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自治区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局开展治理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有利的机遇,同时也面对严峻的挑战。总体上说,国际国内环境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地发展,但不利的因素仍然存在并可能增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逐步得到遏制,但腐败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问题蔓延很快,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从我区的情况看,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一些领域较为严重,在查处的大案要案中发现了一些较为典型的商业贿赂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140件145人,主要发生在土地出让、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涉案的县处级干部有12件12人,大多数是各单位的正副职领导干部。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大开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不少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社会问题。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给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际关系带来负面影响,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成障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势在必行。
中央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7月,胡锦涛同志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作了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党委会议专门讨论了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阐明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分析了商业贿赂带来的严重危害,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了今年反腐倡廉六项重点工作,其中把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提出来。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都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和政府廉政建设的重点进行了部署。这表明了中央对治理商业贿赂的坚强决心。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曹伯纯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上、陆兵主席在自治区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分别对我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部署。
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牢牢把握和切实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决策和部署上来,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明确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我局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在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摸清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表现形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治理领域的当事人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加抑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政从业意识;掌握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重点岗位重点调查,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违法行为;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积极的合理的预防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工作目标: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基本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到位,制度健全的管理新局面。一是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严肃查处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二是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强化内部管理,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三是营造反对商业区贿赂的环境。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自觉抑制商业贿赂,积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三、治理工作重点和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
为确保专项工作能不折不扣地完成,将采取以下项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范,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改变和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精神,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信箱、电话和传真,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同时注意保护投诉人的安全,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的人员予以奖励。要严肃查处以索贿为目的,变相“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以及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严肃惩处。
(三)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在预算管理体制上,将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编制制度改革,严格和强化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管理,确保各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改革各项规定和批复的预算执行,从源头上遏制商业性贿赂支出行为;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管理上。要针对各自的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四)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自律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的管理,完善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帐行为。
2、关口前移,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保证工程建设优质廉洁。严肃查办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工程分包、资金拨付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工程质量、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部位的事前监督,严肃查办发生在各单位的以权谋私案件。利用现有的资源,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工程、基础设施、采购的文件备案、信息公告、评标情况、中标结果、合同备案等全过程监督,减少人为干扰,构建防范商业贿赂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3、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要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受理制度,完善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机制。为发现和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力度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不仅要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查处,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尤其是对那些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形式
(一)成立自治区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今年3月,已成立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夏平同志担任,副组长为甘向群副局长、张慧纪检组长。成员有:局办公室主任廖忠群、人事教育处处长于洁、规划处处长吕家祥、经济运行与改革处处长田宁、科技处处长张阳、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萍、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振国、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无线电监测站站长商小杰、局监察室文桂莲同志(九位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监察室。
(二)按现行的管理体制,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要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治理工作。
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局领导小组抽查为辅。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报局领导小组。
具体的实施步骤,等会由张慧组长给大家说。各单位要认真按局领导小组下发的《自治区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各单位的领导对在治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或需加强预防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并且抓好自身的整改。局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好的地方和部门,要依照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意义重大又十分艰巨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以对人民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不怕困难,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为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