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3页
土地使用来看,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了2倍;耕地占用税也在原来基础上提高了1倍。土地的取得成本和使用成本都相应的提高了。三是提高了征地补偿要求。由于调整了征地平均年产值标准,相应提高了征地补偿费标准。同时,还要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征地。4.工业用地限制更加突出。一是从供地形式上,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二是从供地价格上,工业用地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其中我县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为每平方米96元,折合成亩是每亩6.4万元。需要给大家说明的是:第一,每亩6.4万元是最低标准,文件中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自己实际,在这个最低价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分成若干级别。将来,如果新的政策出台,可能还会超过每亩6.4万元的标准。第二,大家可能认为按每亩6.4万元的标准出让工业用地,可能没有人来办工业。困难肯定会有,但是长远来看,对我们公安来说是个千载难逢的机遇。我前面已经说过,全荆州市只有公安和监利是13等,荆州城区是7等,江陵是10等,洪湖、石首、松滋是11等,都比我们高。也就是说,公安地价和周边县市相比,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仍然是最低的;同时,我们的用地成本也比其他县市低,因为新增建设用地缴纳的费用与土地等别有很大关系,公安耕地每亩办证费用2.5万元,而按这个标准其他县市办不了证。三是从供地对象上,工业用地属于适当压缩范围。国土资源部要求,适当压缩工业用地,从宏观调控角度出发,避免盲目建设,要核减工业用地计划指标。
5.土地收支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规范了管理体制。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二是规定了使用范围。土地出让收入只能用于5个方面: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土地出让业务费等其他支出。三是明确规定不得减免。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6.用地监管措施更加有力。一是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通过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后,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设立了9个国家土地督察地方局。二是监测手段更加先进。国土资源部将通过“天上看、地上巡、网上查”的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加强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态度和决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加深理解,明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四、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对于国土资源工作来说,今年是政策落实年,利益调整年,改革攻坚年。我们要认清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今年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抓住机遇,把握重点,强化措施,奋力推动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决落实土地调控政策。
落实国务院31号通知及配套文件,是今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结合我县实际,全面落实各项调控政策。一是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各级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巡查,及时制止和严肃处理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今年,县政府将出台《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年底对各乡镇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考核,对耕地保护不力的,将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切实理顺管地供地用地体制。要严格落实土地统一管理制度,所有征地、供地都必须由国土部门一个部门管理;城投公司可以依附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一个平台交易;一个账户管总,所有土地资金进入财政笼子。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越权签订供地合同,不得以招商协议代替供地合同。国土部门要把好用地审查关,对对手成交的以及越权供地的一律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控政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一律不予受理、报批和登记。各用地单位要严格用地程序,不得未批先用,先斩后奏;凡未经批准先用地的,一律作为违法用地查处。三是大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要转变发展思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强集约节约用地。一方面,认真落实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的规定,实事求是地核定项目用地面积;对投资强度及相关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予供地或者相应核减用地面积。国土部门要在土地使用合同等供地文书中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要求以及违约用地责任,达不到约定要求的要追究投资商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强现有存量用地管理,着力盘活闲置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针对公安新增建设用地受基本农田限制的现实,同时也针对现在新增建设用地成本很高这一实际情况,今年要把盘活存量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现有的闲置存量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建卡,然后通过土地部门公开出让。四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征地的程序,该听证的要听证,该公示的要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要维护正常的征地秩序,特别是斗湖堤镇要配合县政府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村组干部不得纵容、支持农民哄抬征地补偿价格,要强化村组干部的责任感,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对少数无理取闹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
2.着力解决发展用地问题。
在落实政策的同时,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着力解决用地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新增用地报批力度。省国土资源厅将全省用地指标分配到各市州,而荆州市没有将用地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如何争取批更多的地,关键看我们工作是否主动。国土部门要加大用地申报力度,切实保障“四类项目”的用地,即主导产业新增项目,骨干企业扩建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效益好、就业多、带动力强的招商引资项目。确保我们正常的发展用地需要。二是扎实做好规划修编工作。土地规划已成为制约我县发展的瓶颈,规划修编迫在眉睫。今年,国家除试点地区外,未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国土部门要提前着手规划修编,在专项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十一五”规划和城镇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建设用地预留区的规模,制定规划大纲,拟定修编方案,待国家批准规划修编后,迅速上报修编方案,争取赶上规划修编审批的第一班车。三是妥善处理工业用地问题。我县工业基础还较为薄弱,大力发展工业经济,推进工业兴县是我县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战略。要进一步加大工业用地供应量,在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价格上,既要坚持政策,同时也要区别对待。原则上,新增的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但在付款方式上可以考虑分期付款,也可以考虑新增税收地方留成,这必须一事一议。但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工业用地的,原划拨工业用地转让的,如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在补交出让金的基础上,可以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对部分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达不到最低价标准的,可以采取减少出让年限的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3.扎实抓好基本农田建设。
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今年,我县的项目很多,任务很重,既有未完工的章庄铺和孟甘南项目,还有斑竹当血防项目,同时还要启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总规模超过亿元,今年实际投资6000万元。全县上下要共同努力,抓好项目建设工作,真正把土地开发整理做成我县的特色产业,把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成为全省、全市的样板工程、示范工程。一是国土部门要精心组织。按照项目设计和管理的要求,加快工程进度,管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质量。同时,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大申报力度,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落户公安。二是地方党委政府要积极参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工作专班,主动配合国土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好工程施工中的有关问题,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三是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要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安排专人参与项目施工;财政要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项目建设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改革国土资金管理体制。
去年以来,县政府几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国土资金管理问题,决定对国土资金管理体制进行全面彻底改革,今年专门出台了《公安县国土资金管理办法》。一是转变管理模式。国土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统一进财政专户,并根据不同收入项目进行分类分项核算,支出严格按程序报批。二是明确各自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国土资金的管理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国土资金的征收工作。三是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前几年实际情况,对国土部门分项确定征收目标任务,并按任务完成情况核拨国土部门的工作经费。当然,还要实行支出限额和总量控制。四是严格减免程序。县政府一律不再减免土地出让金,希望各乡镇政府不要再提交减免报告。县政府也没有权利减免土地出让金,只能是对企业改制需要安置职工等一些特殊情况,把土地出让金返还给部门和单位解决具体问题,不能返给交出让金的人和用地单位。即便是这种特殊情况需要返还的,也要先按标准缴入财政专户,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后再返还。为推进国土资金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部门设立专门了工作机构,固定专人具体负责国土资金收缴、核算和监督管理。国土资金管理非常复杂,和其他部门资金有点不同,买油的钱不能让它买盐,各项资金提取的比例、标准都不一样,所以我们成立了专门机构来进行国土资金管理。国土部门要加大征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