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律服务成效半年总结第3页
律援助。现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6件,解答法律咨询92人次,为52人追回克扣和拖欠的工资26000元,为6名遭遇工伤或身体伤害者获得赔偿和补偿20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与残联、总工会联合开展了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证》的摸底调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1900余名残疾人和500余名农民工进行了登记造册。据统计,上半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9件,其中:民事案件28件、刑事案件11件,解答法律咨询359件。接受援助41人,其中:残疾人10人、老年人3人、未成年人5人、妇女11人、贫困者23人、农民工6人。在办结的案件中,胜诉13件,调解20件。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1、指导公证工作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根据南司[]29号《市司法局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今年上半年继续在我市公证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法治教育使全体公证人员,树立依法执业、勤勉执业、廉洁执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严格依法办证,杜绝假证。年一月四日,肖某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高中学历、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公证,并提交了邵二中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和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出具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公证员受理后,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制作了询问记录,肖某在询问回答时保证自己所提供的《学历证明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是真实的,如果不真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办公证员并不轻信肖某的保证,通过到邵二中核实,肖某确是邵二中高中毕业。通过将肖某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传真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实,该中心回复:“该证书非我中心颁发”。后经询问肖某,肖某承认是他通过的朋友花了1000元办来的证,肖某的朋友保证《职业资格证书》是真的,没想到还是被朋友骗了。市公证处通过认真的核实,杜绝了假证的出现,确保了公证的质量。继续开展公证法的宣传。为了促进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公证法,自觉运用公证手段保障和促进经济、民事活动顺利开展。市司法局和公证处大力开展公证法宣传。一是办班培训。5月21日举办由各司法所所长和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公证法培训班。二是进社区开展公证法律咨询。5月30日在通泰街道向南社区丹溪风情小区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三是墟日下乡开展宣传。5月24日是卫闽镇的墟日,由朱副局长带领的局宣教股和公证处人员一早赶到卫闽镇墟场人员流量最大的地段,开展《公证法》和与农民切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宣传。发放公证法宣传资料210多份。按照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自身建设。严格依法办事,热情为民服务,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证效率。认真、周到、细致、规范地办理每一份公证文书,把公证工作真正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让人民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如:拿口镇册前村民,在外地打工认识了台湾客商,双方于年五月十六日在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五月十七日上午,、在双方亲属的陪同下坐专车来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结婚公证。因为他们当天要赶往外地办事,且已订好了机票,希望能尽快拿到结婚公证书。公证员了解情况后,热情地接待了他们,急当事人之所急,从公证书的起草、审批、打字、出证等程序仅用了一个小时时间,当事人拿到公证书后,连声说:大陆公证真ok。据统计,截止5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43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9万元,收费7.1万元。那一世范文网:http://nayishi.com
2、指导律师工作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为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服务。引导律师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接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对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覆盖面、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市各律师今年继续开展“三进”工作,4月18日,欣开元律师事务所杨仁江律师应城郊镇政府的邀请,为该镇领导干部、村主干及征地工作人员讲授《土地法》、《物权法》等有关征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次培训班是针对城郊工业园区二期工程征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法律现场辅导。杨律师结合近几年来征地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法律方面的分析、讲解。通过以案释法,使法律知识通俗易懂。此次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听课人员对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规范征地的认识。据统计,截止5月底,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9家、承办各类案件194件、代写法律文书40份、解答法律咨询1233人次、收费40.41万元。
3、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上半年,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乡村、社区、群众,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及时、主动、热情地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据统计,年11月21日—5月20日,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13家,其中乡(镇、街道)6家,村(居)94家,乡(镇、街道)、村(居)企业9家,其它4家;协助办理公证32件;代理民事案件21件,其中诉讼代理3件,非诉讼代理18件;调解民间纠纷156件;代写法律文书49份;解答法律咨询633人;防止民转刑事件3件;防止非正常死亡1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2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市农村经济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