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水产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县畜牧水产业生产趋于稳定,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主要指标情况
全县生猪饲养量万头,同比增长1.2%,其中生猪出栏万头、存栏万头(能繁存栏母猪万头);家禽总的饲养量万羽,同比下降%,其中出栏万羽、存栏万羽;牛羊饲养量分别万头和万头;肉类总产量在万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我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我局于3月初召开了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员大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春防”工作做出了部署,明确了责任义务。3月上旬开始,我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全面展开,全县167名协防员、40名防检员对各畜禽养殖场(户)集中开展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共注射猪口蹄疫苗157.34万头份、牛羊双价苗5万毫升、a型口蹄疫苗0.78万头份、猪瘟疫苗155万头份、蓝耳疫苗107万头份、禽-新二联苗192万羽份、禽流感疫苗150万羽份、鸡新城疫苗150万羽份,储备消毒药8吨、防护服及手套400套、消毒器械2台。目前,“春防”工作已全面结束,经省、市防重部门检查,我县畜禽免疫指标全部合格。
二是及时处置小反刍兽疫疫情,在全县开展全面排查、防控及消毒灭源和紧急补免工作。2014年3月底,我县镇村另塘组一养殖户从山东县引入的48只波尔山羊发病并陆续出现死亡现象,经省市防重指挥部工作人员采样检测,确认为小反刍兽疫。确认疫情后,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对疫区进行严防布控,于4月4日发布封锁令,对疫区进行封锁,及时扑杀所有染疫病兽。同时对栏舍、场地进行消毒。与羊群有关人员必须加强个人的消毒,禁止走家串户,防止疫情扩散漫延。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大监测、检疫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理染疫动物和死因不明动物、从疫区调入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全县存栏羊群进行紧急补免,并按照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的防控技术规范要求,本着有力、有序、有度的原则,采取封锁、隔离、扑杀,并做好无害化处理,对易感动物采取紧急免疫接种及紧急监测等各项应急处置。通过各项有效措施的深入落实,我县小反刍兽疫疫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控制,没有造成蔓延扩散。
三是加强种猪场“猪瘟、伪狂犬”两病、奶牛两病及禽白血病的净化监测。为加强种用、乳用动物疫病管理,从源头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减少疫病对生猪、家禽、奶牛产业带来的风险,按照国家和《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20年)》要求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我局于5月20日就开始积极做好种猪场、生猪供精站猪瘟、伪狂犬和奶牛场户的布病、结核病及种鸡场禽白血病的净化工作。
四是做好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建立疫病风险评估机制。
为认真落实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网络体系建设。根据上级全年的监测任务和监测计划安排,我局做好了全县的监测计划、下达了全县的监测任务,落实好了重要养殖场户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同时,利用网络平台指定专人按时完成疫情监测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根据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预测疫情发展趋势,评估疫病风险隐患和防控效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对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水平。为实现“两个力争、一个确保、两个保障”的防疫工作目标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完善监督管理
我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
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过程巡查监管,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痕迹执法、记录可查的管理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动物检疫报检点建设管理,全县设立了40报检点,做到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都在明显位置设立公示栏和意见箱,并至少配备2名动物检疫人员。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细化为百分制,明确了责任。今年5月份,农业部全国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执法专项督查组到我县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现场考评,整体工作得到了督查组的好评。
1.加强动物检疫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检疫工作人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必须遵循检疫申报、养殖档案查询、动物标识查戴、现场尿液检测、现场检疫消毒出证、检疫工作记录等工作程序;二是全面落实官方兽医负责制,出栏畜禽经动物检疫官方兽医确认各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规定一本检疫合格证明规范填写出差错不超过三张;三是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痕迹执法、记录监管的工作要求;四是严把屠宰检疫关,对定点屠宰场常年派驻动物检疫人员,严格把好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宰后处理关。同时规范填写入场检查记录、检疫证明回收记录、待宰检查记录、耳标回收记录、“瘦肉精”抽检记录、同步检疫记录、宰后处理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管理等屠宰检疫记录,并将这些记录保存2年以上。
2.扎实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切实做好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实施定点屠宰场待宰生猪严格按5%抽检、养殖场出栏生猪按3%的比例抽检“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品,将检查督促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自检工作作为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的重要条件。同时,认真做好饲料、兽药及其添加剂的监管。定期对饲料、兽药及其添加剂销售网点和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测,今年,共抽检样品800余份。
3.认真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我局以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通知》为契机,全面强化全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协助县政府拟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明确了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工作责任。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规范处理病死猪登记摄像留证记录,严历打击养殖场病死动物乱丢乱抛行为,建立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今年,我局共监督登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3359头,落实每头80元无害化处理补助1507头。
4.严格规范检疫证章标志管理
我局制订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做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统一领购、逐级发放、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回收检疫证明标志,销毁记录规范存档。官方兽医以旧领新使用检疫票证,动物标识登记发放、信息上传、免疫佩戴、出证确认专人完成,确保我县检疫的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三)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府发〔〕8号)文件精神,自4月份开始正式启动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逐户摸底调查核实。二是由县政府统一组织成立畜禽养殖污染和水库水质污染专项工作小组奔赴各乡、镇(场)进行督导宣传工作。三是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生猪发展规划,进行划定可养区、禁养区、限养区四大生猪养殖区的工作并提出划定的具体意见报县政府研究。
根据县委主管领导指示,针对我县幸福水库饮用水源地由于养殖场污染等原因,造成饮用水质差,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经我局与水利、环保、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户认真调查核实,确定我县幸福水库区7个村委会共有生猪养殖场(户)52家,存栏生猪1万多头。按照县政府东府字〔〕18号《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东府办发〔〕35号《关于划定县畜禽养殖“三区”范围的通知》精神,划定生活饮用水源地幸福水库集雨面积范围内属禁养区,根据工作安排和部署对禁养区内所有养殖企业实施关闭或搬迁,为了加快对饮用水源地范围内52家生猪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步伐,解决县城居民用水难题,我局安排专人积极配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
(四)大力抓好水产养殖
1.水产养殖呈现新亮点。全面贯彻上级渔业会议精神,认真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对水产养殖生产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这一目标,以渔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大渔业适用技术和名优品种的推广力度,努力提高水产养殖的科技含量,大力实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全面提高渔业经济效益。目前,润邦农业的现代渔业项目和恒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泥鳅人工繁育基地已初具规模,必将成为我县水产养殖的新亮点。
2.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顺利完成。为更好改善我县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我县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水产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4月29日,我局顺利完成了2014年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分别在我县北港(一中桥头)和瑶河(乡琐山)等区域投放草、鲢、鳙鱼11万尾,鳜鱼1万尾。此次放流鱼苗,将对我县渔业资源的修复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有效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五)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畜牧水产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对养殖场(户)牲畜,实行到场到点检疫,做到有出必检;对定点屠宰场生猪,强化“瘦肉精”的检测,每天每批按3-5%抽检瘦肉精,做到有宰必检,随到随检,确保了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对奶站,加强“三聚氰胺”和抗生素的检测;对出入我县区域的动物和运载车辆,查验“三证一标”并进行严格的检疫和消毒,堵住疫病的传入。二是加大“瘦肉精”监管力度,我局多方面采取措施,通过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求所有生猪佩戴耳标,实行追根溯源,与养殖户签订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实行责任追究制,要求养殖户在生猪出栏前自检和检疫抽检“双结合”等措施,确保不发生畜产品安全事件。三是加强兽药及饲料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安排执法人员对兽药和饲料生产企业、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对假劣兽药、饲料予以坚决销毁,从源头上堵截了影响畜产品安全的不利因素。四是加大对偷逃检疫、私屠滥宰、非法电捕鱼类等违反畜牧水产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坚持依法治种,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依照新的管理规定对现有种畜禽场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种畜禽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资格。
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70余车次;共查处偷逃检疫案9例、私屠滥宰案1例、非法电捕鱼类案6例。
(六)逐项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我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我局集中学习时间超过1周,召开座谈8场次,走访畜禽养殖户100余家,收集到意见建议49条,其中反映的“四风”问题有19条。目前,学教活动已进入第二环节查摆问题、整改落实阶段。
二是以“双万”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帮扶结对”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局继续与挂点的占圩镇官家村开展帮扶结对活动,局每位班子成员与村一至二户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为他们送去油、米等物资,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是深入开展民生资金自查自纠,认真配合上级检查。今年5月初,市农业局联合市纪委在全市开展民生资金监管监督检查,为全力配合好上级的检查,我局组织全局业务骨干对涉及畜牧水产业的民生资金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大扫除”,对以来涉及畜牧水产业的生猪调出大县、良种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现代渔业、机动渔船燃油补贴等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反馈至县纪检部门。
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以班子成员为核心的领导小组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杜绝了“吃、拿、卡、要”事件的滋生,全面树立全局干部职工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同时,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我局行政执行力与工作效能,我局还拟定了县畜牧水产局《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的职责,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对象、范围和方式。
五是扎实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我局始终把这两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负责制,做好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和畜禽养殖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了这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六是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我局招商引进的“红星聪明一百”乳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已进入尾声,企业投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较为繁重,为服务客商,为客商排忧解难,我局积极协助客商做好各项工作,只要客商有合理诉求,我局皆逐一为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督检查和集中免疫准备工作。一是落实动物免疫工作责任。继续采取划分乡镇动物防疫员免疫工作责任的方式、坚持防疫工作公开举报制度以及实行年终考核的办法,强化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责任,促进动物免疫工作开展。二是周密安排部署春季动物免疫注射补免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春季集中动物免疫和日常补注工作,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应免尽免,做到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城区狂犬病免疫注射率均达100%,鸡瘟、鸡新城疫等常规免疫动物免疫注射率达95%以上,实验室检测合格达80%以上。三是加强动物免疫注射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查,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开展血样抽检测试免疫效果,加大动物免疫注射的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对动物防疫员免疫注射工作责任的追究,有力促进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2.继续做好小反刍兽疫及h7n9禽流感常态防控工作。继续严格贯彻落实省市防控会议指示精神,强化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我县h7n9禽流感常态防控工作,落实防疫消毒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人员对全县家禽疫病发生情况进行排查进行疫情监测工作,同时,加强了活禽、禽产品流通管理,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真正做到各职能部门间协调合作,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3.完善免疫档案和台帐做好全县养殖户的备案登记工作。免疫档案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镇要尽快完善,坚决做到免疫档案填写内容准确、规范、齐全;继续指导全县1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做好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的登记备案汇总工作,进一步强化动物疫病溯源制度,确保我县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基础资料完整。
4.进一步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管理。严格新建规模养殖场的建场标准和审批。新建场必须按《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及《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达到环保要求才能审批报建。二是加强对现有规模养殖场的管理。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办理,通过规范动物防疫条件,使我县规模养殖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养殖条件简陋和排污不达标的养殖场,要求其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建议其停养。
5.认真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大畜禽水产品产地检疫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个大小农贸市场开展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力度,做到产地检疫、定点屠宰检疫和市场补检率100%,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二是加大畜禽水产品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饲料、兽药、畜禽水产品等投入品的监管和“瘦肉精”的检测工作,通过行业协会规范饲料、兽药行业行为,并扩大“瘦肉精”检测范围,要对规模养殖场定期开展“瘦肉精”及违禁药品检测,严禁不合格畜禽水产品上市,对进入牲畜定点屠宰场和农贸市场的畜禽实行检疫检验制度;对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实行质量安全监管制。三是加大宾馆、超市、学校和鲜活畜禽水产品的检疫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公共场所的畜禽水产品的检疫检验,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不法行为,确保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6.继续做好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快编制完善县畜牧业发展规划。二是组织编制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以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建设。四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公共力度。五是进一步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准入机制。
7.认真做好畜牧水产业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局良种补贴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实施进度稍显滞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这两个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8.继续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确保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二是继续开展好“双万活动”,深入挂点村一线,深入百姓心中,帮助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指导他们利用科学手段开展农业生产活动。三是继续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深入养殖群众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评价我县的综治和党风廉政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招商引资,重点做好“安商、扶商”工作,做到想客商所想,急客商所急,把客商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二〇一四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