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1、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出现险情,主任现场指挥抢险工作,组织抢险队。加固抢险防洪设置、疏散人员,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遇山洪暴发暴雨成灾时,清水河出现洪水处溢、河堤堤坝决口,险情加大时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要发布总动员会,迅速调集全区所有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车辆进行全民抢险。同时与市防汛指挥部联系支援,区财政局确保抢险物资供应;区后勤服务中心搞好后勤保障;区城管局要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区社会事物管理局做好灾民安置工作,调动医疗小分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区政法委、区公安局要组织干警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区经济发展局、区农委协助厂矿、企业灾民迅速恢复生产、搞好自救;区拆迁办负责拆迁区的房屋防护安全工作;区建设局要负责做好灾后修复、重建工作。
3、抢险队伍调度。两街道办事处及驻街企业成立防洪抢险队,以应付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区共组建防洪抢险队8支,抢险队员 102人,每支抢险队在汛期负责各辖地的抢险工作,如出现重大险情,区防汛办公室统一调度全区防汛抢险队。
4、防汛物质调度。两街道办事处各企业单位的防汛车辆和储备的防汛物资供各自的防汛抢险,区防汛办公室根据险情统一调度。
5、避险措施。当某处出现险情时,区防汛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洪水流向、流量、水位和可能淹没范围,制定出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生活等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汛期发生时辖区范围内居民的疏散及管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防汛指挥机构
区成立防汛指挥部,常务副主任任总指挥,主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区党政办、区城管局等1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防汛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和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指挥本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区城市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担任,负责全区城市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防汛指挥部,正副主任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负责本辖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并做好雨情和汛情上报工作。
(二)防汛资金筹集
防汛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筹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通信交通等所需资金。
(三)抢险队伍及抢险物资落实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必须成立防洪抢险队,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物资存放位置专人保管、统一调度,确保险情急需。
四、防洪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工作,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按照自己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汛抗洪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坚持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不分节假日,24小时有人值班,通迅工具畅通;严格交接班制度,确保防汛抗洪工作的衔接。
(三)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坚持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和险情排除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防汛抗洪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积极主动处理所辖范围内的险情,不得推诿和上交矛盾。
上述预案由城市防汛指挥机构复查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务必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渡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