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民生档案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民生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加强和改进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民生档案在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于3-4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民生档案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我县的民生档案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包括:下岗职工档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档案、再就业档案、低保档案、残疾人档案、社会救助档案、婚姻档案、退伍军人档案、土地承包(延包)和流转档案、失地农民档案、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城镇居民医保档案、独生子女档案、公民出生档案、移民档案、房产档案、公证档案、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地籍档案、林权档案等近50种。近几年,我县的民生档案种类、数量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涉及社会管理方方面面和诸多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这些民生档案具有重要的原始性、基础性、凭证性特征,在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部分涉民单位档案管理较规范。部分涉民单位建立了专门的档案室,库房配有防火、防盗、防光设备,配有档案柜等档案基本设施,有的还安装了档案密集架等。建立了以单位分管领导为主的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档案做到有人专门负责收集、管理。
(三)民生档案查询率高,社会效益好。在调查中了解到,随着国家关注民生的政策不断推出,人民群众对民生档案的查阅需求越来越大,民生档案的查询率越来越高,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据统计,全县涉民部门已为多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发放小额贷款842万元,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640人次。特别是县档案馆为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查阅移民档案、集体企业档案等工作,为县里争取了上级政策补助资金逾千万元。
二、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民生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和加强。
(一)多数涉民单位的民生档案管理较为混乱。有的部门档案管理分工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明,流动性大,对下属单位(股室)的监督指导不到位。有的乡镇、县直单位只注重文书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和移交进馆,而对专业档案(也就是涉民档案)则很少有进行整理归档的,造成大多数涉民单位的民生档案管理比较混乱。有的乡镇、县直单位的民生档案资料不仅没有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留存在有关的股室或乡镇七所八站保管,而且长期以来没有进行整理归档,零零散散地随处堆放,处于无序管理或失管状态。有的单位随意借阅,不履行借阅手续,遗失现象较为严重。如:10月份以前的婚姻档案由乡(镇)登记、保管,造成丢失损毁现象;10月份以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婚姻档案进行了集中收集、整理,但是,10月份以前的婚姻档案资料只是散件。调查发现,全县70多个国有(集体)转制企业的档案都还留存在主管部门或是各自企业,只有原县化肥厂的档案整理较好,其余企业的档案都没有进行整理归档。有的甚至把档案资料作为废纸卖掉或烧掉,有的企业已经找不到一份档案,全部遗失了。
(二)部分单位不愿移交到期民生档案,安全保管无保障。一是个别涉民单位档案法治观念不强,以平时业务工作要经常查阅为由,不愿意把到期的民生档案移交给县档案馆。二是部分单位、乡镇的档案室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有的甚至还在各自业务部门(股、室)保管,很容易造成流失;三是有的单位因受人员、技术、管理不到位的影响,使档案无法得到安全有效的保管。
(三)民生档案资源管理分散,不利于资源共享。民生档案属于公共信息资源,应为社会所用。民生档案涉及面广,形成的主体多而复杂,致使民生档案资源分散保存于不同的部门,因而形成了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群众查阅利用很不方便,民生档案的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如房产地产档案、公积金档案、各类社保档案、婚姻档案、学籍档案、出生档案、户口迁移档案、土地承包档案等都由各形成部门自我保管,比较分散,而民众又往往直接到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结果难以查到所需档案,这就给广大民众查阅民生档案带来了一定的不便,难以使民生档案资源真正为社会所用。
三、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档案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民生档案意识。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民生档案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及档案信息网等宣传媒体,宣传民生档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使民生档案工作的开展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要依托档案教育培训平台,在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中,引入民生档案的内容,大力宣传民生档案工作,整体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民生档案意识。
(二)抓好民生档案的源头管理,建立民生档案资源体系。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内容丰富多样,而要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既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支持与配合。一是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民生档案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二是从源头上抓好民生档案的管理。要从产生民生档案单位的建档工作抓起,切实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项工作,县档案局应本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密切关注民生工作的热点,提前介入对民生档案的指导,及时帮助各有关单位建立完善民生档案,特别要加强对新领域民生档案工作的管理,以推进民生领域建档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民生档案资源体系。三是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单位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宜选择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耐心,服务意识较强的人员担任,并确保人员相对稳定。要按标准设立综合档案室,添置档案保管设备。乡(镇)的民政所、农经站、国土所、财政所、统计办、林管站、计生办、农医办、中小学、派出所等十个站所的档案由主管部门综合档案室归口管理;其它站所及行政村的档案,根据档案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乡(镇)综合档案室负责管理。四是县档案局要指导和规范涉民部门制定民生档案归档范围、分类大纲和保管期限等相关的业务标准,规范民生档案管理的归属与流向,健全民生档案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合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形成“大档案”格局。针对民生档案资源分散保存于各部门,给民众利用带来不便的客观情况,必须整合全县民生档案信息资源,通过接收、寄存、代管等多种形式,把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全县民生档案集中到县档案馆收藏保管。一是加大接收、征集力度。各有关单位形成的民生档案在本部门保存一定的期限后,应依法向县档案馆移交到期档案。逐步将全县范围内婚姻、公证、房产、林权、地籍、移民、土地承包、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管理等关系社会管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的民生档案全面完整地接收进县档案馆,从而形成“大档案”格局,实行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实现民众利益保障的最大化。二是加强对濒危民生档案的抢救、保护和整合。全县国有(集体)转制企业档案濒临损毁,转制企业档案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抢救保护和妥善处置,如果档案缺失,将给他们的养老保险、退休等手续的办理带来麻烦,将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婚姻档案也面临散失,必须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抢救保护。
(四)加强民生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查阅利用平台。一是建议县委、县政府将民生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列入全县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县建立互联互通的民生档案数据库网络体系;二是县档案局要在丰富馆藏民生档案的基础上,对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集中力量,优先编制各种专题目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建立档案信息查询利用的平台,满足民众查档利用需求,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快捷方便的目标。
(五)加大民生档案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档案工作需要。一是建议县政府加大民生档案工作的投入,根据《赣州市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将档案局(馆)的档案保护费、档案征集费和档案宣传教育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档案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财力支持,从而确保民生档案工作需要。二是乡(镇)、县直和驻县各单位应该保障档案工作经费,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快新建县档案馆项目建设。目前,县档案馆地处地下室,非常潮湿,存在安全隐患,库容已经饱和,也达不到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的要求,应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尽早开工,尽早竣工,以适应民生档案资源整合的需要。四是严格收费标准。县档案局(馆)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按收费标准收取,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
(六)加大民生档案工作监管力度,推进依法治档进程。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民生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使民生档案既能得到齐全收集、规范整理和安全保管,又能实现有效利用。一是依法监管。加强法规政策监管力度,要经常对乡镇、县直和驻县单位的档案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和案件。加强业务监管,要对涉民部门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从而使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加强检查。要建立民生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制度,结合归档文件验收和年度考核工作,对民生档案的归档情况、管理状况和开放利用工作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的开展民生档案专项检查,把检查结果作为档案工作评先创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