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好交通系统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讲话
如何抓好交通系统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周年,也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启动之年,更是交通系统创建和谐交通的关键之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五五”普法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文明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天,对全县交通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动员,并以此为契机,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分别就“五五”普法、交通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十七大精神、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礼仪等方面的知识集中进行教育培训,其目的在于促使大家增强法制法纪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科学发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不断提高交通执政能力,深刻总结和吸取在执法、征费、稽查工作中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秭归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次培训内容丰富,准备充分,希望参训人员珍惜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保持良好学风,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和秩序,要精力集中,放下身份和工作当好学生,专心听课,做好笔记,真正做到学有所获,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学法、知法、用法能力。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交通系统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这次培训讲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增强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交,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秭归交通发展的客观要求。“四五”普法以来,全县交通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全县交通系统的普法和依法治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和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为促进全县交通系统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交通系统部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还不够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还不强;少数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单位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基础工作薄弱,工作措施落实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交通干部职工的形象,影响了交通的社会地位,甚至影响了交通事业的发展。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强化法制宣传,大力推进依法治交,充分运用民主法治的手段,正确处理交通事业快速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妥善解决影响交通和谐的各种矛盾。
(三)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现秭归交通“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证。依法治交是我们科学交通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法制建设越是加强,交通经济发展就越有保障;交通经济越是发展,对法制建设的要求就越高,交通经济发展与交通法制建设是相辅相成,互相推动,互相促进的。十一五时期,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秭归交通十一五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要顺利实现秭归交通“五大工程”、“四个创新”、“三大文明”和“两个交通”的工作目标,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好务,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稳定离不开法律保障,交通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支撑,交通事业发展离不开法律护航。我们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断研究和探索交通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充分认识推进普法和依法治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交通与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管理门类多,社会接触面广,执法要求高等特点,无论是公路、水路建设管理,还是运管、路政、征稽、港航、交管等执法活动,政策性、服务性都很强。交通系统的性质和特点,要求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必须把法制工作贯穿于交通系统的方方面面,服务于交通经济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交的理念。近几年来,我们遇到问题很多很多,但我们在解决问题的实践当中首先想到的就是,是不是有法律依据,是不是存在法律障碍,是不是依法依规,力图首先从法律层面上思考和研究问题。我们应逐步自觉地将“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为符合法”的理念,作为衡量广大交通干部职工法制观念的基本准则。“五五”普法期间,我们依法治交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推进广大干部职工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全系统每个干部职工要坚持自觉学法,要通过法制讲座、培训班、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地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转变管理观念,努力构建“办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的浓厚氛围;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加快我们交通部门职能转变,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真正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理念转化为我们广大交通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努力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其一,依法转变政府职能。行政机关要依法转变政府职能,事业单位要依规变管理为服务,凡是我们和管理服务对象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要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去解决。要充分利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行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既不能渎职、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
其二,依法管理运输市场。要认真贯彻《港口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湖北省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等各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培育和规范农村运输市场。要依照相关法规,结合秭归运输市场的实际,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规则,促进运输市场管理规范化。
其三,依法加强交通质量安全管理。今年,在全县深入开展了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别是“8.13”湖南凤凰县堤溪大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后,我们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桥隧和工程建设安全为重点的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隐患全面开展了整治。充分说明抓好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一方面要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管理,依法整治三无船舶、船舶超载等行为,确保水上安全态势稳定。要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原则,审慎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绝不容许乱罚款、乱收费。另一方面,要以桥梁、隧道的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为重点,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细致地组织拉网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努力建立完善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交通建设、养护及水陆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其四,要坚持依法实施规费征收。要严格执行《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制止随意减免和乱收费行为。要加强和改进费收稽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对粗暴执法、野蛮征费、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局党组在此强调,任何单位不得有罚款指标,不得有纠违指标,更不能把完成罚款任务写进目标责任。
其五,要依法实施路政管理。采取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手段,严厉打击侵害公路和行为,保护好路产路权,保证交通畅通。要完善公路路权和管护机制,依法维护管理主体的利益。
二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坚持执法为民,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做好法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我们的交通工作中始终做到心中装有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局属各单位和全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的问题,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是要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的理念。近几年来,交通执法倍受社会和人们群众关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须通过加强普法教育,端正执法观念,严格依法依规,依法行政,坚决遏制野蛮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等不良行为,要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的时候,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告知权力义务在先,在工作当中要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要规范清晰,不要认为这是一些点滴的小事,但这些“小事”直接影响到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形象,“小事”不小。应该说,在交通执法中是否文明执法,也是个体文明素质的一个具体体现。在本次集中培训中,我们也还特请从事文明礼仪授课教师为我们进行必要的辅导,进一步推动交通文明执法工作。
四是要牢固树立和谐执法的理念。
第一,必须做到依法行使职权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和谐统一。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改进执法方式,采取多种执法便民措施,尽可能的方便管理相对人,实现执法的利民、便民、护民,决不能以老百姓的不便换取自已管理的方便,更不能为了部门管理的方便而增加老百姓的负担。
第二,必须做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交通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各种矛盾凸现的时期。局属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