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农民工参保率低
农民工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边缘群体,他们的社会保障状况如何是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也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环节之一。据统计,省自治州目前外出务工人数达48万,年龄大多在18至50岁之间,平均年龄约32.5岁。主要从事建筑、家政、保洁、制鞋塌子、保安、种养殖等职业,月收入在500元左右,除去各种开支,纯收入每月约250元。然而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约为8450人,仅占外出务工人数的1.76%。导致农民工参保率低的缘由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企业有意躲避。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只顾追求利润,不愿增加成本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他们对于农民工参保很不积极,总是以各种理由或躲避搪塞,或象征性地将身边的几个人参保应付了事,如果遭遇农民工伤亡,他们就弄虚作假,张冠李戴地骗取保费。
二是有的地方政府充当保护伞。他们担心为农民工参保,影响招商引资和企业赚钱发展,因此,在工作中总是直接或间接地支持或纵容这些企业不为农民工参保。有的地方政府以农民工可以不参保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对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甚至明确表示,未经政府许可,任何组织任何单位不准进入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和要求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从而严重地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农民工参保意识淡薄。年轻的农民工认为养老保险是今后十几年或几十年才能享受的待遇,谁能顾及这么远,因此缺乏忧患意识。中年人则由于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重,只能考虑眼前利益,根本无多余的资金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受缴费必须满15年以上的规定所限而不能参保。特别是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大,收入极不稳定,有的甚至很长时间拿不到工钱,这也是影响农民工参保的重要因素。
四是政策法规不健全。至今,《社会保障法》仍未出台,使农民工参保缺乏强制性。再则是农民工参保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有的地方虽然制定了农民工参保的政策,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措施,且各地执行的标准又有区别,使农民工参保难以落实。特别是参保的一些计算方法比较复杂,退休待遇又受社平工资等因素的影响,使部分农民工心中没底,望而却步。
农民工在城镇建设中大多从事各种苦险脏累的工作,却不能享受到社会保障的基本待遇,这与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迅速发展很不协调,也对农民工的基本生存保障构成多种威胁。这个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真正使农民工“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失有所补,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