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堰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关注失地农民完善社会保障
——丁堰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招商引资、项目投入、全民创业、环境打造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近几年在全市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中连续位居前列。招商引资、项目投入、经济的发展,依附的是土地资源,没有土地资源一切将无从谈起。作为一级党委政府,一肩肩负的是“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神圣使命,一肩扛着的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郑重许诺。如何处理好发展与用地的矛盾,如何关注失地农民,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做了一些初浅的探索,现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看,我镇成功地引进了上海制皂集团整体搬迁的项目,新建一个占地450亩的专业工业园区,投资2.5亿元,需要拆迁农户64户,用地涉及95户,工程之大、用地之多,这在我镇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先例。任务之繁重,情况之复杂,也是我们工作中从未遇到过的。面对如此庞大的工程,我们深知:招商引资、项目投入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只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只要符合“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任务再大不可怕,困难再多不可畏,矛盾再多终化解。5月份出版的《半月谈》内部版,围绕失地农民调查刊载了三篇文章,文章讲:千百年来,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血浓于水,唇齿相依,然而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不断从土地上剥离出来才是中国现代化的唯一出路。文章中也反映了部分地区在用地建设中,不关心农民利益,补偿标准偏低且资金不完全到位,不妥善安置失地农民,造成了农民失地又失业的现象。这一期《半月谈》的出版,引起了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思想上的共鸣,我镇三套班子组织了学习讨论,即将拆迁的村民也自发的组织了学习讨论,文章引发了我们工作上更深层次的思考,同时也给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带来了高层的信息。经过反复的学习,党政一班人首先统一了思想,在拆迁安置动员会上,党委宋书记郑重表明:项目建设要加快,但保护好拆迁户、征地户的利益也是我们的责任,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为了切实维护好失地农民的利益,党委政府建立了失地农民保障工作组,宋健书记亲自挂帅,镇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土管、农经、社保等工作的相关同志和相关村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失地农民保障工作的领导。
二、创新工作机制
㈠关于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和资金的到位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费为4至6倍。土地补偿费我镇取的是上限10倍,安置费也都在5倍以上,有6倍,甚至有的达到了7倍以上。年平均产值,我们的实际数只有1102元,考虑到地理位置及全部拆迁等因素,我们研究后,年产值定为1300元/亩。文章说,一些地方青苗补偿费平均只有498元,而我们的青苗费是910元/亩。
对于土地补偿安置费,协议一经签订,付款50%,搬迁结束一次性兑付到位。
㈡关于失地农民中劳动力的安置
对失地农民,在过去的历史上,存在“土地工”、“土地保养工”等安置办法。而今,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一切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国家政策规定,对失地农民则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办法,失地的农民从眼前考虑,也容易接受。我们在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同时,必须切实维护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己对拆迁用地范围内的人口年龄结构做了调查,对于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符合用工条件的,可向镇劳动就业服务站提出申请,由镇劳动就业服务站与制皂公司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这一点,在制皂园区建设及招工录用的过程中已得到充分体现,目前失地农民中70%左右的劳动力被安置在制皂集团工作。
另外,我们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发创业。在三产服务业发展中,我们的失地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一技之长,各显神通,自谋职业,自创门路。
㈢关于失地农民中中老年人生活保障的考虑
在这次拆迁评估工作中,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中老年人担心失地、失业后的生活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如何使失地农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关键是看广大的农民对一次性土地补偿安置费等如何来安排。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再高,但补偿额终究是一个绝对值,用一分就会少一分,难免会出现坐吃山空的现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从有限的土地补偿安置费中拿出一部分给中老年人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较为理想、较为现实的养老方法。根据市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保险测算方案,如果把土地补偿安置费等用来参加保险,你所获取的收益,将比存在银行更为理想,甚至超出目前土地流转、出租获取的收益。据测算,本次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民人均可得到2万元左右的补偿安置费。根据现行农保政策预测:如果现在年龄是60周岁或60岁以上,一次性投保2万元,从缴费次月起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167.4元,全年可领取.8元;如果现在年龄是55周岁,一次性投保2万元,从缴费的次月起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152.6元,全年可领取1831.2元。参保年龄越轻,到龄领取的标准越高。至今为止,制皂园区拆迁失地农户共参保49人,已有19人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三、完善社会保障
制皂园区失地农民通过妥善安置,劳动力得到了有效的转移,绝大部分失地农民在制皂集团谋求了一份相应的工作,生活得到了保障;部分中老年人通过参加农村养老保险,领取领老保险金,解决了一定的生活费用。但随着一些农副产品的涨价,生活仍然遇到了一些困难。如拆迁时大米0.7元/斤,而目前涨了近一倍;以前可以自生炉火烧饭,现在液化气及电费都有一定的涨幅;少数农户劳动力缺乏,生活上也遇到一定的困难。我们将想方设法,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正常生活。
1、对于年龄偏大的劳动力,我们将积极协调制皂集团安排适当的工作,同时在新建的新堰居民小区试行物业管理市场运作机制,妥善安置部分大龄劳动力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2、对于失地农户的子女一经进入社会,将协调制皂园区优先安排工作。
3、对于失地农户中生活确实比较困难又无稳定收入或家中有大病重病者,可以列入农村低保对象。
失地农民为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尽管我们按法规、政策已实施了偿补,但补偿金不能代表损失的全部。我们不能让失地农民成为新的弱势群体,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失地农民,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