单。
2、非农户口不予登记。
3、离开本村两年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不计入选民基数。
4、对非本村户口但在本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经村选委会确认后,方可给予登记。
5、选民名单公布后,如有错、漏、重登,请选民务于11月6日前向选委会出。选委会应及时纠正,逾期不提出,视为弃权。选举日后不再受理有关选民资格的申诉。
(二)提名候选人。
1、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不允许委托提名。
2、同一人被提名为多种职务候选人的,由候选人本人书面说明选择一种职务参加正式选举。
3、候选人自愿退出的,应书面说明,其缺额按得提名票多少依次递补。
4、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票中,女委员候选人提名栏中如填写男性选民则此栏无效。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
1、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不允许中途退出。选举期间如触犯刑律或有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形除外。
2、正式候选人确定后,选委会及村民不得以以下缘由要求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选举期间举报正式候选人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未查实或时间来不及调查的。
3、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不能同时做为正式候选人。
(四)委托手续办理
1、为鼓励选民直接参选,对选民外出距离范围进行限定:
①要求在――行政辖区内的外出选民必须由本人领票、投票,不允许委托他人投票(因大病需在镇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除外,但需就诊医院出具住院医疗证明)。
②在――行政辖区以外的外出选民。可由本人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按村选委会印制的委托书加盖本人名章后委托候选人以外选民代为投票。
2、委托书需加盖选民外出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公章,证明未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并附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3、委托书采用邮寄方式的,还要查验邮戳。禁止电话委托。
4、正式选举时办理的委托手续,适用于另行选举。
5、每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每个选民最多只能为3人代写选票,被委托人不能是候选人。
6、村选委会受理委托相关事宜的时限为:选举日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7、村选委会应在选举日3日前召开选举委员会会议,审核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通告被委托人。
(五)投票办法
1、投票方式:在村办公室以召开选举大会的形式,由选民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
2、投票次数:主任和委员票两种选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进行。
3、选票的认定:
①有效票: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清晰的选票。
②无效票:未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不清晰的选票。
③弃权票:未作意愿表示的选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村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经村民会议推选成立洋草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