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四”发展战略,围绕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十一五”时期重大改革任务,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和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体制和机制保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一、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制,搭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负责)。积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江阳区要着力盘活农场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和规范农场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更多利用市场机制探索进城农村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确保农民通过自愿转让获得财产性收入。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二)探索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试点,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给予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合理经济补贴,并与补贴农户缴纳养老保险制度挂钩。
(三)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引进人才户口迁移、亲属到城镇投靠落户、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户口迁移等的限制条件,制定出台我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四)加快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健全完善财政资金投入“三农”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我市试点,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股份制方向,坚持稳定县域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积极争取在我市探索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试点。稳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业和农房等保险补贴。全面推行以奖代补和风险补助方式,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五)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政策制度。
(六)加快培育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服务体系。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建设(市农业局负责)。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试点,扩大“农超对接”试点范围,推进示范社建设。创新完善各级农场资产组织形式,探索建立农场一体化管理体制和现代化经营机制。以强化公益性职能、科学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等为重点,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二、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一)继续抓好已改制企业规范和完善工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股权多元化,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通过资产重组、企业整合等方式,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公司、大集团,推进企业做大做强,发展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和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改制上市。已改制企业要从转制手续的完备、产权归属的清晰、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职工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5个方面进行规范完善。解决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遗留的社会保障等遗留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二)规范推进公司制改革。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股份制、投资主体多元化等形式吸引民间资金和外商投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不断拓展上市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发行债券。充分发挥华西证券的券商功能,创造条件支持企业积极上市融资。重点培育酒类“小巨人”企业、川油钻采、兴泸投资、市商业银行等企业积极创造上市条件。建立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形成“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企业梯队。对拟上市企业,优先立项、报批,并给予用地、资金等扶持;对企业上市,实行专项奖励。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利用“三板”市场开展融资。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建立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初步框架;建立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制。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扩大民间资本进入行业领域,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和资源。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试点推行中小民营企业集合票据,规范建立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研究制订我市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实施意见。
(五)继续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按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进一步做好交通收费稽征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按照省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推动我市新一轮市农电体制改革工作。
三、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健全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形成科技创新驱动机制
(一)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补偿机制。探索完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新机制,加快制定完善各类产业园区投入产出控制指标,探索推进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深化征地补偿制度改革,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全力支持叙永县开展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力争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水电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试点。落实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研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二)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规范推进用电大户直购电试点,完善居民用电阶梯递增电价制度,研究完善水电价格形成机制。适当调整水力发电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水价偏低的部分水利工程非农业用水价格,进一步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探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以工补农”方式,逐步简化城市供水水价分类,继续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同价改革,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简化天然气门站价格分类,制定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政策,逐步规范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体系。在城市范围内试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社会化服务性收费,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制度,研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并加大开征力度,探索建立农村场镇环卫服务收费代收机制和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三)健全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制度。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在重点行业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继续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试点,提高属集体林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四)加快建立产业型科技创新体制。整合科技资源,实施我市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畅通创新价值链,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
四、注重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地方金融体系,创新投融资体制
(一)继续深化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稳妥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全面推进支出绩效评价。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稳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监管体系,推进农村公益性债务化解。
(二)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加快市商业银行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区域优势的城市商业银行,推进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发展。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来泸设置分支机构,加快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典当等行业的发展,积极引进或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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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按照省上的安排,贯彻落实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我市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完善泸县新农保试点工作,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办理相应结转手续。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和优抚保障机制。
(三)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提供60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源,发放租赁补贴10500户,启动3000户城市(含县城)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探索出售部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
六、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一)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