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职能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县司法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六大工程”建设作出了努力。
一、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全县普法教育
(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序开展。今年是“五五”普法教育的最后一年,也是检查验收之年。我局按照县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效果明显。1、印发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及“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考核标准,从组织制度建设、干部学法、公民普法、依法治理有效性等四个方面对乡镇(街道)普治工作进行考核。2、在5月份组织召开全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制定出台了我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3、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领导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和随机抽到的30家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召开检查组会议,汇总、讨论检查验收情况,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漏补缺,积极迎接省、市检查。4、组织开展了“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以“法律广场”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精心挑选两件作品组织参加省法制漫画作品征集选送活动,已被省里录用。印发《县公民常用法律手册》5000份,《法苑》6000份,及时更新《法治网》等,受到群众的好评。5、配合法制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做好对我县“五五”普法神州行系列宣传活动。6、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做好校园安保工作,联合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反恐知识等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7、在企业全面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要求普法工作人员实现“四个员”职责。一是当好“宣传员”,深入企业宣讲;二是当好“调解员”,积极帮助企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当好“公证员”,对需要公证服务,采取预约上门服务;四是当好“援助员”,采取简化措施提升法律援助。
(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进一步提升。实现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就要将法制观念“播种”进普通的村民心中,特别要在村干部中树立起法治的理念,要提高村干部依法解决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我县以“五步法”为抓手,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五步法”要求在农村管理中做到“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创业承诺、监督实施”。在“五步法”实施过程中,各村法律顾问——律师积极参与,使我县农村的村干部办事决策和老百姓监督管理村务实现了规范化、法治化,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上半年,我县镇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使我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达到81.9。其中,省级为4家,市级为4家。
二、固本强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在原有15个示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培养赤城、平桥两所参加省级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的评定。
(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1、以深化1890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为重点,以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为基础,全面树立起“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根据《台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市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成立了县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2、对全县各人员调解组织进行调整,并出台天司[]33号文件要求对重新上岗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目前,我县共建有人民调解组织729个,其中1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541个村、居(社区)都已调整调委会,建设率达100,141家200人以上规模企业已建调委会136家,建设率达96,全县共有调解人员2773人,培训2495人次。3、根据浙司[]37号《关于印发人民调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台司[]15号文件及天**[]1号《关于印发县“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精神,成立了县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和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截止6月份,共调解各类纠纷1812件,调解成功数1739件,调解成功率96%;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50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63人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0件、28人;制止群众性械斗2件,防止群众性上访10件。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定开展。1、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建立了安置实力的安置基地46个,积极为归正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鼓励归正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2、在注重提高帮教质量的同时,提升帮教素质,对帮教对象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上半年,全县刑释解教回籍人员共277人,安置数269人,安置率达97%,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四)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全县政法会议的部署,结合当前我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经研究,决定1月至10月底期间在全县实施以保障上海世博会绝对安全稳定为主题的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我们及时成立了以王银膺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于4月份由王银膺局长亲自带队前往上海走访5名请假在沪经商的社区矫正对象,并和他们签订县社区服刑人员世博会期间保证书、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担保人保证书,对他们再次告知世博会期间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责任,尽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力,守土有方,全面落实世博会安保工作任务。2、3月份专门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总结前阶段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部署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3、为了使社区矫正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智能化、效率化方向发展,探索社区矫正科学化监管模式,经过认真调研,我县出台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实施意见及管理规则。先后在白鹤、赤城、平桥三所实行了对矫正对象的手机gps定位管理,并将在全县推开。目前全县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90人,其中缓刑385人,假释52人,剥夺政治权利44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上半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0人,累计解矫163人,1人重新违法犯罪,再犯新罪率为0.2,5人由于下落不明或无法查找等原因目前属于脱漏管,脱漏管率为1.02,无一起因脱漏管引起重新犯罪。那一世范文网:http://.nayishi.com
三、注重实效,尽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一)公证水平不断提升。围绕“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服务领域”这一主题,积极打造“三个公证”即“文明公证、活力公证、品牌公证”,扎实推进公证创新服务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职能优势,重点办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财产、婚姻各类公证事项。在县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公证窗口,提供咨询、登记等便民服务。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五个环节,认真做好公证投诉查处工作。半年来,受理公证案件1227件,无假证、错证现象发生。
(二)强化律师教育,积极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了对律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双服务”要求,认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律师参与县领导**接待日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升队伍形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深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上半年,全县律师共办理案件943件,受聘担任各类法律顾问625家。
(三)全面建设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落实“一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和“一站式”服务,拓宽申援渠道,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上半年,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6件,其他法律服务21件,解决群体性案件5起,来电解答法律咨询609人次,接待来访35人次,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1500份。
四、深化教育,努力加强队伍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开展“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活动。局党组高度重视开展“双服务”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抓好“双服务”活动的实施。5月11日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展“双服务”活动工作,号召干部职工以积极的姿态,认真的态度,饱满的热情,自觉投身到“双服务”活动中。围绕县委部署的开展“双服务”活动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召开中层干部工作分析会,各科室汇报了前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对策,为下阶段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为确保“双服务”活动实效,局党组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每月每人至少安排3-5天时间下基层,每月开展3场普法活动,每月至少办结20件法律援助案件,每月为群众办10-20件好事、实事。
(二)组织开展蹲点调研活动。1、由局长带队组成的6人调研小组进驻平桥镇上曹二村,开展为期一周的调研活动。在蹲点调研中,召开村两委成员座谈会,摸清上曹二村基本情况,召开村两委及群众参加的会议,传达宣传县委部署开展“双服务”活动会议精神,承诺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优势,用自己的人才、信息,帮助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2、组织走访低保户、贫困户。了解他们的家庭、经济及生产生活情况,开展送温暖活动,局机关干部共送慰问金4100元。3、组织律师、法律援助人员为村民举办法制讲座。律师结合自己所办的真实案例,形象生动地讲解了平时生活中常遇到的涉及物权法、婚姻法等方面的问题,分析了当前农村调解工作的注意点、法律地位等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