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食品生产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序号内 容背景材料量化要求标分验收标准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有效相关会议记录、文件,实施记录 10有制度,4分,制度未执行,扣6分2食品安全工作有部署,有行动,有检查,有总结,“两机”(电脑、照相机)专用相关会议记录、文件,实施记录,两机使用成效 10“四有”、“两机”各2分3建立“四定三员”、“二图一案”(责任网络图、应急预案)区域监管机制,并有效运行有相关图表,文件,实施记录 20材料不完整,扣5分,机制未运行,扣10分,运行较差,扣15分4食品生产企业(包括添加剂、包装容器)普查档案动态更新、分级管理,未发现食品企业未登录情况,企业增减及时与市食品质量信用记录核报看证照不全和齐全企业是否分类,齐全企业是否分级、质量信息更新情况,看有无未登记企业,是否核报各县区动态档案与市局食品质量信用记录企业出入不超过5%30与市局食品质量信用记录企业出入不超过5%,扣10分,未分类分级,扣10分增减未核报,扣10分5“五查”(巡查、抽查、许可证年查、案查、复查)机制落实到位看相关实施记录巡查每月不少于5家,企业抽查面、许可证年查率均不低于95%,严重不合格立案查处率、不合格企业复查率均100%50每项各10分,巡查按全年规定企业数平均计分,其他项按每低10%,扣2分,扣完为止6是否落实了“部门移交、网上公示、及时抄报、保全证据”的食品安全分解责任办法看相关实施记录证照不全企业移交率100%(外网),证照齐全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移交率100%(内网)20内外网各10分,每网四项内容各2.5分7上级专项部署事项落实情况以市局事先统计为准,看相关文件、记录 10按每完成一项2分计8实施许可证产品获证情况和到期无证查处、建议取缔情况看相关记录进入查处阶段获证率不低于30%,无证查处不低于60%,无证查处2次企业建议取缔率100%20进入查处阶段获证率低于30%,扣10分,无证查处低于60%,扣5分,无证查处2次企业建议取缔低于100%,扣5分9“一县一品”专项整治情况看相关文件、记录 10成效显著,10分,不显著,5分10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看相关文件、记录 10成效显著,10分,不显著,5分11各县区食品抽查合格率以市局事先统计为准不低于苏北五市平均水平10低于,5分,等于高于,10分12未发生较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省级区域红色预警食品根据平时掌握情况食品零事故10发生一起,0分 13食品添加剂备案工作情况根据普查台帐和实际备案情况不低于60%10低于60%,5分,等于高于60%,10分14建立食品质量投诉台帐,投诉处理及时、高效看相关台帐和处理记录投诉处理率100%10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分15重视食品企业人员培训情况看相关培训文件、记录年企业培训面不低于20%10低于20%,5分,等于高于20%,10分16重视加强质检机构食品检测能力建设看项目认证情况具备5类食品监督检验能力10每个项目2.5分,每多一类加2.5分17重视加强食品宣传工作看宿迁质量网信息及相关报刊材料全年不少于10篇(不重复统计)10每篇1分,每多一篇加0.2分18未发生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行风事故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行风零事故10发生一起,0分19食品监管工作创新情况视情认可 10市内创新10分,省、国家分别为20、30分