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价格调价基金现状的分析及工作对策
区价格调价基金现状的分析及工作对策
价格调节基金实际上就是各级政府多种渠道筹集的,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调控市场价格,稳定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价格而设立的专项基金。近年来,吉州区从强化征管,执收规范行为入手,连续2年呈现增幅征收的发展态势,为吉州区经济发展注就着新的活力。
一、吉州区本级价格调价基金的现状
吉安市价格调价基金原名为吉安地区副食品价格调价基金,开征于1995年3月。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吉安市市场价格调价基金。由于受撤地设市及事权上划的影响,吉州区本级价格调价基金均由吉安市政府统一管理至今,吉州区只行使执收职能。征收项目主要是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总额(收费年审)的3‰和房屋产权代征二大块。虽然,吉州区每年都保持着一定的增收幅度,但由于人员少、无经费、无编制等机构体制不顺的因素,加上全市没有统一的征收范围,就是有统一的征收标准也仍然执行95年3月《吉安地区副食品价格调价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加上财政没有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难征收、少征收,甚至不去征收,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着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由此可见,“跑、冒、滴、漏”现象,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建议及对策
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价格调节基金运行的实践表明,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有利于调节市场,引导供求,稳定市场价格,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第二,有利于政府建立健全市场价格宏观调控体系,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功能,实现从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控主要是使用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市场价格行为主体的多元化,对商品价格的调控仍然是老观念、采取旧手段显然是行不通的,而应当以经济为主,并辅之以适当的行政手段,才是正确的选择,也才会被市场所接受。第三,有利于政府扶持农业生产,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丰富菜篮子,改善居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
针对新的形势,为增强政府应对市场波动,有效调控市场价格水平的能力,着力加强价格调价基金的征收管理力度是各级政府加快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一是要扩大征收范围。即在原有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基础上,增加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二是要调整和细化具体的征收标准;三是要强化责任,明确代征单位。要把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例如: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由国税局代征,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由地税局代征。有预算外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代征。建筑业的由房地产交易所代征,各类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只建不出售的由地税局代征。运输业的由交通局运管所代征。文化休闲娱乐业、住宿业、饮食业、美容美发业的由地税局代征。提高政府管理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由物价局代征。四是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给编制、定人员、定职责,统一下放征收管理权限,以便增加资金储备,提高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价格干预能力,也有利于及时发挥价格调价基金调控品种的灵活性、针对性。同时,还应把基金缴交作为重要审计内容。
总而言之,价格调节基金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在稳定社会、稳定民心、安定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作用必将更加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