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史志办领导班子2014年述职述廉报告
2014年,我办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扎实工作,努力发掘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党史工作“资政、存史、育人”作用,在区委中心工作、党史地方志资料征集、史志编纂、史志调研、党史宣传教育和党史联络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我区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相应的贡献。
一、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强化以史铸魂的使命担当
我办的教育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以纠“四风”为契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结合党史部门提出的以史铸魂的课题,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活动,完善了各种工作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狠抓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根据区委学教活动要求,班子成员均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深刻的自我分析、自我批评,并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确定了整改方向,制定了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职责,促进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史志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统一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学教活动的重要成果,是强化了班子作风建设。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互相摆揭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互相督促问题的落实。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班子成员不遮掩,不留情,不时冒出“火药味”,直指问题根源。在此基础上,制订(修改)了一系列切合单位实际的规章制度。
三是活动紧扣党史工作,突出红色特色。教育活动紧扣党史,针对区是湘南起义的指挥中心和核心县的苏区历史,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史,尤其是反思“反白事件”等由于严重脱离群众造成的惨痛教训,开展“老区之问”、重温“湘南起义在郴县”之路等主题活动。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参观了湘南起义誓师地良田文昌宫戏台、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家大屋、将军参军地马头岭板子楼、湘南起义纪念塔、郴州烈士碑廊、革命烈士纪念亭、夏明震烈士墓、湘南起义纪念馆等一系列湘南起义在区(原郴县)留下的遗迹。并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检查出来的开展党史宣传教育不够、党史知晓率不高等问题,深入机关、社区、学校,积极开展党史宣传教育。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近700份,赠送地方党史书籍400多册。通过活动,大家更深刻地感受到郴县做为湘南起义的核心县和指挥中心所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苏区人民的骄傲和自豪感倍增,对自己肩负的以史铸魂的使命和责任感也进一步增强。
二、攻坚克难,史志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申请纳入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范围的工作取得突破。在省、市、区三级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前两年的资料搜集、整理及申诉,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发改地区[2014]480号),已明确将我区列入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联动发展区。在研究设立湘赣经贸合作试验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合作、扶贫开发合作共建等方面给予了规划政策。这些规划政策一旦落实,将对我区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支持与帮助。
二是《中国共产党区历史》(第二卷)顺利完成初稿。《中国共产党区历史》(第二卷)作为党史工作的重心,在党史联络组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资料收集并拟定提纲,于去年10月份进入正式编纂阶段。历经一年的编纂、修改、充实,今年10月份按原定计划顺利完成了初稿的撰写工作。现正由史志办和党史联络组的同志进行紧锣密鼓地初稿审议工作,计划在年内审议完成交市党史办及市党史联络组审议。
三是《年鉴》继续改进、创新。去年我办参考市年鉴结构,并结合我区实际,对《年鉴》进行了改版、升级。今年,我办在去年改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充实年鉴内容,创新增加体现我区特色的群众工作、三创工作、附录等新条目,以求更全面、系统、翔实地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成就。目前,《年鉴(2014)》组稿工作基本完成,准备核稿后印刷成书。
四是区第一本回忆录专辑《记忆》付梓成书。深入挖掘、整理、研究各个时期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建设,撰写回忆文章,使一些有价值的珍贵史料得以保存,为编修党史提供宝贵借鉴,这是开展回忆录收集工作的初衷。区受各方因素制约,回忆录工作一直是短腿,一年到头难收集一篇回忆文章。今年,在党史联络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调整思路,现已收集回忆录10篇。目前初稿已交印刷厂,争取12月底出版回忆录专辑一本,从此打破区无回忆录专辑的历史。此外,我们还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抗日、解放战争及抗美援朝的珍贵口述材料及照片资料若干。
五是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任务。为介绍区区情、宣传区成就,发挥志书存史、育人作用,我办一直安排专人对区每年的工作做好综合性记述。今年,完成了《郴州年鉴》、《湖南年鉴》、《中共市委执政纪事》、《湖南党委工作纪事》的区部分组稿、定稿工作。《湖南党史工作简迅》目前上报信息6篇,发4篇;上报回忆录文章7篇。今年10月,作为全省乡镇简志郴州市试点单位,指导良田镇出色完成乡镇简志试点稿,受到省、市地志部门一致好评,并多次点名表扬。今年,我办还被评为全市年鉴工作先进集体。
六是做好党史部门刊物的宣传和发行。根据《湘潮》杂志征订任务的重新部署分配,我区2015年杂志指导性任务为330份。我办近三年来,一直充分利用《湘潮》刊物可读性、趣味性强的特点,采取免费赠阅的方式,把它作为加强党史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征订任务已落实。同时,我办踊跃向《湘潮》杂志投稿,积极介绍我区人文历史,推介我区社会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
七是做好党史、地情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今年,我办围绕开发利用党史、地情资源,深入探索,积极融入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自身优势,为党委政府提供服务,对社会发展有所作为,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如我办作为我区重点宣传书籍《故事》的承办单位之一,认真做好了与历史有关的人物、资料提供、配图、审稿等各项工作;为湖南省党史陈列馆提供缺失人物照片;为文物部门提供革命遗址资料;积极参与政协的红色文化开发与保护及文史研究会工作;向咨询群众免费赠送相关书籍等。
三、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党史联络工作的作用
做好党史联络工作,不仅可以更好地把我们党的历史搞清楚,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把我们党在长期奋斗历程中积累的经验、取得的教训和形成的优良传统,作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进行充分挖掘整理、弘扬光大,更好的为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加快发展服务。今年,党史联络组先后召开了4次会议,对各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党史联络组的老领导充分发挥“亲历、亲见、亲为”的优势,在党史资料征集、党史正本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和以史资政育人方面出力献策,在关键时把把关、鼓鼓劲、动动笔,为区史志工作的发展做好鼓与呼,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四、积极做好区委中心工作
“三创”和群众工作是贯穿全年的两项重要中心工作。我办人员严重不足,4名工作人员虽“身兼数职”,也确保了中心工作的完成。
在(四普庄社区)群众工作中,一是加强了支部建设。结合全区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强化了党员宗旨意识,群工组、社区干部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增强。二是确保了社区大局稳定。这是社区工作的一个重点。社区年内未出现一起越级上访、群访,未出现一起重大事故(事件)。三是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今年两次集中民调,都走访了96%以上的群众。部分白天未在家的,则加班加点,晚上登门走访,我办以此为题材撰写的民情日记《秋夜民调四普庄》获区二等奖;四是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解决群众困难。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收集归纳反馈。不能立即解决的,则进行耐心解释;干部的真诚换取了群众的拥护,群众满意度一年比一年提高。五是对社区给予了一定的经济帮助。年中给予了四普庄社区4000元现金帮助,还为社区争取了价值3万余元的体育健身器材。
“三创”工作,我办负责桥下美印厂段卫生文明责任区的卫生文明劝导,并联系园钉厂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帮扶工作。一年来,共投入资金2.2万元,对园钉厂小区进行了进一步绿化、美化和规范化改造。创建宣传专栏、健康专栏,并期期按时更新。今年大部分时间,桥都在实施改、扩建,但我办从未因此放松对责任区的管理。每月、每周安排专人进行责任区卫生文明劝导工作,定期实施“三清一化”,责任区文明卫生情况保持良好,深受群众好评。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线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提高党员廉政意识,狠抓作风落实。一是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思想“免疫力”,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岗双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廉政职责;三是班子成员牢记“两个务必”,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种规定,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五是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完善议事规则,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六是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门征求服务群体意见建议,诚恳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认真学法,努力做到懂法、用法
不折不扣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法治办发<2014>14号)文件精神,认真制定中心组学法计划,积极参加各级普法学法活动,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法了“法宣在线”六五普法2014年部分内容,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达到集中学习40学时的要求,在线考试全部合格。同时把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使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懂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化解矛盾问题,指导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