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主任2014年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地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地区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干部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本人在2014年度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述职如下:
在“德”方面;我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活动,严厉打击恐怖暴力活动;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权威,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能够认真学习中央第二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的精神实质;时刻用“三严三实”和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能够深刻剖析自己,诚恳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做到立行立改。
在“能”方面;我坚持将加大调整地区本级国有经济的产业结构作为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来抓。提出了围绕地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逐步提高本级国有经济在地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中的比重的工作思路。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发展国有资本、非公资本、集体资本和自然人共同参与的混合制经济。进一步创新监管企业的绩效考核办法,按照一企一策,实施阶梯式计分,加大了绩效薪酬的比例,提高了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同时,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等工作正式纳入企业的绩效考核,与企业一把手的薪酬挂钩。并采取“3+4+3”考核方式(即:一季度占30%、半年占40%、年终占30%),改变了过去年底一次性检查的弊端,将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形成了两手抓、两促进、真落实的工作机制。
在“勤”方面;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我担任企业督导组组长。本人利用这个机会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实地征求基层干部职工的意见,指导企业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克服目前经济下滑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单位内部实行了全员竞聘上岗;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加大了县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的指导力度,召开了国资系统的经济运行分析会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普法工作的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全地区国资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60多人赴河南煤化集团培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在“绩方面”;在今年经济形势下滑的整体形势下,地区国有经济实现了稳步增长。截至十月末,全地区国有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92.1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亿,上交税收1.2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2%、18%、22%,预计年底可以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8%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预算15%的目标任务。初步完成了新疆新业集团对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增资扩股工作;国投公司与新疆新能源公司合作的风电项目已开工建设,新疆煤炭交易所挂牌营业;建设集团与新疆电建签订了战略性合作协议;完成了水利勘探设计院的改制工作;成功发行了规模为15个亿的地方债卷;牵头组织企业为盐池乡阿尔通盖村购买了100只扶贫种养;全程参与新疆新协力棉纺的破产清算工作,积极做好协力职工的上访工作。
在“廉”方面;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2014年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地区国资委贯彻落实2014年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分解方案》和《地区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地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二条规定实施方案》等,在全系统开展了争创“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给监管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上廉政党课,强化对党纪条规的理解和认识,增强自我约束的能力。三是丰富活动载体。通过观看电教片、参加法庭现场庭审,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面对面进行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用鲜活的实例,杜绝了过去党风廉政教育枯燥、空洞的现象;四是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商业活动,能够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没有违反公车管理办法,严格接待标准,减少经费支出。五是国有资产的出租、处置,全部交由拍卖中介机构,做到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公开。
存在的不足;创新意识还不够,按照市场规则指导企业的能力不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还没有做到常态化;到企业调研的深度还不够,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