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意见
乡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意见
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全面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促进和保障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和目标
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是:确保“一个中心”,即维护农区稳定;抓好“两项重点”工作,即: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强化“三项措施”,即:建立完善排查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开展基层创安工作活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一是各村和各单位要建立每季度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制度,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机制。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问题的专项排查。重要节庆日,重大政治活动和社会敏感时期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做到经常性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专项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并形成制度,做到不稳定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
二是要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排查调处工作: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税费改革、灌溉用水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涉法问题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三是切实抓好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切实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加强普法宣传,做好民事调解帮教工作
在普法宣传方面,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全乡组织的综治宣月活动,设立了综治宣传站,张贴宣传标语,利用黑板报、开会、专题宣讲等方式,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发挥思想政治优势,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做到宣传到位,教育到位,使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在民事调解方面,各村、各单位调解组织和村两委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调解工作有理、有节、认真、细致。帮教工作继续有条不紊地开展,有重点人口和帮教对象的单位,要基本做到帮教对象个人资料齐全,工作安排有着落,随时掌握被帮教的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日常工作、生活、学习情况,争取做到刑释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巩固帮教成果。
三、以“乡村平安”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基层创安工作
在综治工作中,要始终抓住“创安”这个载体,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争先进位为动力、以一票否决为保证,把住各个环节,坚持多管齐下,切实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活动方面,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区委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将“**功”歪理邪说批深批透。坚决不使乡内出现一例“**功”练习者。加强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信仰观,坚决不参与非法**活动。坚决严厉打击黄、赌、毒的各类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好闲散青少年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净化一方环境,保持一方平安。对照“安全村”、“安全学校”、“安全单位”的各项标准,逐一检查落实。辖区单位要将“创安”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广泛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认识,将综治工作列入单位总体工作规划,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村、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安排意见,做到领导小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有力。
2、建立健全有关制度,重点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防止和处置群体性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制度。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