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为民服务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建设率达100,达标率接近90,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根据省厅规范化调委会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先后统一制发了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牌、印制统一新款调委会格式文书,购买人民调解培训教材(调解员人手一册)、调解员证、调解员徽章。各镇(街道)还根据当地的实际,印制了五簿二册。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促使调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三、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是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采取分级负责、集中辅导、集体观摩法庭审判和分散学习的办法,对人民调解骨干进行新一轮培训。上半年我局还组织基层股的同志为部分镇(街道)调解员、巡防队员上调解课;镇(街道)则利用每月一次例会以会代训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市法院通过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帮助调解员提高调解业务水平,湖滨、祥芝法庭通过与司法所、镇调委会联办调解窗口以及组织调解主任参加审判旁听和观摩庭审活动的方法,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四、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基层各类调委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争创“四无”活动,全市的人民调解员立足本职,努力做到“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全市调委会上半年调解纠纷2167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纠纷受理数、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比往年都有明显提高,有力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避免纠纷激化,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根据大部分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的特点,今年把每月22日司法所长例会,移到镇(街道)去开,便于各司法所互相观摩、学习和交流,便于就地指导,深受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欢迎,同时也让领导、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法有:一是围绕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措施出台开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排查,主要是针对专项内容的排查;三是围绕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围绕经常出现的企业劳资关系问题开展排查;四是围绕三农问题和接边地界问题开展排查活动,如我局参与调处边界采石问题、征地补偿引发产生的群体性纠纷等等。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司法所能够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配合镇(街道)认真排查调处。1-6月份,司法所主持和参与镇级调委会调解的各类纠纷1036件,协调镇(街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95场次,组织及配合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咨询200场次,办宣传栏135期次。基层股把每月收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编辑专报,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社情民意、纠纷隐患等,并提出了工作建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五)、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象的排查清理
我市专门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闽安教办[]5号文件精神,部署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全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在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我局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切实抓好对辖区内7月一上半年的刑释人员和7月一上半年的解教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全市共排查清理刑释人员67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651人、解除劳教人员21人;并建立完善的一人一卡帮教档案,按时录入,随时滚动,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电脑信息化管理网络。今年上半年我市接茬刑释解教人员26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力争做到不失控、不漏管。
四、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
(一)加强公证规范管理,提高办证质量和文明窗口建设水平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公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依法规范公证管理,提高办证质量。积极开展诚信文明服务活动,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大投入,建设公证服务大厅,设立与当事人面对面座谈式的受理平台,推行亲民便民服务,将办证流程、收费标准及行业规范等内容上墙,印制联系卡、办证指南;添置了现代办公设施,加强服务窗口的诚信文明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拓展和认真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截止到6月20日共办证1367件,其中涉外公证972件、国内公证395件。公证办证数量和质量比以往任何时候均有明显提高。那一世范文网:http://nayishi.com
(二)、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我局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暨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工作监督指导小组,负责对律师所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工作,确保规范建设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对律师所监管,上半年我局组织对全市四家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规范管理、诚信建设、业务质量与研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各所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出现类似违规的情况。截止到6月20日我市律师事务所共办案553件,其中刑事案件116件、民事案件262件、经济案件48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59件、法律顾问41家、代书19份。
(三)、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活动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继去年率先在全省向我市的“低保户”发放法律援助卡的基础上,今年又与计生协会联合在全省率先为“二女”结扎户发放法律援助卡,仅此项对象全市就有868户3472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降低门槛,简便手续。及时为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市民和外来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好评。截止到6月20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其中刑事案件55件、民事案件23件、公证3件、法律咨询251人次;“148”接受群众咨询电话1415个,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18人/141次。
五、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提高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水平
按照省厅、泉州市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部署,我局立即成立“法律服务三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由公证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挂钩联系点的安排抓好落实,于6月15日前完成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安排每个律师所、公证处、法援中心、法律服务所挂钩联系1个社区、1个村镇、1所中小学,下大力气抓好试点工作。指派公律股、基层股的同志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挂钩点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取得成效。目前,参加“法律服务三进”的单位均与挂钩联系单位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有的单位已经到挂钩点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如博广律师事务所到永宁中学为学生上法制课,举办法律咨询活动。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树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是狠抓机关内部的管理的关键,也是内增素质、外树形象的关键。为此我局非常重视抓制度建设,尤其是搬到新办公楼上班后,我局更是加大管理力度,采取以制度管人、管事,来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执业为民”的新形象。主要做法有:一是执行上班签到制。在充分征求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对学习、会议、考勤、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各种制定重新修订,并实行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明确责任,责任到人。搬迁到新的办公场所,我局加强了文件的收发、安全保卫、车辆、水电等管理,每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源,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公开办公楼的修缮事宜。因办公楼的门窗、墙、卫生间需要重新修缮,局领导把要修缮的项目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公布,公开请同志们帮忙介绍承建装修队,局务会从中挑选做工质量好、工价又低的修缮队来承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四、实行政务公开。办公室每月按规定将政务公开的内容报告给纪委,并在本局的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接待标准、严格用车管理,实行局务公开。五、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党员的“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树立党员的崇高理想信念,把先进性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履行机关效能规定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办事回执、限时办结等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半年来我局机关干部未收到群众任何投诉。此外,我局还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学条规用条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清政廉洁、敬业奉献的意识,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