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商业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年林业局商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林业局:
国家商业部、省森工总局商业局五种职能已经恢复。森工总局商业局,经过1 0年的沉默于今年3月1 7日,在省森工干部学院召开了“森工商业工作会议”,总局副总局长、商业局局长就商业局“国退民进”,由经营型向管理型转变以及恢复商业五种职能作了重要指示。依照领导的指示,结合我局商业实际,就年商业工作以恢复我局商业五种职能为重点安排如下:
一、恢复商业五种职能
(一)恢复商业行政管理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流通行业的各项政策法规。
2、推进林区流通市场规划、建设,并对市场进行监控,推广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及管理经验。
3、做好离退休职工及下岗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进行走访,解决红白喜事中的困难,确保一方平安。
4、协助多经局把林区的农林牧副渔产品,宣传出去,销售出去。
5、搞好五个表格的及时上报。
6、及时为2 1 0多名离退休职工、社会救济人员开资、补发工资、传递信件等。
(二)恢复林区供销社的行业管理工作。
1、管好林区农资市场的管理和供应工作。目前林区有四家农资公司。一是商业供销社的农资公司。二是多经局的农资公司。三是个体的农药、种子公司。四是的农资公司对此四家农资公司,要实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
2、按照总局主管部门的要求,烟花爆竹要从多经局拿回到供销社管理,批发管严,另售放开。
(三)恢复食品药品市场的管理工作。
1、要成立食品药品管理办公室,及时对林区的食品药品进行执法检查,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和药品,并用上放心保健品和放心化妆品。
2、按标准购置食品药品检验设备。
3、设立专用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室。
4、抓好药站工作,协助抓好医保工作。
5、及时参加省半年一次的技术资格岗位培训学习。
(四)恢复林区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权。
1、承办野生药材运输证明的审查及采、挖许可证的发放。
2、指导林区野生药材资源的繁育和利用。
3、积极配合资源科及有关部门,搞好执法检查。
4、组织开展林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的申办工作,管理工作。
(五)恢复林区畜禽屠宰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1、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2、对畜禽屠宰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检查。
3、执行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
二、几项具体工作
商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是商业部和省森工总局商业局商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具体实施,而恢复商业“五种”职能,是商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具体实施的内容,所以要身体力行搞好商业“五种”职能的恢复。
(一)解决定编问题
1、执行总局“黑森编字(9 1)4 3 3号”、“黑森办(1 9 9 9)3 0 4号”文件精神。
2、人员配备及分工。
初步定编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成员3人。
具体分工:一是局长,抓好全面工作;二是副局长,配合局长抓好具体工作;三是成员3人,抓好分项工作,其中:一名成员抓商业行政管理,兼抓供销社、生资、爆竹的购销管理和看门、开资服务;一名成员抓食品药品管理,兼抓食品药品检验室检验、畜禽屠宰、野生药材保护监督管理;一名成员抓全林区执法检查,兼抓处罚和罚没和执法稽查队(稽查队在社会上临时聘用),罚没款及办证费交林业局财务科。
(二)管理方式
1、按照相关法律行使政府职能。
2、按照省森工总局商业局的指示、行使商业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
(三)每年费用
本着少花钱或不花钱的原则,核定年计划为:
1、工资:5人4 0 0元1 2=2 4 0 0 0元。
2、基本费用
(1)旅差费,5人,按三人公出,每人年5 0 0元,共计:1 5 0 0元。
(2)电话费,月1 0 0元,年1 2 0 0元。
(3)办公费,月5元,年6 0元。
(4)出现案件执法,出现场年5 0 0元。
(5)上级检查招待费,月8 o元,年9 6 0元。
全年计:4 2 2 0元
3、建立食品药品检验室
(1)按着国家gsp认证标准购置检验设备。
(2)所需设备6大项,3 1小项,共需费用:90 0 0 0元(附gsp认证标准及费用)。
(四)搞好协调
1、此项工作,涉及到公安、卫生科、物价、防疫、检疫等部门,需要这些部门的支持。
2、商业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协调动作,扎扎实实把此项工作开展起来。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理顺各种关系,林业局成立专门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恢复五项职能的实施细则。
(三)贯彻会议精神,恢复商业职能,服务管理执法,重振商业雄风。
林业局商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