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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山洪地质灾害紧急避灾转移预案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1/1/1

市山洪地质灾害紧急避灾转移预案

市山洪地质灾害紧急避灾转移预案
1、前言

山洪灾害是我市西南部山区在汛期常见的由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具有发生频率高、成灾速度快、危害程度大、防御减灾难等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已成为防灾减灾中的突出问题,给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和重大损失。为有效减轻山洪灾害损失,有针对性地提前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避灾,减少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山洪易发区概况

2.1自然地理特征

益阳地处雪峰山余脉经湘中丘陵、向洞庭湖平原过渡的倾斜地带。山丘区包括安化县、桃江县和赫山区、资阳区、朝阳开发区部分地区。山地面积490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0.3%;丘陵1241平方公里,占10.2%;岗地827.3平方公里,占6.8%。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雨量充沛,降雨年际和季节变化明显。安化县多年平均降雨量1692毫米,桃江县1511毫米,资阳、赫山、朝阳区1432毫米,降雨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下旬至6月底或7月初。境内以安化县梅城为中心的暴雨区为湖南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年平均暴雨日数5~6天。山区山高坡陡,溪河交错,大部分地方为碎屑岩类地质,多为硅质岩、碳质岩、碳酸盐岩、石灰岩。由于降雨时段集中,地表迳流汇流迅速,地质条件较差,山洪灾害频繁。

2.2范围划分和基本情况

本预案界定的山洪灾害易发区是指山丘区暴雨中心区域内,山体坡度在30°以上,地质条件差,遇强降雨和持续性降雨极易引发溪河、水沟洪水泛滥的洪泛区,或由此产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地带。(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防御预案,已由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益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益政办发[]13号)已作部署。为避免重复,本预案已剔除这一部分区域)。通过调查分析,我市山洪灾害涉及4个县区,重点是17个乡镇、141个行政村、722组,受影响的区内面积396.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31525亩,人口34433人,国民经济总产值1.596亿元。

3、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3.1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贯彻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落实“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防汛抗灾方针,采取非工程措施防御,在山洪灾害发生之际,指挥群众防灾躲灾,尽可能减少山洪灾害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2目标任务

针对山洪易发区编制《益阳市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预案》,建立市县乡村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领导、指挥、组织机构,对易发生山洪灾害的重点乡、村、组进行普查,明确山洪灾害范围与影响程度,制定避灾预警机制和预警程序,确定人员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使群众了解山洪灾害和防灾避灾措施。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在山洪易发区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采集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加强雨情、水情预报预警,提早通知,及时组织群众转移,最大限度减少山洪易发区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组织机构及具体职责

4.1成立市、县(区)、乡镇三级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共同抗灾

4.2全市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指挥部

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主任、市经委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电业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益阳水文水资源局局长、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市电信公司经理、市移动公司经理、市联通公司经理、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市防汛办公室兼任。其职责是:负责水情、雨情、灾情的信息收集发布,对灾害防治进行宣传发动,督促落实转移措施;对各成员单位实行综合调度。县、乡、村、组各级责任人负责组织各自责任区的人员转移安置。

县区相应成立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指挥部,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有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当地村组对转移道路、重点保护设施、安置地点进行事先勘查、准备,并布置群众准备照明等临时安置的必备生活用品。

4.3各地相关乡镇组织机构报县区指挥部备案

4.4全市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指挥部职责

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性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的处置,避免或减轻山洪灾害损失。

(1)及时、准确通报雨情、气象形势分析,为各地防灾减灾提供紧急转移第一手资料;

(2)主持灾情或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防御预案;

(3)组织和督促各地制定山洪灾害(险情)应急处理方案;

(4)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处置等工作;

(5)紧急调集人员、调度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4.5部门职责

(1)水利局:督促避灾预案的落实,对紧急避灾中的技术问题向市指领导提出决策参考意见。负责水毁水利工程恢复计划的制定和恢复实施组织工作。

(2)发改委:负责所需资金、物资的计划申报和关系协调。

(3)规划局:负责紧急转移安置设施建设的规划技术工作。

(4)国土资源局:负责山洪灾害中造成地质灾害点调查和动态监测,尽快查明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险情及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防范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5)财政局:负责紧急转移安置的资金筹集、调拨和监督使用。

(6)交通局:负责人员的转移、物资运输工具的统一调配,尽快恢复被山洪灾害冲毁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7)民政局:负责安置点灾民的吃、住等物资供应,负责调配救济物品,发放应急救济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8)卫生局:负责安置点灾民的疫情预防和病情诊治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9)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紧急避灾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人员的破坏活动。

(10)电业局:负责灾后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灾区生活供电。

(11)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通信联络畅通。

(12)气象、水文局:负责气象、水文分析和及时对灾害性天气进行预测报告。

(13)广播电视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险情等信息。

(14)经委: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动组织。

5、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

5.1预警依据及标准

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以实际观测降雨强度和暴雨天气预报为预警依据,具体标准为:

(1)马路奎溪暴雨区: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降雨1小时45毫米、或3小时65毫米、6小时降80毫米、24小时降雨110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时,发布转移预警;当实测降雨达到1小时60毫米、或3小时降雨85毫米、6小时降雨达到100毫米、24小时降雨达到140毫米时,且降雨还在持续时,发布转移信号。

(2)安化梅城暴雨区: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降雨1小时45毫米、或3小时65毫米、6小时降80毫米、24小时降雨110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时,发布转移预警;当实测降雨达到1小时60毫米、或3小时降雨85毫米、6小时降雨达到100毫米、24小时降雨达到140毫米时,且降雨还在持续时,发布转移信号。

(3)桃江马迹塘暴雨区: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降雨1小时45毫米、或3小时65毫米、6小时降80毫米、24小时降雨110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时,发转移预警;当实测降雨1小时70毫米、或3小时100毫米、6小时120毫米、24小时150毫米,且降雨还在持续时,发布转移信号。

(4)赫山、资阳暴雨区: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降雨1小时45毫米、或3小时65毫米、6小时降80毫米、24小时降雨110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时,发转移预警;当实测降雨1小时70毫米、或3小时100毫米、6小时120毫米、24小时150毫米,且降雨还在持续时,发布转移信号。

以上标准作为各地制定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预案时的依据,个别极易发山洪灾害的地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5.2雨量观察监测站点设置

在充分利用水文、气象部门已有的雨量观测站点的同时,根据需要,各级防汛部门适当增设雨量观测站;在汛期,雨量站固定观测操作人员随时报告降雨情况。根据各地调查摸底,山洪灾害重点区域共需设立自记式雨量监测站35个(已建2个,待建33个),重点区域内141个行政村每村设简易雨量计一个。

5.3山洪灾害预警发布形式及设施

预警主要采用广播、电话、报警器、手提喇叭、鸣锣等形式进行。预警发布设施根据当地村民居住情况和自然地貌分别进行安排,要使重点区域的村民能够在短时间内收听到预警信号,对学校、企业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重点安排。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行政村每村必须安装警报器1套、配备手提喇叭1个、每个组配备铜锣1面;鉴于电话、手机已经普及,应充分利用现有通讯工具,多层次向村民发布转移信号。所有预警设施的购置,当地政府应予安排经费集中采购。

6、转移实施方案

6.1紧急转移预警启动程序

暴雨期间,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多普勒雷达等先进观测设施,24小时值班,随时提前预报降雨情况。市、县区防指密切监测降雨情况,当降雨量达到预警等级时,由县区防指确定是否启动预警程序。由于暴雨期间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各雨量观测站操作责任人发现当地降雨量达到预警等级时,要及时报告乡(镇)、县区指挥部,再由县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预警程序。特殊紧急情况时,可由乡镇指挥所直接发出紧急转移信号,同时向县区、市指挥部报告。

6.2人员转移路线及责任人

转移路线本着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转移工作采取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片负责的办法。人员转移责任人也可由包片防汛责任人兼任。具体实施由乡(镇)统一部署。

6.3转移人员的安置

采取集中、对户、搭棚三种安置方式。本预案中共转移安排8962户34433人,山洪灾害避灾预案原则上按一乡一册编制,装订成册。各乡(镇)转移人员安置花名册报各县区登记造册备案。

6.4转移安置任务分工

在人员紧急转移工作中,主要由乡镇负责。每个乡镇指挥所一般分7个行动小组。第一组为决策指挥组,第二组为通讯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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